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何要以“初始形态”来命名马克思、恩格斯1844年9月至1895年8月这一时期的文学活动及其文学批评?“初始形态”与“前史形态”等其他五种批评形态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考虑到拙文①已就上述问题做了初步回答,此处就不赘述。总体来看,以往的相关研究紧紧围绕以下两个核心问题展开争论:其一,谁是马克思主义美学、艺术、文学、文化理论与批评的真正奠基人和开创者?其二,马克思、恩格斯的文艺思想、文学评论究竟是个人化、片断化的感受还是体系化、整体化的批评科学?其实,这两个问题互为表里、缺一不可。也就是说,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明确:在何种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的文学言说是或不是文学批评?在何种意义上,他们的文学批评是或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如果是,马克思、恩格斯本人又是如何建构的?如果不是,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又是如何创立的?凡此种种,就不一一而足。 本文拟以发生学的方式把这两个问题“还原”到它们得以产生的历史场域中,粗略“描绘”该问题在六十多年间的发生、演变谱系,继而对以往研究存在的突出性问题作具体分析,并最终提出新的研究路径与解决办法。 与以往研究不同的是,本文严格按照第一代马克思主义者从事文学批评活动、刊发文学批评论著的时间先后顺序而非他们在文学批评领域的实际贡献大小来叙述。众所周知,19世纪90年代-20世纪初构成了第一代马克思主义者从事文学批评活动的主要时期,保尔·拉法格、弗朗茨·梅林、格·瓦·普列汉诺夫、卡尔·考茨基、罗萨·卢森堡等主要从事的是政治、历史、哲学、经济等方面的活动与著述,美学、文学、艺术只是他们的“副业”。由于这些“业余”活动的存在,他们也获得了另外一种身份,比如,麦克莱伦把梅林看作“在文艺批评领域内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开拓者”②,卢那察尔斯基把普列汉诺夫视为“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奠基人”③;在韦勒克看来,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初期实践者的排列顺序是梅林、普列汉诺夫而不是相反④。 不过,我们应追问的是:上述论断是就梅林等在各自国度内还是就整个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领域而做出的?问题还在于,研究者缘何唯独忽视了拉法格的文学批评活动?拉法格在哲学上较早把马克思的理论学说命名为经济决定论、经济唯物主义⑤,在文学批评领域他最早把“经济唯物主义”运用于都德的小说《萨弗》以及运用于对雨果、左拉等的相关评论⑥。如果不考虑拉法格对作为方法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具体运用是否恰切,也不考虑他的批评实践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如何,就单从时间性来考虑,那么可以说拉法格不仅是把历史唯物主义运用到法国文学批评的第一人,而且也是马克思、恩格斯之后把历史唯物主义运用于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领域的第一人。 总而言之,第一代马克思主义者在主观上并不具有建构马克思主义美学、艺术、文学、文化体系的理论自觉,他们在各自的论著中很少关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学活动及相关评论⑦;作为美学、艺术、文学等方面的爱好者,他们所做的只是把作为科学方法的历史唯物主义运用于自己对美学、艺术、文学等问题的相关探索中,因此,谁是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奠基人这类问题不在他们的关注范围之内。 20世纪20年代的苏联理论界普遍认为,普列汉诺夫不仅是“俄国马克思主义之父”而且是马克思主义艺术理论、文学批评的真正奠基人,他们以米·尼·波克罗夫斯基、弗·马·弗里契、阿·瓦·卢那察尔斯基等为代表。比如,卢那察尔斯基在《关于马克思主义的批评任务的提纲》和《作为文学批评家的普列汉诺夫》两文中就十分明确地表达了下述主要观点:马克思和恩格斯有关文学、艺术方面的论述不仅数量少,而且都是一些片断化的个人意见,由于“他们并没有在艺术领域内指出应用辩证唯物主义伟大原则的方法的直接宗旨”,普列汉诺夫就重新创造出了马克思主义的美学、艺术、文学理论;尽管梅林在文学艺术领域的确也做出了十分有价值的贡献,“可是它们就基本原理系统化而言,与普列汉诺夫的著作甚至远不能相比”⑧。 随着20世纪20年代末“去普列汉诺夫化”运动在苏联思想界、理论界的逐步展开、恩格斯致敏娜·考茨基、玛格丽特·哈克奈斯、保·恩斯特三封书信以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于1932年的首次问世,苏联文艺理论界“在三十年代才开始广泛地学习和宣传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美学和文学批评观点”⑨。他们在“褫夺”普列汉诺夫曾经被赋予的崇高身份的同时,着手“确立”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美学、艺术、文学领域本应具有的神圣地位。 不过,即使解决了马克思主义文学批评的真正创立者是马克思、恩格斯而不是普列汉诺夫这个问题,还有一个问题亟待解决:马克思、恩格斯的相关文学批评提供的究竟是意见还是知识?也就是说,马克思、恩格斯的文学批评是“碎片化”的“个人意见”还是“体系性”的“知识话语”?毫无疑义,“体系说”在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初的苏联理论界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他们主要以里夫希茨、希列尔、卢卡奇等为代表。马克思、恩格斯有关美学、艺术、文学等方面的思想在这一时期第一次得到了较为全面、深入的文本研究与理论阐释。 里夫希茨不仅在《马克思的艺术哲学》(1933年)中首次对马克思的美学、文学思想做了整体性研究,而且在之后的《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1958年)的“序言”中始终恪守“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包罗万象的完整的世界观的创造者”⑩这一信念。与此同时,希列尔也在《文学批评家恩格斯》(1933年)一书中第一次对恩格斯的文艺思想作了系统性考察,他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留给我们的绝不只是一些关于文学艺术的‘零散评语’”(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