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性研究与叙事学分析的有效对接  

作 者:
陈芳 

作者简介:
陈芳,云南大学文学院讲师、博士。云南 昆明 650091

原文出处:
思想战线

内容提要:

作为社会科学的质性研究与作为人文科学的叙事学研究,在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上可以相互结合,有效对接。质性研究与叙事学分析在诠释学的理论基础、整合性的研究价值、主体诠释的研究视角等三方面,都存在着互相借鉴的基础。因此,叙事学分析可以为质性研究提供更为细致的方法论参考,而经典文学文本的叙事学分析,也可以为质性研究提供相应的研究训练和能力提升。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8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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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78X(2017)03-0122-06

      后经典叙事学的跨学科发展与社会科学领域出现的质性研究相互呼应,成为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跨界互通的盛景之一。所谓质性研究,就是“以研究者本人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①随着20世纪八九十年代质性研究在各个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进一步推广,已经不再限于依赖自然情境下直接的资料收集为唯一材料,而是出现了借助文学作品进行研究的情况。比如,在教育学领域的质性研究中,既有冠以“生活故事”之名的研究,也有以20世纪30年代的教育小说,如叶圣陶的《倪焕之》作为研究对象的分析。②而叙事社会学的“过程—事件分析”也进一步明确了可将研究的对象转换为某种故事文本。③

      从文学文本纳入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到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文本化,体现出人文学科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共性,即它们都是以人的存在及其呈现作为研究对象的。而20世纪以来对人类经验的理解性特征的关注,以及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的复合性特征,不仅使具有虚构性质的小说类叙事文本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社会科学的研究范畴,并且,其叙述行为也可以作为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而存在。这一研究对象的扩展,为叙事学研究进入质性研究领域提供了前提条件。具有文本分析和解读传统的文学叙事学将在哪些范围、哪些层面为正在发展的质性研究提供可能的支撑,这正是本文将要探讨的主要问题。

      二、基于诠释性研究方式的理论对接

      质性研究主要受到实证主义和诠释性研究两大研究范式的影响。而作为建构观察和理解模式的范式,必然会对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产生同样的影响。苛费尔等人在追溯质性研究所受实证主义哲学影响之时,就曾将福楼拜的小说《包法利夫人》中对女主角生活的写实主义描述,纳入了实证主义影响的行列。④格拉斯和斯特劳斯1967年提出的“扎根理论”,强调从经验材料中提取和建立理论,其广泛应用被认为是质性研究中实证主义研究方式回归的主要表征。但是,即使是扎根理论,也强调自我解读和他者理解的结合。实际上,诠释性研究已经成为质性研究的基础范式。

      而叙事学分析同样强调主体诠释。热奈特区分“谁说”与“谁看”,⑤而将叙述主体与感知主体分离开来,就是要把感知主体的诠释意义从文本存在中凸显出来。叙事文本中的感知主体依附于感知行为而存在。感知行为也可以看做是感知主体自我诠释的呈现方式。若读者能够感知文本所要表达的感知内容,必然要借助文本中所存在的感知主体,也就是聚焦者的特定感知方式。换句话说,叙事文本中感知主体的主体诠释,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了读者对文本所传达的感知内容的理解。这也是在叙事学的发展过程中,聚焦作为最为重要的概念,被广泛运用于意识形态研究、女性主义研究、文化研究等多个研究领域,以及在后经典叙事学研究、质性研究等多学科、跨学科的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原因。

      强调主体诠释的叙事学分析,主要基于文本概念的基础之上,而质性研究同样也采用叙事分析进行文本诠释⑥,二者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都存在交叉。例如,质性研究中狭义的叙事分析是以传记研究作为研究对象,而非虚构叙事的传记类文学也同样是叙事学研究的内容;质性研究的会话分析和话语分析所强调的日常对话、谈话的形式分析和内容分析,与叙事学的叙事话语分析多有交叉;质性研究的客观注释学(objexktive Hermeneutik)分析,将所有形式的文本和图像纳入研究范畴,而后经典叙事学研究中叙事学分析的媒介载体,经由米克·巴尔等人的扩展,已经涵盖了语言、形象、声音、建筑艺术等多个领域。人类思维在语言文字以及其他载体上表达的共性,最终促使了叙事文本概念的更新,也因此奠定了叙事学分析和质性研究共有研究方法的内容基础。

      本文将作为文学文本的《维廉·麦斯特的学习时代》转换为作为质性研究对象的《维廉·麦斯特的学习时代》,就是要将叙事学研究的行动层面和叙述层面与质性研究的行动、阐释相互对应。叙事学研究的基础问题之一,就是要区分谁看与谁说,而研究对象则是可供分析的文学文本。而当文学文本进入到质性研究的对象范畴时,则要忽略过程研究中文本外在实体生成的过程,也就是尽量舍弃文本外的作品写作过程。所以,《维廉·麦斯特的学习时代》的20年创作历程,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对于歌德与席勒就作品创作的讨论等,均不纳入本文的研究范围。

      存在于文本对象层面的《维廉·麦斯特的学习时代》,其形式特征的叙述行为和内容呈现的叙事文本的叙事学研究两大重点,与质性研究两大理论渊源——范梅南通过文本形式解释生活世界本质的现象学研究、康纳利连续性经验及其理解和解释的叙述探究⑦一一对应。在质性研究中,写作既是研究的方法,也是研究的成果。写作过程也就是质性研究的研究过程和分析过程,在小说中,则是以特定的文本结构方式呈现相应的思考和分析。

      在以往的研究中,通常只将维廉·麦斯特的戏剧实践简单地当做歌德艺术审美教育实践的文学表达。但是从文本结构来看,歌德一贯喜爱在戏剧表演中引入真实的人物设定。《浮士德》的开篇,就采用了其大为赞赏的《沙恭达罗》开篇的形式特征,使剧场经理、剧作家、丑角等3个现实人物作为元叙述层叙述者而存在,从而打破了文本局限,得以与现场的观众进行交流。《维廉·麦斯特的学习时代》整体上弥漫着戏剧的幻影。如主人公维廉对母亲说:“不论我们还要等候多少时候,我们总是早已知道,这幕布将高高升起,我们将要观赏各式各样的景象,它们将给我们带来欢乐,它们将启发我们,引我们向上。”⑧在当下的讨论中,过去的观剧经验,或许成为未来对于即将过去的现在的评述。维廉讲述的是过去有傀儡戏时坐在台下的期待,对戏剧开场之后的艺术体验,将带来从过去而来的成长经验。对于读者而言,这样的审美教育经验,正在从过去走入当下。《维廉·麦斯特的学习时代》作为经典成长小说,并非得益于作者歌德教育理念的刻印,而是读者接受了该小说所传达的内容。启蒙时期的德国情况复杂,艺术审美教育的实践面临多种挑战,只能通过“叙事”(尤其是让社会上的各色人等自己演说)来接近、表达社会生活的真相,⑨所实践与体现的正是质性研究的基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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