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论题接触到两个比较棘手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意识这东西比较玄乎,看不见摸不着,难以用量化的标准来衡量,要培养它则无从着手。第二个问题是科研意识是否是构成中小学教师素质的要素。按流行的观点,中小学教师的任务就是教书,且教学任务繁重,他们既无必要也无暇顾及教育科研活动。 那么,谈论这个问题有没有价值?解决这个问题有没有可能?笔者试做如下探讨。 一、科研意识培养与教师素质 什么是教育科研意识?从心理学角度讲,意识是一种人脑的机能,是高级神经系统高度发展的表现,是人的心理对现实生活的自觉反映。作为教师来说,教育科研意识就是对教育活动的有意识的追求和探索,是运用教育科学理论指导教育活动的自觉,是对所从事的教育活动的一种清晰而完整的认识。它既表现为行为主体对教育环境的主动适应,也表现为行为主体对教育环境的积极影响与改造。 教师的科研意识之所以在教育活动中显得特别重要,是因为教育乃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人才的社会活动。从事这一活动的行为主体就绝不能被动,不能消极,不能盲目,不能随意。中小学教育的育人功能是基础性的,小学生和中学生正处于人的生理和心理剧烈变化的时期,也是最易受到诸方面因素影响的时期。这既是他们身体发育、知识增长、心智发展的关键期,又是他们理想萌发、人生探索的困难期。基于这一特性,中小学教师就更应该具有一份自觉,具有一份清醒,具有一种事业的追求。这些特质就是教育科研意识,也是教师素质的本质特征。 而且,教育科研意识也并不是虚玄空泛的,它是由三个要素来涵盖的。那就是教育的信念与热情,教育的知识与经验,教育的眼光与智慧。 教育科研意识首先体现为教师对教育事业的一种执着精神。教师只有以献身教育的热情和信念作为支撑物才有可能具备这样的自觉和追求。教授知识、开发心智、启迪心灵是一项最富于创造性的极其复杂的实践活动,也是一项极其艰辛和极需牺牲精神的平凡工作,热情、执着、富有信念便成为从事这一事业所需要的最可贵的品质。教师一旦具有了这些品质,才可能自觉地、有意识地去追求和探索教育活动的底蕴,才可能会有创造性的工作表现。 当然,教育科研意识仅凭热情是不够的,它的产生还需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和一定的教育理论基础为先决条件。假如没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的积累,没有一定的教育理论素养,教师就不可能对教育活动会有有意识的自觉的反映,更不可能对教育科研会有卓有成效的追求和探索。 这也因此引出了教育科研意识的第三个要素,即教育科研的眼光和智慧。如果一个教师惯于因循守旧,思想僵化,眼光迟钝,他就不可能产生探索的需要。如果一个教师不富于想象,不具备有创见的灵活的发散思维,不善于寻找有助于提高创造性的场景,不善于发现尚未解决的问题,那他也不可能产生探索的需要。只有思路开阔,眼光敏锐,敢于向假设挑战,具有综合能力和应用系统分析技术能力的教师,才可能具备清醒的教育科研意识。 综上所述,教育科研意识是教师的一种心理素质,是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知识素质、能力个性的综合体现,这与对教师的素质要求正好是相吻合的。 正由于此,当前提高教师素质的根本要求就应该是培养教师的教育科研意识。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对教师素质的要求仅仅是提高学历已远远不够了。教育理论的更新,教育思潮的涌现,教育改革的深入,都要求教师在更高的层面提高素质,以便更深刻、更全面地认识当今教育的发展,适应教育发展的需要。例如,“素质教育”正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思潮受到了教育界的普遍关注。素质教育是在批判应试教育的基础上产生的,它意在充分发挥教育的发展功能,强调对学生素质的整体发展,从根本上变革传统教育的价值观,重构一个独特的教育内容体系,以达到学生自身素质结构的完善和提高的教育目标。这一思潮在理论上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在内容结构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在实践上才是刚刚起步。这项改革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取决于全体教师的认同程度和实验效果。这也就要求中小学教师对教育活动应多一份清醒,多一份自觉,多一份探索与追求。如果教师缺乏教育科研意识,是难以适应这一改革的形势的。 二、科研意识培养与教师成才 那么,教师科研意识的培养能不能具体操作?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教育科研意识与教育活动的关系。正如意识是实践的产物一样,教育科研意识也并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来源于教师的教育活动,它的产生与被强化通常是和教师所面临的实践活动或认识的任务有直接联系的。所以,培养教师的科研意识,与教师从事教育活动不是割裂的,更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互统一的。既然教育科研意识是行为主体在自己的对象性活动中所形成,那么,离开了教育活动,教师的科研意识也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感性的、实在的、具体的教育活动,既是行为主体存在的方式,也是行为主体的发展方式;既是教育科研意识得以形成的动力,也是教育科研意识得以显现和确证的现实基础和依据。既然如此,教师科研意识的培养完全可以结合具体的教育活动来操作实施,教师的成才与科研意识的增强也必然是同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