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批评:文论阐释的中国路径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建中,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
江汉论坛

内容提要:

无视西方语言与汉语言的根本性差异是导致“强制阐释”的重要原因,故中国文论避免“强制阐释”的途径之一是回归“汉字批评”,即在文论阐释中回归汉字思维、汉字意识和汉字本位。“汉字批评”的学理依据有三。其一,中国文论的根在古文字(殷墟卜辞、商周铭刻、周秦籀篆),故文论阐释须追溯字义根柢及字文化渊源,从形、声、义的不同层面诂训语根,诠释语义,演绎语义之原生、衍生、再生及生生不息,辨析本义与他义(如古代梵语与近现代西语)的博弈或格义。其二,汉语的性质是表意,意之所随者缘境而异,高度语境化决定中国文论阐释对文本的高度重视,故须依据文学及文论文本返回语义现场,于敷陈事理与摄举文统的互通中厘清中国文论的理论内涵。其三,汉语生命力强盛以及长寿的秘诀在于常用常新,就中国文论之语用而言,因其通而亘古亘今,因其变而日新其业,故须在会通适变之际重识中国文论的语用生命,揭示其历史意蕴及现代价值。中国文论孳乳于汉字语根、鲜活于语境而通变于语用,文论阐释的中国路径必然创生并通达于追根、问境和致用之际。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7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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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20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7)05-0067-07

       在论及不能用西方理论强制阐释中国文论的实践及理论缘由时,张江教授指出了“一个基本事实”:“西方语言与汉语言,无论在形式还是表达上都有根本性的差别,用西方语言的经验讨论和解决汉语言问题,在前提和基础上存在一些根本的对立。不能简单照搬,也不能离开汉语的本质特征而用西方语言的经验改造汉语……实践证明,语言的民族性、汉语言的特殊性,是我们研究汉语、使用汉语的根本出发点,也是我们研究文学、建构中国文论的出发点。离开了这一出发点,任何理论都是妄论。”①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将汉字归入“表意体系”,随后宣称他的研究“只限于表音体系”②。当我们别无选择地要用汉字阐释中国文论时,首先需要回答的却是:作为“表意体系”的汉字,其根本性特征是什么?而紧随其后的追问则是:由汉字的特征所决定的中国文论阐释的路径何在?汉字的语根太深,故须追“根”;汉字的语境太重要,故须问“境”;汉字的语用是其长寿秘诀,故须致“用”。由追“根”而问“境”,由问“境”而致“用”,似可探出一条文论阐释的中国路径。

       汉语的根柢深藏在古文字(殷墟卜辞、商周铭刻、周秦籀篆)之中,需要刨“根”才能问底。从20世纪初的甲骨文,到21世纪初的清华简、上博简,每一次考古发现都是一次刨根问底。随着“新”的文字材料的不断出现,“新”的古文字被不断识认,中国文论阐释的新景观新气象新收获便在刨“根”中不断呈现和展开。

       汉语的性质是表意,意之所随者缘境而异。汉语之“表意”既无时态标识,亦不重空间定位(如前后、内外、出入等所指颇为随意),更有反训、隐喻、假借、转注、谐音之类,使得汉语的言说与解读高度语境化,若脱离语境则“不知所云”。中国文论的话语体系“话中有话”,故阐释之时先须问“境”,先须返回语义现场,非如此不能释名彰义、敷理举统。

       汉语“长寿”的秘诀在于语用,《周易》“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是宏大之用,《文心雕龙》“‘心’哉美矣,故用之焉”是微观之用。经史子集,周秦汉唐,无不因重“用”而致“用”。汉语的致“用”酿成中国文论的致“用”,中国文论的历史意蕴及现代价值在语用中激活,在语用中衍生、再生乃至生生不息。

       一、追“根”

       黄侃论及“清代小学之进步”,赞其“一知求本音,二推求本字,三推求语根”③。这里的“语根”是在声韵和训诂的层面谈文字;若在文字、声韵和训诂的层面谈中国文论阐释,则应将古文字视为中国文学及文论的语根。张江《阐释的边界》称“文本的能指是文本阐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④,所谓“文本的能指”即文学和文论文本的语言。文论阐释的首务在于“推求语根”,这个意义上的“语根”,实则包括了黄侃所说的“本音”、“本字”以及最早的形、声、义对字之“本义”的规定和铸造。

       文字乃经艺之本,故许慎解“字”说“文”皆重“推求语根”即看重“本义”。⑤王力指出:“许慎抓住字的本义,这是从根本上解决训诂问题。本义是一切引申义的出发点,抓住了本义,引申义也就有条不紊。本义总是代表比较原始的意义,因此,与先秦古籍就对得上口径。”⑥又称“从本义可以推知许多引申义,以简驭繁,能解决一系列问题”⑦。中国文论阐释,用黄侃的话说,需要“推求语根”;用刘勰的话说,需要“原始以表末,释名以章(彰)义”⑧。对于中国文论阐释而言,不求语之“根”,不原字之“始”,则无法表其末,更无从释其名、彰其义。

       “中国文论”又称“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其中“中国古代”与“理论”分别标明时空与领域,而“文学”为其核心范畴即关键词。如何释“文学”之名,彰“文学”之义,事关中国文论话语体系的当代建构和中西文论的平等对话。而我们今天对“文学”这一关键词的诠释,从高校教材到学术专著,从期刊论文到大众传媒,大体上是袭用20世纪以来的西方文论的定义,强调的是“文学”的审美性、虚构性和意识形态属性,依据的是三分法(现实、理想、象征)和四分法(诗歌、小说、剧本、散文)。⑨用这种从近现代西方文论引进的“文学”概念,向“前(昔)”不能解释古代文学(比如经史子集中的文学文本),向“后(今)”不能解释当下文学(比如互联网上的文学文本),从而导致“文学”这一关键词之“能指”与“所指”的分离,导致文艺学理论与文学史事实的分离。

       导致“分离”的原因自然是强制阐释,是强制阐释中对汉语言与西方语言之根本性差异的无视或忽略,是文论阐释中未能追问汉语“文学”的文字之根。“文学”的语根是“文”;那么,“文”的语根又是什么?许慎《说文解字》:“文,错画也,象交文,凡文从属皆从文。”段玉裁在注明“错当作逪”之后,断定“逪画者文之本义”⑩。许说和段注皆强调“文”的符号性、装饰性和结构性,似与西语“文学”的审美性相契合。然而,《说文解字》所说的“文”,并非“文”的语根,因而亦非“文学”的语根。“文”的语根在殷墟卜辞,而殷墟卜辞出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因而,无论是生活于1至2世纪之交的许慎,还是生活于18至19世纪之交的段玉裁,皆无缘见到甲骨文,无缘得知“象正立之人形,胸部有刻画之纹饰,故以文身之纹为文”(11)的甲骨文释义,无缘寻觅“以文身之纹为文”的“文”之本义。

       《说文解字》用的是篆体,篆体的“文”字,看字形已经丢失了甲骨文“文”字上本有的胸部之纹身,因而也丢失了“文”之本义,从而在某种程度上遮蔽了“文”的语根。刨根问底,文,首先是一个动词,因为文身是一种动作,一种行为。《礼记·王制》有“被发文身”,郑玄注曰:“文,谓刻其肌,以丹青涅之。”这种动作或行为有艺术味道,有创作性质,故可以说是一种艺术行为(或如今人所谓“行为艺术”)。文,同时也是名词,因为文身的结果只能用“胸部有刻画之纹饰”的“文”来祼呈或确证。文,又是一个形容词,意谓文身的、文饰的、有文采的等等,类似于后来加上了“彡”的“彣”(12)。不同的是,“文”是文身之饰而“彣”则是以毛饰画亦即许慎“彡,毛饰画文也”(13)。从广义上讲,“文身”可以说是人类最早的“文学”(即“文化”创作);就文身这一文学创作活动的全过程而言,用作动词的“文”是行为或曰文学活动,用作名词的“文”是文本或曰文学作品,而用作形容词的“文”则是属性或曰文学性。由此可见,汉语“文学”的全部义项及特征,都可以在甲骨文的“文”之中寻觅到它的语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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