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这一概念于19世纪末由德国学者提出,民国时期经宗自华、马采引进到中国。在沉寂了一段时间后,在20世纪80年代又重新引起一些学者的热烈讨论,后经过许多学者的共同努力,于20世纪末在中国的学科设置中成为二级学科,在21世纪初又上升为一级学科,并更名为“艺术学理论”。通过梳理艺术学学科产生演变的历史可以看出,中西方学者对于艺术学的思考和研究应该说都已经有了一段历史或时间,但我们发现,直到目前为止,中国学界对于这一学科的争议仍然不断。这些争议归结起来大致存在于三个方面:一是学科的名称,二是学科的对象,三是学科的边界。因此,本文拟从这三个方面,谈谈对于这一学科的概观和认识。 一、为艺术学“正名” 根据笔者的观察和体会,初涉艺术学这一领域的人有一个最大的困惑,即关于这一学科的命名。人们有时称它为“艺术学”,有时称它为“艺术学理论”,有时也直接把它称为“艺术理论”。这种名称上的混乱和费解,正是它至今仍受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①毕竟我们接触一个新学科时,首先面对的就是它的学科命名。我们知道,在1997年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被列为文学门类之下的一个一级学科。在2011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公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艺术学”从文学门类中独立出来,升格为“学科门类”之一,原来下设的同名二级学科“艺术学”升级为一级学科,为避免与学科门类名称相同,更名为“艺术学理论”。这一更名,的确避免了由于重名带来的混乱和麻烦,但把“艺术学”更名为“艺术学理论”,实际上又带来了新的更多的麻烦和问题,使它面临更多的争议。 这个命名首先给人的感觉是不符合一般的一级学科的命名习惯,一般的一级学科在汉语中通常命名为“学”,很少命名为“理论”。这从1997年和2011年公布的两个专业目录中亦可看出来。即使有学科被命名为“理论”,“理论”与“学”也通常分开来用,亦即一种东西被称为“学”,就不再同时被命名为“理论”,被命名为“理论”,就不再同时被命名为“学”,很少见到“学”之后再被加上“理论”的。在汉语中,如果“学”之后又加上“理论”,往往是因为那个“学”已经没有了“学问”之意,如“文学理论”中的那个“学”已经不指学术、学问或学科了。在英语中,表达学科的词尾是“ics,tics,logy”,如physics,politics,sociology,等。如“sociology”就是社会学学科的名称,如果它需要与“理论”(theory)联合使用,它是指“理论”是关于这一学科的理论,或是指这一学科是一种理论的学科,“理论”与“学”是一种所属关系,或一种定性关系,而不是并列关系。这层含义表述起来大致有这样几种方式:“theory of sociology”,“sociological theory”,“theoretical sociology”。如果参照这种样式,我们很难把“艺术学理论”翻译成英语。根据李心峰先生的考察,德语中的“艺术学”(Kunstroissenshaft)一词,在英语中有几种不同的译法:Theory of Arts;Study of the Arts;Science of Art等。[1]如果汉语中的“艺术学”也可以这样翻译成英语,那“艺术学理论”翻译成英语或许应该这样表述:“Theory of Theory of Arts”,“Theory of Study of the Arts”;或“Theory of Science of Art”。但实际上,这样的表述在英语中是很难见到的。如果有一种关于“学”的“理论”,或关于“理论”的“理论”,关于“学”的“学”,这种理论应该被称为“元理论”或“元学”,在英语中应用“meta”词头来表达。但关键是,我们这里的“艺术学理论”能等同于“元艺术理论”或“元艺术学”吗? “艺术学理论”虽然从字面上看,类似那种“元艺术学”“艺术学学”[2],但显然不能仅指那种“元艺术学”。关于“元艺术学”,李心峰先生曾提出:“在艺术原理这一层次之上,还应设立一个专门反思、探索艺术学自身的对象、方法、范围、体系结构等问题的学科,这就是艺术学学,或叫元艺术学。我们知道,本世纪以来,产生了科学哲学(又称科学学、元科学),并在各门具体学科中形成了反思本学科自身规律的热潮,在数学中产生了数学哲学(元数学);在物理学中产生了物理学学;甚至出现了哲学学,美学学,等等。”[3]们认为这一提议是非常有道理的,艺术学学科本身的确需要这样一个自我反思的理论层面。但我们这里的“艺术学理论”显然不能仅做这样的“元艺术学”或“艺术学学”来理解,因为它具有更广的研究范围。这里的“艺术学理论”作为一级学科的名称,它要把它之下的二级学科,艺术理论、艺术史、艺术批评以及艺术管理方面的研究都要涵括其中,它绝对不是仅仅指向艺术学学科自身的反思的。这样一来,“艺术学理论”这一名称给人的第二个感觉便是,它的学科名称与实际内涵是不符的。如果“艺术学理论”的含义就是“元艺术学”,就是“艺术学学”,它显然是没法涵盖下面所有二级学科的研究范围和研究内容的。 这就意味着,“艺术学理论”作为一级学科的名称,不仅在表述上不规范,还存在着名实不符的情形。“艺术学理论”名称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引发人们对于这一学科的争议,而且也给人们的现实研究活动造成一些新的术语上的混乱。有些学者发现这一名称存在着问题,可能会提出批评建议;也有学者意识到这一名称存在的问题后,便另立新名②,或尽量避免使用这一术语,用它上面的学科门类名称“艺术学”,或它下面的二级学科的名称“艺术理论”来代替。稍一留心便会发现,目前有不少名义上讨论“艺术学”或“艺术理论”的文章,实际上是在讨论作为一级学科的“艺术学理论”。从学科意义上说,作为学科门类的艺术学与作为一级学科的艺术学,作为一级学科的艺术理论与作为二级学科的艺术理论,由于它们的学科位置不同,它们的学科对象不同,相邻学科也不同,你是在学科门类意义上谈论艺术学,还是在一级学科意义上谈论艺术学,它们的研究对象和学科边界都应该是不同的。对于艺术理论一词的使用也是如此。比如,如果你在二级学科的意义上使用艺术理论,艺术理论的相邻学科应该是艺术史和艺术批评,如果你在一级学科的意义上使用艺术理论,艺术理论的相邻学科就成了美学和门类艺术学。但如果人们用“艺术学”或“艺术理论”来代替作为一级学科的“艺术学理论”而又不作任何说明的话,难免会带来一些新的混乱。而这一名称术语上的新的混乱,不得不首先追究到“艺术学理论”这一学科命名本身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