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国文化政策模式 法国的艺术资助制度深受其文化管理理念和文化管理模式影响,有国家主导民族文化艺术发展的传统。从路易十三、路易十四统治时期起,法国就把文化作为全国性事务,由最高管理层对其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起初,是由皇家主导建立专业的文化艺术机构,由国家培养艺术人才,并提供资助。法兰西艺术学院是国家主导文化艺术的产物,包括法兰西学术院、文学院、科学院、美术院和人文院。 法国中央政权对文化艺术的重视,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也没有减弱。在此期间,法国确立了“民族文化遗产”的概念,明确将文化艺术作为民族遗产进行保护,设立了三个国家级的文化机构:国家档案馆、国家图书馆和中央艺术馆。“通过这些公共的文化机构,‘民族遗产’被国家化,以达到保护遗产、教育国民和独立、自由培养艺术人才的三重目标。”[1] 在特定历史时期,法国文化事业也曾受到政局动荡的影响,呈现出低潮。例如,在第三共和国时期,“法国文化政策经历了一些自由化的冲击,但最终人民阵线很快对自由化的逻辑做了一些修正,强调了国家进行干预的合法性,并且提出使精英文化走向大众化的前景”[1]。在第四共和国时期,由于战后重建事务繁多,中央政府将精力更多地投入稳固中央政权方面,无暇顾及文化事业,于是国家层面的文化建设放缓,文化事业发展停滞。 1959年,法国成立文化事务部,戴高乐总统任命马尔罗为文化事务部部长,对艺术、文学、音乐、博物馆、建筑等文化事务进行统一管理。从这时开始,法国有了非常完整的文化政策。法国政府文件对文化事务部的职能定位是:使大多数法国人能够接触到法国文化艺术的杰作,对法国民族文化遗产发生兴趣,并能促进法国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马尔罗时期,文化事务部在保护文化遗产、普及艺术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从这个时期开始,文化发展被列入法国的五年计划,其中文化遗产保护被列为首位。文化中心、文化场馆、设备设施等的建设逐渐被纳入后续的五年计划。 同时,法国文化发展的相关理念也开始不断转变。在马尔罗之后,1971年到1980年期间,法国在第六、第七个五年计划中,对文化事业的目标和意义做出了更为全面深刻的阐释:“不仅仅是增长知识,提高审美观,更重要的是通过文化事业,深层次地改善人与生存环境间的关系,如工作、住所及周边的环境,通过文化事业,保护自由,既为了人的自由,也为了社会的和谐。”[2]36在具体措施上,强调文化艺术的学校教育,重视公共电台、电视台等视听媒体对文化的影响力。在此期间,法国还成立了“文化发展委员会”,将其作为“一个对文化活动进行比较、思考,提出建议的机构”[3]。 在密特朗总统执政期间,法国加强了国家对文化的控制。一方面增加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开始重视文化的公益性作用,明确文化部要激发和培养法国人的创造力,让法国人能够自由发挥艺术才华。同时,保护法国不同群体和组织的文化财富,支持、帮助个体和社会组织进行艺术创作,并将这些艺术思想和艺术作品向世界推广,促进法国文化发展。在此期间,文化政策的理念之一是鼓励文化多元化发展,国家并不给文化艺术制定统一标准,而是“鼓励、支持高雅文化,也鼓励、支持保留民间的、地区的、人种的不同文化遗产,强调要发展多元文化”[3]。 希拉克政府把扩大法国文化影响力作为文化政策的重点,赋予文化艺术更多的政治内涵。在此目标下,国家对文化事业的控制力度加大,国家通过法律对文化事务进行规范。其中,最重要的法律是关于法语保护的《杜蓬法》,从此,法国文化政策开始有意识地保护法国文化。 纵观法国文化政策的发展历程,法国文化政策模式表现出国家主导、分权管理的特点。 (一)国家主导 在历史上,法国中央政府层面对文化艺术保持高度的重视。一方面,这是由于法国的皇室贵族有着热爱文化艺术的历史渊源,王公贵族对文化艺术保持高度的热忱,深知一国之影响力、一个民族文明的传承,都源自文化艺术的继承和发扬。因此,法国大革命之后,新的中央政府也延续了法国对文化艺术爱护和保护的传统。另一方面,法国历史上的国王和新政府都高度重视国家层面对法兰西文化的主导性作用。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国王就充任艺术保护者的角色,鼓励、资助艺术家、文学家进行创作。凡尔赛宫、法兰西戏剧院、罗浮宫成为博物馆,都是君王主导文化艺术的例证。 20世纪,法国侧重于将文化事务作为公共事务进行管理,并从公民权利保障的角度,对于文化艺术进行全面干预。作为全国文化艺术事务的管理部门,文化事务部对法国文化艺术事务的干预、资助、规划,体现出法国政府对于文化管理的基本理念。1959年成立文化事务部的法令指出:“文化事务部的任务,是使人类的、首先使法国的主要成就,让尽可能多的法国人受益,确保我们的文化财富具有最广泛的支持者,对艺术作品的创造和丰富创造艺术的精神应该给予有力支持。”[4] 第一,重视文化权利的普及。法国《宪法》提出:“儿童与成人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接受职业培训以及享受文化的机会。”[4]在普及与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方面,法国政府的举措是增加民众接触各项文化的机会,主要表现在:减少文化的不平等,扩大文化场所、文化设施建设,而不是仅仅将文化预算投在少数精英享有的文化活动上。法国政府尤其重视对艺术教育的普及,在学校开设有关艺术类课程,修建、保护公共艺术设施、场所,利用电视、电台等公共媒体为公共文化事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