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 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62(2009)02-0006-04 伴随着西方文学理论家惊世骇俗的“文学终结”论的抛出,我国的理论家也发出了中国文论“危机”、“失语症”的慨叹以示对文学理论步入“山重水复疑无路”窘境的认同,于是,学界忙于为文学理论寻找出路,有的学者开出了“审美化”研究模式的一剂“良方”而另辟歧径。然而,这又是怎样的一剂“药方”?它能否使当前文学理论走出困境? “审美化”研究模式对弥补我国以往文学理论探讨中单一的政治化研究模式的片面性具有一定的纠偏意义。如果说政治化的研究模式侧重文学与外部社会关系的探讨,那么,审美化的研究视角则更为重视文学的内在特性的研究,较为深入地揭示了文学的诸如文本的结构层次、语言等问题,对我们全面而科学地把握文学提供了一个有益的探索视角。文学以审美方式对现实世界的建构性反映方式决定了以审美视角审视文学是我们文学研究中必不可少的维度和方面。 然而,近年来审美化的研究模式在实践过程中出现被一定程度“异化”的趋势,偏离了其应有发展轨道,这主要表现为两种值得我们思考的倾向:一是将审美提升到极致,衍变为高度抽空其具体的、特定社会历史内在规定性的能够超越一切社会、历史现实的人类生存的具有极大普适性的恒定原则,并以此作为文学研究的全部规定和最高原则加以规定;一是将审美范围无限拓展、泛化,将社会生活中的包括藏污纳垢在内的一切都不加区分地纳入审美的“箩筐”,消解“审美”与“非—审美”、文学与非文学的界限,实质上取消了文学的存在价值。以上“审美化”研究模式的两种具有代表性的失误的实质在于假借“审美”之名而又抽空或置换了审美应有的内涵,仅仅保留了“审美”范畴的“躯壳”,消解了审美应有之义,如此的研究观念、研究方法非但难以为文学研究指明出路,反而可能将我们的文学研究引入另一误区。 文学,作为人类特有的社会实践活动方式之一,文学活动的精神结晶是特定具体时代的存在者,必然与人、与人的实践对象——社会现实——结下了不解之缘,文学活动中的世界、作家、作品、读者之间,以及文本自身的各个因素之间交互形成了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的错综复杂的立体网络结构,这个立体的网络结构又使文学置身于不同的具体结构之中以不同方式展示自己不同方面的面貌并赋予了文学以不同层面、不同角度的质的规定性。因此,对文学研究所形成的文学理论就与文学所处的这个复杂的结构整体赋予文学的特质密切相关,这也决定了文学研究的方法的多元性和视角的多样性,科学而正确地认识文学、把握文学的特点的前提就是我们必然采用综合、辩证的方法,如果仅仅采用某一个方法、从某一个视角、某一个层面或某一个部分去审视文学,虽然可以揭示文学的某一特点,但很可能出现“瞎子摸象”式的片面性,难以真正科学、全面地把握文学的规律。文学研究的历史也不止一次地印证了这一结论的正确性。 正如有的学者尖锐指出的[1],以辩证思维的视野审视,我们的文学研究若仅仅对研究对象进行静止的、部分的、孤立的探讨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以运动的、联系的、发展的眼光将其置于所处的整体中研究,因为,前者不过是我们研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一个部分、一个方面,是对对象的整体结构中的个别把握。如此看来,以往文学理论发展过程中的人文主义或科学主义流派的研究模式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理论研究的价值、意义,然而,其“真理性”仅仅是依据某一逻辑层面而言的,如果将之扩展到极端而成为该研究对象的全部规定就可能失之偏颇。同样,不论是文学研究中的政治化研究模式还是审美或者文化研究模式也具有上述的特点,如果将通过单一方法所得到的认识当作文学的全部规定性而加以提升、界定并作为排斥其他研究模式的论据,难免失之偏颇。文学的审美化研究模式虽然有其真理性的一面,在一定层面揭示了文学的某方面特点,为我们进一步探讨文学提供了新视角,然而,这不过是对文学研究整体认识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和步骤,缺少分解后的综合以及静止后的运动,如果将此研究模式无限扩展,很容易陷入“以一种极端驳斥另一种极端”的怪圈,所得到的关于文学的规定也难免以偏概全。可见,审美的研究模式并不能替代其他的研究模式和方法而成为文学研究的“灵丹妙药”。 况且,当前的审美化研究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偏差,背离了“审美”的应有之义,这是尤其值得关注的。“审美”活动总是存在于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之下,无论是“审美”活动的主体,还是“审美”活动的对象,以及具体审美活动过程本身,都是特定的历史性存在者,既然审美活动是人类特有的实践方式,而人又是特定历史、具体社会境遇下生存的人,那么,根本不存在超越其存在现实的抽象的、永恒的审美精神。辩证思维方法的特点不是把事物仅仅看作事物,而是从过程中来把握事物,不是把事物看成一个实体,而是看成一个过程,不是以静止眼光看事物,而是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加以审视,辩证法不承认任何超感觉的本体、绝对的东西,相反,认为一切所谓的本体都是可感知的,都是有始有终的,存在于历史之中的。同样,审美也不可能是超越具体的社会实践的精神本体的自我运行。 文学——一种带有审美特质的历史现象和富有历史蕴涵的审美现象,总是与人类的历史发生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历史维度是文学研究无法回避的轴线。历史问题作为人类本体存在的时间维度必然引发我们的思考。在人类意识中,作为一种绵延不绝的时空一体的历史,无始无终,充满神奇的色彩,引起人们无尽的思索和无边的遐想,成为文学活动揭示的对象。当人们反观人类自身时,“历史”便跳入思维视野中,我们试图通过把握历史来了解人类自己。同时,历史总是具体的,展现为某一特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和演变,对待人类历史的一切抽象的、先验的、非历史的体系哲学终将被解构和颠覆,这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系统表述的:“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绘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材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2](PP.73-74)德国著名哲学家卡西尔也说:“我们不能以任何构成人的形而上学本质的内在原则来给人下定义,我们也不可能用可以靠经验的观察来确定的天生能力或本能来给人下定义。……人类活动的体系,规定和划定了‘人性’的圆周。语言、神话、宗教艺术、科学、历史,都是这个圆的组成部分和扇面。”[3](P87)可见,人与历史都有具体规定性,审美是人的活动,必然是社会现实的,这正如美国人论学家本尼迪克所言:“从未有人以原始的眼光看过这个世界,他看到的这个世界,正是由一套明确的风俗、制度和思维方式改造过的世界……个体生活历史首先是由他的社会代代相传下来的生活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之时,他生活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着他的经验与行为,……其文化的习惯就是他的习惯,其文化的信仰就是他的信仰,其文化的不可能性亦就是他的不可能性。”[4](P2)对文学的研究态度与方法应该是将文学与其所在的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结构、意识形态以及其自身的产生条件、发展过程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