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本质论观念,是指文学理论中关于文学本质问题的基本观点或看法,它旨在回答“文学是什么”这样一个根本性理论问题,集中反映人们对于文学这一事物的基本性质和特点的理论认识。通常在文学理论的系统性理论建构中,文学本质论观念往往成为其逻辑起点和核心理论观念,而不同文学理论观念的分歧与交锋,也往往首先在这个基本问题上表现出来。实际上,文学本质论是一个现代文学理论问题,文学本质论观念也是一个历史建构与嬗变过程。在经历了前一时期理论界围绕文学本质论问题展开的反本质主义论争之后,对文学本质论问题形成的历史背景,文学本质论观念的历史嬗变过程,以及所带来的有关理论问题进行必要的反思,也许有助于对这一问题的重新认识和思考探讨。 一、文学本质论问题形成的历史背景 无论在西方文论还是中国文论中,当今人们所讨论的“文学”都是一个现代概念,所谓文学本质论更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文学理论问题。美国文论家乔纳森·卡勒认为,要研究文学本质问题,或者说“要解释文学性,解释这一能够界定是否属于文学的品质,应该了解关于文学本质这一问题提出的历史背景”(卡勒29)。按照卡勒的看法,在欧洲的文化传统中,关于“文学”的现代思想,仅仅可以上溯两个世纪,在莱辛自1759年起发表的《关于当代文学的通讯》一书中,“文学”一词才包含了现代意义的萌芽,指现代的文学生产。斯达尔夫人《从文学与社会制度的关系论文学》(简称《论文学》)则真正标志着“文学”现代意义的确立(卡勒29-30)。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才逐渐兴起了现代的文学批评和文学研究。英国学者彼得·威德森在《现代西方文学观念简史》中也认为,西方社会“文学”这个概念的现代含义大致形成于19世纪前后,以法国批评家斯达尔夫人和英国批评家马修·阿诺德的看法为标志,总体上来说就是把“大写的文学”(Literature)从“小写的文学”(literature)中区分开来。所谓“大写的文学”也就是现代文学观念,是指那些特别富有创造性、想象性(包括虚构性)、审美性(总体上称为“文学性”)的作品类型(36)。这个现代“文学”观念建构的过程,同时也是西方现代“文学”学术研究体制的建构过程。这种文学研究的体制化,无疑更有利于推进对文学的认识。而这种认识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方面,又无疑是对于文学的本质特性与价值功能的认识。 中国文学的情况也大致相似,这种现代意义上的“文学”观念,总体上来说也是把比较纯粹意义上的文学(纯文学)从比较混杂的文学(杂文学)中区分出来。这大致是以王国维《文学小言》等论著中的阐述为标志。他显然受到西方现代文学在中国文学理论现代转型与建构发展的进程中,文学观念的重建显然得到了高度重视,其中文学本质观与文学价值观便是首要问题。他显然受到西方现代文学观念的影响,把“文学”看成是一种超实用功利性的具有游戏、审美特性的写作或文体类型(王国维766-70)。这样就可以把符合这一特性的各种文体类型,如诗词曲赋、韵文散文、戏曲小说等都归入“文学”这个集合性概念之中,现代文学观念及其研究范式便由此确立起来。 “五四”以来的“文学革命”,一方面激烈批判和轰毁“文以载道”之类旧的文学观念,另一方面则努力寻求建立新的文学观念,对于新文学应该是什么、起什么作用,以及怎样来建设新文学等等,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当时一批“文学革命”的先驱人物都致力于对此做出富于现代意义的回答。比如,鲁迅1907年发表《摩罗诗力说》,明确阐述了他对文学特质的认识:“由纯文学上言之,则以一切美术之本质,皆在使观听之人,为之兴感怡悦。文章为美术之一,质当亦然,与个人暨邦国之存,无所系属,实利离尽,究理弗存”(71)。现代文学改良与革命的倡导者胡适在1917年初答钱玄同的《什么是文学》一文中说得明白:“语言文字都是人类达意表情的工具,达意达的好,表情表的妙,便是文学”(297)。这一表述看似简单,实则大有深意,它一方面秉承抒情言志、言意合一的传统诗文观念,另一方面则表达了他以“活的语言文字”(白话)写“活的文学”(新文学)的文学改良诉求,是一种富有“五四”时期文学革命精神的新文学观。1919年罗家伦发表《什么是文学——文学界说》,在列举欧美学者关于文学的十多种定义之后,提出了自己的界说:“文学是人生的表现和批评,从最好的思想里写下来,有想象,有感情,有体裁(style),有合于艺术的组织,集此众长,能使人类普遍心理,都觉得他是极明了、极有趣的东西”(1)。1925年郭沫若在《文学的本质》一文中,探讨了包括诗、小说、戏剧在内的所谓“文学”的本质,他说:“我现在所想论述的,是文学的本质上的问题:就是文学究竟是甚么的问题……我只想把我自己的体验和探讨所得叙述出来,提供一个解释”(219)。他的解释终归还是依据言志抒情的传统观念,同时也根源于他自己主观表现的思想,认为“文艺的本质是主观的,表现的,而不是没我的,摹仿的”(225)。周作人1932年在辅仁大学做了一篇《中国新文学的源流》的演讲,其中也明确提出了“文学是什么”的问题,他的回答是:“文学是用美妙的形式,将作者独特的思想和感情传达出来,使看的人能因而得到愉快的一种东西”(2)。总之,“五四”前后是中国现代文学观念建立的重要时期,除以上所述之外,还有不少作家和文论家阐述了对于文学本质特性的看法,标志着文学本质论观念的整体性自觉。 这种文学理论观念的现代转型及其建设,一方面体现在当时的文学理论批评中,另一方面也积淀在文学理论教科书中。随着现代教育的转型发展,文学教育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而文学教育可能更需要首先解决这样一些前提性、关键性的文学观念问题,因而需要有更为自觉的理论建构。因此,如果我们要考察一定历史时期文学理论观念的转型与变革发展,既需要关注文学理论批评中的理论成果,更有必要关注文学理论教科书中的理论建构,其中往往有着更为自觉而成熟的理论积淀。从中国文学理论的现代转型与建构发展的历程来看,尤其是在文学理论教科书的理论体系建构中,“文学是什么”的问题,即文学本质论问题,始终是处于首要和核心地位的问题。因为对于文学本质特性的理解,决定着对于文学价值功能及其他文学问题的理解,也决定着文学批评的基本依据,秉持什么样的文学本质论观念,也决定着会有什么样的文学理论的系统建构。在老舍1930年代齐鲁大学授课的《文学概论讲义》中,开宗明义地宣称:“在现代,无论研究什么学问,对于研究的对象须先有明确的认识,而后才能有所获得,才能不误入歧途”“……我们既要研究文学,便要有个清楚的概念,以免随意拉扯,把文学罩上一层雾气”(1-2)。因此,他在其中专门设置了“文学的特质”一章,系统阐述关于文学本质的观念,他的基本看法是:“感情与美是文艺的一对翅膀,想象是使它们飞起来的那点能力;文学是必须能飞起来的东西。使人欣悦是文学的目的,把人带起来与它一同飞翔才能使人欣喜。感情,美,想象,(结构,处置,表现)是文学的三个特质”(48)。在此基础上,他特别强调说:“知道了文学特质,便知道怎样认识文学了……文学的功能是什么?是载道?是教训?是解释人生?拿文学的特质来决定,自然会得到妥当的答案的。文学中的问题多得很,从任何方面都可以引起一些辩论……可是讨论这些问题都不能离开文学特质”;“文学批评拿什么作基础?不论是批评一个文艺作品,还是决定一个作家是否有天才,都要拿这些特质作裁判的根本条件”(48)。由此可见,注重对文学本质特性问题的研究探讨,并非只是文学理论研究本身的要求,而且也是为了更好地认识说明文学现象和评论分析文学作品。在现代文学观念及文学理论学科初创时期形成的这种认识看法,可以说至今仍未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