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廷顿之忧”发出了一个严重的警示

作 者:
周平 

作者简介:
周平,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云南大学特聘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云南 昆明 650091

原文出处:
思想战线

内容提要:

亨廷顿在其最后著作《我们是谁?》中,看到苏联解体、英国“有了分崩离析之势”时,不禁为美国是否会出现同样的情况而深深地忧虑。这样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亨廷顿之忧”,抓住了民族国家作为一种保障民族认同国家的制度机制的要害——民族国家合法性根本上来自于民族对国家的认同,进而对民族国家发出了一个严重的警示。为保障民族认同国家而构建的制度机制之所以会引出国家认同问题,甚至导致国家认同危机,是因为民族国家在发展中遇到了“多族化”问题。正是这样的“多族化”现象,侵蚀了曾经屡试不爽的那些实现和保障国家认同的制度机制,成为了国家认同危机的温床。苏联从建立到解体的过程,完整地演绎了“多族化”引起国家认同问题,严重的国家认同危机最终导致国家分裂的逻辑,从而触发了“亨廷顿之忧”。中国作为一个民族国家,在这样的现实面前也无法置身事外,只有把巩固国家认同的内容纳入到民族政策的政治标的,并以此来对相关政策进行校准和重塑,方能规避“亨廷顿之忧”。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8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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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78X(2017)05-0068-12

       一、问题的提出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以对政治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中慧眼独具的见解而著称。然而,他晚年时却将目光转向美国自身,聚焦于美国的国家认同/国家特性问题,并在对美国的国家认同问题作了深入研究之后,出版了人生的最后著作《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下文简称《我们是谁?》)。该著作提出了一个看似平淡却蕴涵着震撼性的问题——“我们是谁?”。在对此问题的追问中,他看到了美国的国家认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而下降。而这与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直接相关。他针对英国、美国和苏联的现实指出:“在20世纪80年代,这三国似乎都像是有凝聚力的和成功的社会,它们的政府相对说来是有效的,在不同程度上都被承认是合法的,它们的人民作为英国人(British)、美国人和苏联人都有很强的国民身份意识。”可是,“到了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不复存在了”;“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联合王国的联合不那么强了”,“有了分崩离析之势”,“有可能继苏联之后成为历史”。不仅如此,美利坚合众国也可能在2025年“成了另一国家或几个国家”。①而这一切,都是由民族国家的国家认同危机造成的。亨廷顿为此而深深地忧虑!诚然,亨廷顿的忧虑是针对特定的国家而发出的,但这样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亨廷顿之忧”也具有普遍性,它对民族国家发出了一个严重的警示:民族国家的认同危机严重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导致民族国家解体。民族国家的头上悬着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二、“亨廷顿之忧”直击民族国家要害

       在《我们是谁?》一书中,亨廷顿的论述是从“还挂国旗吗”的提问开始的——亨廷顿把这看作是具有“重要性”的问题。该设问的背景有两个,远一些的是苏联解体,近一些的则是美国的“9·11”事件。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上述问题后,亨廷顿通过对许多现象的分析,挖掘到了美国的国家认同/国家特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事实,并意识到这对国家的统一和巩固构成严重的威胁。亨廷顿的忧虑也就来自于此。不过,通观全书就会发现,“亨廷顿之忧”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国家面对严峻挑战和危险而产生的情绪宣泄,而是对民族国家进行全面审视基础上形成的一针见血的见解,击中了民族国家的要害。

       曾经,民族国家在中国是一个备受冷落的问题。由于缺乏研究以及对民族国家的不了解,民族国家常常被界定为“单一民族国家”。由于在世界范围内很难找到民族或族群构成单一的国家,所以民族国家又常常被否定。由于对民族国家缺乏了解和正视,政治学、民族政治学以及民族学的许多研究无法合理地推进,甚至还导致了许多理论误判。针对这样的现实,笔者于2009年和2010年先后发表了“对民族国家的再认识”和“民族国家与国族建设”等一批研究成果,②对民族国家的基本问题作了系统的分析和论述。随后,民族国家受到的关注度便不断提高,民族国家这种具有特定内涵的政治现象也被广泛接受。尤其重要的是,当代中国的民族国家性质得到了普遍的肯定。

       在此背景下,中国学界对民族国家的性质和特点的分析和论述大量涌现,出现了诸多的民族国家定义。可是,其中的许多定义、分析和论述,仅停留于民族国家的表象,只抓住了民族国家的某种类型、某一方面或某个特定阶段的特征,而没有抓住民族国家的本质,对民族国家的认识往往模糊、不全面甚至是以偏概全,过分强调自己国家的特殊性,因而未能真正把握民族国家的本质,影响了进一步推论得出的结论的准确性。

       诚然,民族国家是今天最主要和最基本的国家形态。而且,世界上的民族国家或自我标榜的民族国家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具有不同的类型特征。但是,民族国家本质上是一种国家形态,是人类国家形态演进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或一种形态,有其形成和演变的规律。民族国家(nation-state)是“民族”与“国家”结合的产物,并且以“民族”(nation)来命名,自然具有突出的“民族”属性。但是,对民族国家的民族属性不能作简单化的理解。民族是社会群体形式,国家是政治形式,二者之间的同一性并非简单的“等同”,而是一种有机的结合,即国家有了民族的内涵,民族有了国家的形式。今天的民族国家具有多样性,相互间的差异性很大,不可一概而论。但是,各个民族国家不论是实质上还是形式上都具有了民族国家的基本特征。并且,在民族国家世界体系已经形成的条件下,每个国家都是民族国家世界体系的基本政治单元和法律单元。因而深受民族国家世界体系及其规则的影响和制约。

       纵观人类国家发展的历史,国家不过是人类创造的一种政治形式,当然也是迄今为止人类创造的最为持久和最为有效的政治形式。但是,它本身也处于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中,并且处于不同文明中的国家具有不同的形式。民族国家是在欧洲国家形态演变过程中形成的,然后才推广到全世界。而民族国家首先出现于西欧绝非偶然,而是与“民族”的形成直接相关。罗马帝国对欧洲的统治及其推行的罗马化,对欧洲的影响巨大而深远,其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促成了文化的同质化。恩格斯就曾指出:“罗马的世界霸权的刨子,刨削地中海盆地的所有地区已经有数百年之久……一切民族差别都消失了,高卢人、伊比利亚人、利古里亚人、诺里克人不再存在,他们都变成罗马人了。”③这种状况到了中世纪末期才逐渐改变。中世纪末期,王朝逐渐兴起。各种王朝通过政治的、经济的和文化的整合方式,逐渐把国内居民整合成为一个个的整体,即后来民族主义者所称的“民族”。因此,黑格尔指出:“民族不是为了产生国家而存在的,民族是由国家创造的。”④霍布斯鲍姆也认为:“并不是民族创造了国家和民族主义,而是国家和民族主义创造了民族。”⑤当这些民族的整体意识逐渐萌生和觉醒以后,王朝并不代表也不保护整个民族利益的症结就不可避免地被意识到了。于是,觉醒的民族便与王朝处于一种二元对立的关系之中。在此背景下,各种以维护民族的每个成员权利为基点的观点和理论应运而生,并在唤醒全民族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进而还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只有打倒专制君主,摧毁王朝国家才能构建起近代民族国家。”⑥最后,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推翻了封建王朝,建立了为新兴的民族所接受和认可的新形态国家,实现了民族与国家的统一。这便是民族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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