两宋都城转型探析

——基于汴梁和临安“流动性”的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启龙,徐哲,暨南大学 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张启龙(1987- ),男,宁夏银川人,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国史; 徐哲(1989- ),女,山东淄博人,暨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文化产业。

原文出处:
宁夏社会科学

内容提要:

大量研究表明,商品经济发展促使宋代城市文化和风貌较前代有所突破和改变,但鲜有人指出其中具体的影响过程。商品经济的发展加剧了资本的流通,转变了城中人的思想观念,使消费意识具有很强的带动性。资本的流通和意识的传递具有明显的流动色彩。在流动的过程中,两宋都城克服了空间上和时间上的死板,打破了坊市制和夜禁制的束缚,使城市走向开放,城市文化变得多元和自由。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5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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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0292(2014)06-0108-04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古代传统社会的研究中并不注重对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的考察。而事实上,社会价值取向和文化意识形态所发生的变化,才是整个社会从政治制度到经济模式乃至社会结构发生改变的最终表现。邓广铭曾特别强调:“两宋期内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所达到的高度,在中国整个封建时期之内,可以说是空前绝后的。”[1]138两宋都城在当时历史背景下所达到的历史规模和高度,基本可以理解成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专制政治束缚适当妥协于市场,从而在市场繁荣的带动下,空间和时间概念上的城市面貌以及市民阶层享有的城市文化发生的巨大改变。

       一、时空破碎:城市的开放与自由

       唐以前,城市和市场严格执行着空间和时间上的限制。“坊市制”控制着城市空间,市场格局和规模固定死板,市场活力僵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夜禁制度同样要求城市市场在一定的时间内运作,进一步束缚了城市活力。这种空间上和时间上都被严格制约着的古代城市的制度,直到唐代末期才开始逐渐出现松动。时至两宋,交易膨胀和市场扩张打破了时间上和空间上的束缚,“侵街占市”愈演愈烈,代表着封闭、限制的坊墙和阛阓被摧毁。“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2]313的市场时间也一改“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3]6的夜禁制度,开启了城市夜生活的序幕。从墙内遍至全城,从白天贯穿黑夜,两宋都城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突破了以往,以“开放”、“自由”的面貌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

       1.城市空间的开放

       坊市制破除,城市与市场密切结合,从《清明上河图》全城皆市的图景中可以看出北宋城市的开放性。开放的城市格局同时促使城市中人走出家门,参与到城市经济活动中,部分“市井经纪之家”融入市场中,“只于市店旋买饮食,不置家蔬”。[2]312市场中的卖方同时也是市场中的买方,不再单纯地是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一方的身份,逐步脱离农耕,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同时,也依靠商品和服务生存以及享受,成为商品经济下城市消费市场中的一个环节。

       为市民提供文化消费的城市公共空间林立,是两宋都城的一大特点。汴梁城和临安城市民走出家门,进入到市场和城市公共空间中去享受精神文化消费的方式有很多,除酒楼、妓馆等庸俗消费和色情消费外,还有各阶层市民痴迷和集中的勾栏瓦肆。“瓦合易散”[4]298的勾栏瓦肆是城市消费群体流动的一个集散地,“不以风雨寒暑,诸棚看人,日日如是;终日居此,不觉抵暮”[2]461,是一个具有极强的开放色彩和包容性的公共场所。

       城市空间之所以能够打破坊墙,市民之所以愿意走出家门,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是商品经济发展带来的资本流通。资本流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破除为交换带来隔阂的一切束缚,包括城市建筑和身份等级。资本流动需要自由,交换本身的自由以及交换环境的自由。从一定程度上说,资本的流动带有平等元素,因为商品经济中的消费,即付钱完成交易。在消费中,强调的不是身份等级而是金钱资本。以城市租赁业为例,租赁业的兴起为城市居民,特别是一般的中下户提供了享受到较高品质商品和服务的消费机会,“稍以路远倦行,逐坊巷桥市,自有假赁鞍马者,不过百钱”[2]410。市场需求是租赁业兴盛的主要原因,而强烈的市场需求是因为两宋城市的消费门槛的下移,占有绝大多数的城市平民有机会去享受租赁业带来的方便与舒适,而资本是他们有机会参与到市场中的唯一条件。

       酒楼作为两宋都城服务业中最具代表和特色的消费场合,开门迎众客,也是颇具平等观念的场所,尤其是数量多、分布广的“脚店”。小酒店中不仅各色小吃食物种类丰富,价格也极为公道,“煎鱼、鸭子、炒鸡兔、煎燠肉、梅汁、血羹、粉羹之类,每份不过十五钱”[2]190。人口规模达百万之众的两宋都城,更像是一个全民的市场。城市空间,尤其是消费空间对所有城市中人来说,是开放和自由的,市场允许他们选择符合自己消费欲求的消费内容,当然前提是消费者自身拥有足够、可流动的资本。

       2.城市时间的自由

       伴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社会开始注重对实效与功利的追求,这种价值观念相互染指的结果就是包括人和市场在内的一切城市元素都“活泛”起来,尤其表现在城市市场经营时间限制的取消。

       “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概括了古代人民起居生活的规律。日落天黑,人们结束劳作回到家中,休缓一天的疲劳。这种现象正式被宋太祖于965年命开封府“京城夜市至三鼓已来,不得禁止”[5]6257的诏令终结。通宵夜市是基于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了经营和消费的自由性和自主性,夜禁制度一经废除,立即改写了城市面貌的历史。

       “街心市井,至夜尤盛”[2]101、“冬月虽遇大风雪阴雨,亦有夜市”[2]313的北宋汴梁和“至三更不绝,冬月虽下雨雪,亦有夜市盘卖”[4]243的南宋临安夜晚繁盛异常。披上了不夜城新装的宋代都城,拥有了“如耍闹去处,常通宵不绝”[2]313越夜越乐的夜生活。时间不再是被分割成白天、黑夜简单的作息模式,也不再以时刻作为行动的起点和终点。两宋都城中的时间观念开始变得自由和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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