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意义顺序:对象先于符号,还是符号先于对象?

作 者:

作者简介:
赵毅衡(1943-),男,广西桂林人,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符号学、叙述学研究(四川 成都 610064)。

原文出处: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符号是“被认为携带着意义的感知”,符号就是人的意识与世界的联结方式。符号与意义构成三分关系,也就是意义分成“对象”和“解释项”。符号与对象之间的顺序关系,究竟是对象先于符号,还是符号先于对象?一般认为符号是“一物代一物”,那么被代之物预先存在于实践之中。但是还存在另外一种方式,即筹划、设计、盘算等人类意义活动,反过来创造对象,符号在对象之前先存。第三种方式是符号与对象并存:艺术—游戏与梦—错觉,它们的对象并不存在,哪怕它们有经验内容,也只是比喻性的借用。第四种存在顺序,比前三种更多地存在,也就是社群文化实现规定了符号与对象的连接方式,即所谓约定俗成,或习俗,此时符号与对象“社群性”地事先共存。


期刊代号:J0
分类名称:艺术学理论
复印期号:201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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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事实顺序与逻辑顺序

      符号是被认为携带着意义的感知,而意义是意识与事物之间的关联,因此,符号就是意识与世界的联结方式。索绪尔把符号与其意指称为能指与所指,符号学的另一位奠基人认为符号的意义应当三分:符号载体、对象、解释项,实际上是把“所指”细分为两部分。这个分解非常重要,它打开了符号学的系统观,也使我们能清晰地分析对象,而不至于与解释项搅混。简单地说,对象与解释项的关系就类似于外延与内涵,埃科称对象为“词典意义”,解释项为“百科意义”,这个比喻很生动。当我们暂时悬搁内涵解释,符号意指关系,就是符号与对象之间的联系方式。

      本文暂时不卷入符号意指中的层层复杂问题[1]而只是讨论符号与其对象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究竟是对象先于符号,还是符号先于对象?这个先后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我们理解意义顺序为对象先于符号,那么符号就是客观先存之物要求并决定了的表现方式;如果我们理解意义关系为符号先于对象,那么符号就创造或决定了客观之物“待在”(becoming)的预定方式。

      符号是用来表达意义的,总要先感知到有符号,我们才能解释出意义来,符号就是“被认为携带着意义的感知”。就这点来说,必须先有符号才能被解释出指称之物,因此,符号意义的逻辑顺序,必然是先有符号后有对象物。这是符号表意的题中应有之义,所以埃科认为符号的这两个阶段不一定称为“能指/所指”,而可以称为“前件/后件”[2],他认为这是符号表意必然的“逻辑顺序”。

      但是这只是指表达方式而言的。一般而言,自然而然的理解方式,是对象先行存在,符号代替它出场,这就是符号在欧洲中世纪经院哲学中的定义“一物代一物”(Aliquidstatproaliquo)隐含的思想:符号的所指称之物,必是先于符号而存在。在我们的常识中,看来也是如此:必定先有物才能命名之。有佛才有佛像,有舍利才有宝塔,哪怕舍利不可求,代替佛舍利的其他遗物,总是建塔的原因。《论语·八佾》说“祭神如神在”,必有神(祖先灵魂)先在才祭神。这是一种“实存顺序”。在实践活动中,对象看起来必须先在,月亮升起在天,几千年的观者,或歌之咏之,或对之进行从神话到天文学的各种解释,甚至可以计划改造月亮,将来把月球变成航天中转站。这些都是月亮“先在”,才能进行的意义活动。

      中国先秦时代,诸子百家都谈及符号思想,名实关系成为各家都关心的问题,名家则是集中讨论此问题。公孙龙的总结非常清晰:“夫名,实谓也”(《公孙龙·名实论》),谓即指谓,即指称,公孙龙子指出名是用来称呼实的,实指称已经实际存在的对象。名是人类加于对象之上的符号,沟通二者的就是指称关系[3]。这似乎是常识,无需深刻的思索。但是《庄子》却给了它一个更为戏剧化的演绎:尧把天下让给许由,许由却拒绝,他的理由是“名者,实之宾也。吾将为宾乎?”(《庄子·逍遥游》)符号是宾,即外在的,非实在的东西,而实是主,是内在的实质。得到没有对象的符号,实际上是一场空,智者不取。成玄英注释说:“然实以生名,名从实起,实则是内是主,名便是外是宾。舍主取宾,丧内求外,既非隐者所尚。”[4]在名实关系上,在符号与对象的顺序上,对象为先,弄错了会做出愚蠢的事。

      这看来不言而喻的常识,只是表面上如此,实际上问题比这复杂得多。本文将着重讨论的,恰恰是对象并不在符号之先存在,也并不比符号更为实在。许由的辞让天下,很可能是明白了这更深一层关系:对象不一定能跟得上符号,此时符号成为“无指称的符号”,他拒绝天下的理由应当是“名者,实之先也。吾将取先而无后乎?”

      二、筹划的符号先行

      在人类的符号表意中,可能更大数量的符号文本,意义过程是先有符号,然后才有对象,也就是符号反过来创造对象。此时符号并不是“一物代一物”,而是“一物造一物”,思维意义先行,对象依据符号的构造而生成。可以看到,所有人类的筹划、设计,是先有符号(例如设计图纸,或心里的想法),然后根据这符号,设法让对象“在场化”,例如按图纸制造机械,按心里的打算装修房子,按战略步骤布置战场,按菜单点菜摆桌。符号在此时先于对象出现,在人类文化中,实际上这种符号先行才是正常顺序。如果说文化是一个社群表意活动的总集合,那么这个集合中的绝大多数活动,是符号比对象先行。有设计图纸才有制造,有计划才有执行实践,而且,在更加根本的意义上,有先验范畴才有时空概念,对象才有可能出现。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清楚地指出了人与动物在时间意义活动中的重大区别,在实践之前,人预先做出了筹划:“我们要考察的是专属于人的劳动……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起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想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5]。思维的意义设计,对实践预先进行筹划,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一个重大特点。

      人类意识进行的符号操作,有能力让符号意义先走一步,无需要求对象先行存在,也就是说符号不一定表现已存事物。例如,化学家用对已有元素构成的理解,可以创造自然界中根本不存在的元素,例如大部分的“超铀元素”。古人的龙、蛇二种说法,都会引发意义解释,只是蛇以现有生物为对象,对象在符号之先;龙则创造对象,对象需要根据符号的想法才能塑造出来。蛇是对象先行,龙是符号先行。这两种意义活动,是思维世界与实践世界之间的跨界活动,它们的运行顺序却相反。

      筹划的意图,就在于跨界创造,筹划是符号在先的跨界意义,这就是阿奎那斯所说的:“思辨性知识通过扩张而变为实践”。思维和实践是意义的两个不同的领域,但都在人类意识的控制之中:诚然实践经验可以转化为意识活动的材料,但另一方面,思维中的筹划可以指挥实践的意义活动。动力性的互渗,使意识与实践能够分立又能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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