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文化”与公民教育

作 者:
刘霞 

作者简介:
刘霞,女,博士,南京晓庄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师,主要从事母语课程与教学,公民教育研究。南京 211171

原文出处:
教育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基于血缘关系的“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理应在公民教育国化中发挥重要作用。当前开展公民教育、培养中国公民,既要认识到家文化在公民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也要正确面对西方公民文化与中国家文化存在的冲突,诸如“权利优先”与“责任优先”、“人人平等”与“差序格局”、“法治”与“礼治”等,调和冲突,寻求融通。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7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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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2311(2016)12-0017-06

       任何公民都属于特定的国家,因而,培育时代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是中国公民教育的应有之义。然而,公民教育被引进至今,仍未能使“公民教育在中国”转向“中国公民教育”,即公民教育本土化仍未完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时代公民要基于中国的传统文化,而中国的“家文化”是中国人的文化基因,既浸染了深厚的民族精神,同时作为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又是传承和实践民族精神的重要路径,理应在公民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家文化:中国传统文化的基因

       不同于西方强大的宗教型文化,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基于血缘关系的伦理型文化。血缘关系的自然实体是家,家具有天然的稳定性和合理性,是中国伦理文化最为生动的实体性载体。中国人最重要和最基本的关系是家庭关系,最亲的人是家人。中国人恋家、爱家,重视家庭道德建设,期望通过修身齐家,实现治国平天下,从而形成中国特有的文化——“家文化”。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中国文化实质上是“家的文化”。[1]

       家文化在家庭中诞生、发展,其核心和皈依都是家庭。同时,家文化也给家庭以规则,对家庭中的个体以道德约束,因而中国人的许多道德修养和品格都与家文化有关。“家庭生活是中国人第一重的社会生活;亲戚、邻里朋友等关系是中国人第二重社会生活。这两重社会生活,集中了中国人的要求,范围了中国人的活动,规定了其社会的道德条件和政治上的法律制度。”[2]亲戚、邻里、朋友关系是血缘关系基础上扩展开的地缘文化,是家庭关系的延伸,中国人最为看重的还是第一重生活——家庭生活。基于此,几千年来,中国人智慧而果敢地经营着家庭,使得中国的家文化绵延生息,中国精神也历久弥新。正如福山所说:“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固然伤痕累累,唯一比其他机制更坚韧、更蓬勃的就是父氏制度的中国家庭,因为家庭一向就是中国人对抗外在险恶环境的避风港,而农民终于也了解他们唯一能够真正信赖的人,还是最亲近的家人。”[3]因家庭守护着作为中国文化基因的家文化,因而有学者发出了这样的呼吁,“家庭才是中国文化的万里长城”[4]。

       家庭是自然的伦理实体,不仅是个人赖以生存的重要场所,同时作为社会的细胞,也是个人与社会、国家的连接点。家庭不仅孕育出中国的家文化,也培育了中华文化,是缔造中华文明的重要基地。“家文化之所以重要,不仅是因为它给家庭或家族提供了一套规则,而且是因为它泛化到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任何家族以外的社群、机构,包括企业或国家都可被认为是‘家’的扩大。”[5]因而,中国强调家庭建设,重视在家庭中培育个体道德,其实,也是为社会、国家培育人才。蔡元培认为:“家族者,社会、国家之基本也。无家族,则无社会、无国家。故家族者,道德之门径也。”他特别强调“于家族之道德,苟有缺陷,则于社会、国家之道德,亦必无纯全之望,所谓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者此也”[6]。家庭作为道德教育的门径,加之家在每个中国人的心里有着重要的无法替代的地位,对孩子的影响一旦“入魂”,孩子的所有言行无不体现并坚守着这种影响,因而对个体具有很强的教化作用。家文化的教化作用,不仅出现在伦理型文化主导的传统社会,当今社会也同样如此。家庭是现代中国社会最具基础意义的元素,“无论对社会秩序还是个人生活,家庭都具有绝对的首要意义”[7]。在中国,家文化作为中国伦理与道德的基础,理应在当今公民教育中发挥重要而独特的作用。

       二、家文化:公民教育的重要支柱

       家文化是一种伦理文化,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公民教育必须基于家文化的伦理,才能真正生根发芽。但长期以来,我们把家文化与公民文化对立起来,认为公民文化是一种契约文化,家文化是一种亲情文化,甚至认为公民文化是现代先进文化,家文化是传统落后文化。产生这种对立的原因,一方面是对公民的肤浅理解,认为公民生活指向公共生活,而家庭指向私人生活,家文化与公民文化缺少交集;更为主要的是对公民教育的误解:认为公民教育引进自西方,西方的公民文化才是公民教育的“正宗”根基。这种将公民文化与家文化对立起来的认识,把家庭教育排除在公民教育之外,使公民教育失去了中国文化和伦理的根基。中国的公民教育要根植于中国的文化,不仅不能排斥家文化,而且要合理利用家文化对公民教育的作用,为公民教育寻找坚实的中国根。

       1.家庭教育在公民教育中的地位

       认为公民教育只是学校为培育合格公民所进行的教育,这是一种非常狭隘的理解。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在公民教育中都占有重要地位,“公民个体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政治意识等是通过包括家庭、社区、朋辈群体、学校、大众传媒、宗教机构等方面的共同作用形成的。而家庭与社区作为公民个体早期成长所处的环境,对公民个体的政治态度、政治情感、政治意识以及道德观念的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8]。事实上,以儒家文化为主的东方国家普遍重视家庭对公民的形塑作用,以新加坡尤具代表性。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在1959年执政之初,面对多种族、多文化、国家认同感较低的国情,主要就是通过伦理道德教育渗透国家意志,抓住“家文化”中的“孝道”,从而成功地培育出时代需要的新加坡公民。作为对西方价值观渗入的一种反应,1990年,新加坡发表了《共同价值白皮书》,其中提出五大共同价值观,分别是: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关怀扶持,同舟共济;求同存异,协商共识;种族和谐,宗教宽容。[9]这五大价值观明显体现了东方社会以伦理型文化为主导的特征,有效地“避免被西方价值观所淹没”,“沦为一个邯郸学步的伪西方社会”。

       事实上,无论是否将家庭教育纳入到公民教育的体系中,家庭对公民的形塑都无时不在。以家庭中的核心价值观——家风、家规为例,不论古今,不论阶层,在中国,家风家规都对培养社会需要的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14年春节,央视推出的大型海采节目《家风是什么》中,来自不同阶层、不同文化背景的采访对象提出的家风,包括了“修身养性”的个体道德、“仁者爱人”的家庭伦理、“忠恕之道”的社会公德和“精忠报国”的民族气节等方面[10],这些都在不同层面和不同程度上形塑着中国公民的伦理。正如央视新闻联播对“家风”的宣传词:“家风是一个模子。一个人能不能成才成器,算不算一个好公民,很大程度上要看这个模子怎样塑造他。”公民教育,不仅有学校的力量,更有家庭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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