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维尼斯特的陈述理论看小说中的对话结构

作 者:
张怡 

作者简介:
张怡,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

原文出处:
法国研究

内容提要:

《陈述的形式配置》是本维尼斯特关于陈述理论的一篇重要论文。在这篇文章中,本维尼斯特明晰地阐释了关于陈述的定义、前提、特征以及其实现的框架结构的思考,并在文末留下一个开放式的结尾,特别指出关于书面陈述中的复杂话语形式还有待作进一步地分析。本文即从此处入手,运用本维尼斯特的陈述和对话结构的理论,试图按照书面陈述中的陈述层面、陈述对象、对话结构的实现形式的不同来重新梳理小说中的对话结构,同时针对小说对话模式中陈述行为指示词“XX说”的缺省现象,运用本维尼斯特陈述理论中的“参照指涉”概念,来对小说叙事变革过程中叙事者逐渐隐身的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讨。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8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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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秉承索绪尔“语言作为话语进入行动”的主张,埃米尔·本维尼斯特(Emile Benveniste)在其两卷本《普通语言学问题》(1966年,1974年)中提出话语是“行动中的语言”这一重要论断,并在研究中更进一步将话语研究与陈述行为紧密结合,指出话语即“陈述的外现”,而陈述意味着从“语言”到“话语”的个体转化这一重要的事实。本氏认为,陈述是个体语言的实现过程,它使得说话者将语言的形式配置占为己有成为了可能,也使得语言和世界有了能产生关联的中介。换言之,即在陈述行为发生以前,语言只代表一种语言的可能性,只有凭借陈述行为,语言才可能在话语时位中成为现实。说话者一旦进入了陈述之中,便会建立起一种对话关系,使受话者也进入陈述,最终构建起一种本维尼斯特称之为以“我:你”极性(le rapport je-tu)为基础的主体间交流,而由这种主体间的交流关系,又自然而然地引出一个关于“陈述的形象框架”(cadre figuratif)的问题。①通过论文《陈述的形式配置》(L'appareil formel de l'énonciation),本维尼斯特针对陈述行为的定义、实现情境、形式特征及其得以实现的框架结构,进行了明晰的阐述。他强调陈述是以语言为工具的说话者的行为,是说话者依据自身需求发动语言的事实,简言之即“通过个体使用行为得以实现的语言的实际运用”。(Benveniste:80)

       纵观本维尼斯特的陈述理论,首先不同于其他语言学家,他将说话者这一陈述的必要条件的参数引入研究视野。本氏特别指出,对陈述行为的考量必须置于标志说话者与语言关系的语言特征之下,这一在日常使用中司空见惯的语言现象,恰恰在语言学理论研究领域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通过陈述行为,“说话者将语言的形式配置占为己有,通过某些特定标志并借助某些辅助手段,来陈述自己作为说话者的立场。”(Benveniste:82)陈述行为一旦发起,说话者同时在其对面又树立起一个他者——不论后者是否在场,任何陈述行为都必定预设一个受话者。而在说话者动用和占用语言的过程中,语言一旦被用来表达与世界的某种关系,又势必引入“指涉参照”(la référence de l'énonciation)这一个体语言实现的必要条件。一方面,陈述将说话者引入其语言,通过话语进行指涉,使每一个话语时位都构成一个内在的参照中心;另一方面,说话者和受话者双方为实现会话的语用协调,又存在着进行共同指涉的必要。因此,指涉参照与说话者、受话者三者同为陈述行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支配陈述行为的这一整套参照机制则主要由人称标记(我—你)、指示标记(这个、这里等)以及关于时间形式的表述聚合三类特定形式构成。不同于有完整恒定位置的语言实体,这部分语言的特定形式只源于陈述行为本身,并且只涉及说话者的此时此刻。由于它们的存在,说话者与其陈述之间才建立起某种恒定且必然的关系。

       在陈述行为中,无论受话者是真实的抑或想象的,无论是以个体的形象出现还是以集体的形象出现,陈述行为的特征都强调了说话者和受话者之间的话语关系,即一种被称之为以“我:你”极性为基础的主体间交流。这种主体间的交流关系自然而然不可避免地又引出关于陈述的形象框架(le cadre formel de la réalisation de l'énonciation)的问题。本氏指出,“作为话语形式,陈述设立了两个同样必不可免的‘形象’,一个是陈述的来源,另一个是陈述的目标。这就是对话结构(structure du dialogue)。两个形象处在交谈者的位置上,轮流充当陈述的主角。这个形象框架是随着陈述的定义而必然产生的。”(Benveniste:85)简言之,本氏认为陈述的形象框架即为对话结构;陈述外的对话抑或无对话的陈述都不可能存在。

       至此在这一篇《陈述的形式配置》中,本维尼斯特试图在语言内部从陈述所实现的个体外现出发,去勾勒陈述的形式特征的目的已基本达成。然而在《陈述的形式配置》的文末,本氏又提出关于陈述理论的一个新问题,即区分口头陈述(l'énonciation parlée)和书面陈述(l'énonciattion écrite)的必要。因为“后者是在两个层面上运行的:作家通过写作来自我陈述,而在其作品内部,他又让一些个体进行自我陈述。”(Benveniste:88)他认为如果从其所勾勒的陈述形式框架出发,对复杂的话语形式的分析还大有可为。

       因此,本论文将尝试从本维尼斯特在此处留下的开放式提问入手,运用其陈述理论与对话结构,尝试按照书面陈述中的陈述层面、陈述对象、对话结构的实现形式来重新梳理小说中的对话结构,同时并对小说写作叙事策略的变革进行思考。②

       一、小说中不同对话结构下的陈述层面和陈述对象

       正如本维尼斯特所指出,书面陈述存在两个层面,一是作家陈述的层面,另一是作品内部某些个体的陈述层面。在小说作品中,第一陈述层面即为作家写作陈述的过程,而第二层面则涵盖小说叙事者和人物的陈述过程。显然这两个层面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出现重合:许多带有自传色彩或是回忆录性质的小说,其内部作者、叙事者与人物三者的合一即体现了作者陈述与作品内部某些个体陈述层面的合二为一,例如安妮·埃尔诺(Annie Ernaux)的自传体系列小说《位置》(La Place)与《一个女人》(Une Femme)中,作者即叙事者即主人公分别讲述了其父母一生的故事;而在克里斯蒂安·博班(Christian Bobin)的小说《生命之上》(La Plus que vive)中作者(同时也是叙事者和主人公)则回忆了他女友吉斯莲(Ghislaine)的一生,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于一般的自传或回忆性质的小说,这部小说不是以读者作为“你”,而是以作者已故的女友为对话目标“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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