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论、审美反映论与文化研究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邢建昌(1963- ),男,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美学、文艺美学、基础文艺理论和当代文化批评。

原文出处:
中国语言文学研究

内容提要:

就知识型而言,20世纪80年代以来文学理论的发展经历了反映论、审美反映论和文化研究论的理论演进。这种理论演进既是现代以来文学理论学术史传统的内在逻辑使然,也与特定时代意识形态塑造和党派政治介入文学有关,还与全球化语境下西方理论从总体性叙事向依托于特定知识型提问的思潮的转向构成某种互文关系。从知识生产多角度分析20世纪80年代以来文学理论的知识状况及其理论演进,可以使我们获得对于文学理论作为不同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特殊知识”的深入理解。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8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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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反映论何以成为解释文学的理论

      20世纪80年代审美反映论诞生之前,文学理论占据统治地位的文学解释模式是反映论的。文学反映论的核心命题是: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文学通过形象达到对社会生活本质的认识,简称“文学反映论”或“文学形象认识说”。

      文学反映论主要在三个层面完成了作为理论的自我辩护: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在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关系中,文学来源于社会生活并反映社会生活;在文学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比较中,文学是用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特殊意识形态。

      在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定位文学,主要理论依据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一段论述:

      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1](P591-592)

      序言被认为是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一个集中表述,因此为历来研究者所重视。序言揭示了社会形态的一般结构,强调社会物质生活关系是其他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强调“生产力状况”对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作为客观的物质关系的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在此基础上,马克思又提出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的理论。即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一定的上层建筑既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同时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并为其服务。

      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相联系的,是恩格斯关于“更高地悬浮于空中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有关论述:

      更高的即更远离物质经济基础的意识形态,采取了哲学和宗教的形式。在这里,观念同自己的物质存在条件的联系,越来越错综复杂,越来越被一些中间环节弄模糊了。但这一联系是存在着的。[2](P308)

      至于那些更高地悬浮于空中的意识形态领域,即宗教、哲学等等,它们都有一种被历史时期所发现和接受的史前的东西,这种东西我们今天不免称之为愚昧。[3](P598-599)

      理论界对于恩格斯这些话的引用,在于强调文学艺术作为意识形态区别于政治、法律等其他意识形态的复杂性、相对独立性。不论怎样,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这一观念不仅是文学理论知识讲述的出发点,也是党派政治和占据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关于文学的基本观点。

      文学反映论是在意识形态框架下关于文学本质的定义。意识形态论在于强调文学在社会结构中的位置,反映论则在于强调作为观念形态的文学,是对于客观生活的反映。正如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所言:“一切种类的文学艺术的源泉究竟是从何而来的呢?作为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都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4](P860)反映论是怎样进入文学理论知识讲述的,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在西方,关于文学艺术的本质,有所谓模仿说的理论。模仿说强调艺术是对于“世间万物的模仿”,在艾布拉姆斯看来,模仿说“可能是最原始的美学理论”,模仿“表示两项事物和它们之间的某种对应”。柏拉图的模仿说强调“理式”的先在性和决定性,文学是对于体现“理式”的现实世界的模仿,而亚里士多德则在肯定一切艺术都是模仿的同时,着重从模仿对象、模仿媒介和模仿的方式理解文学。与模仿相似的术语大约有“反映、表现、摹写、复制、复写或映现等”。模仿说术语的混乱,带来了后人在理解上的分歧。艾布拉姆斯强调,在新古典主义美学时期,模仿说占据重要位置。但“这种观点在大多数理论中并不占统治地位”,文艺复兴以后,《诗学》和模仿说虽然还有市场,但批评家的“兴趣的焦点早已转移”。[5](P6-12)艾布拉姆斯这一段关于模仿说历史演变的描述说明,即使在西方,模仿说也不是始终占据支配地位的理论主张。

      作为知识的文学理论,在中国并不是古已有之。文学理论作为知识,实际是西学东渐的产物。其中,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起到了关键作用。1898年京师大学堂建立之后,经过《钦定学堂章程》(1902年)、《奏定学堂章程》(1904年)和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以后“新学制”的颁布,以学科划分为标志的现代大学制度得以确立。其中“文学门”下开设“文学概论”和“文学研究法”课程,这可以看作文学理论作为知识的最早的讲述形式。姚永朴之《文学研究法》1914年由京华印书局出版发行,讨论的问题虽然是起源、根本、范围、纲领、门类、功效、方式等传统文章学的内容,但在体例安排上已经显现出对现代分科之学的适应。周作人也在北京大学首开“文学概论”课程(1920年)。周作人虽未留下他在北大开设“文学概论”课程的讲义,但从《周作人日记》看,当时他所开列的授课参考书目有夏目漱石《文学评论》、本间久雄《新文学概论》等,可以判断周作人北大讲授“文学概论”的主要理论资源来自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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