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529.5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5315(2016)04-0090-07 学校时间是学校内一切教育实践展开和延续的条件与背景,教育实践本身也在学校时间的顺延与叠加中存在与发展。作为“背景”存在的学校时间虽因其隐而不彰的特性而被教育研究者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但也客观而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教育中人的行为与思想。在清末民初早期教育现代化的特殊历史进程中,学校时间不但持续地否定、发展、重塑着自己,更制约、规训着各种教育实践活动的落实与走向,由此成为我们考察近代学生生活节奏与教育环境的有效手段。正如英国著名社会学学者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所言:“当我们开始研究一所学校时,先勾划这所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员工所遵循的时间模式,无疑会是一种非常有用的局部解剖工具。”[1]225 一 学校时间的轮廓初设:学年与学期制度的引进 教会学校一直是近代教育改革中的急先锋。作为早期基督教学校的代表,由美国长老会传教士狄考文(Calvin Wilson Matteer)在山东开办的登州文会馆,从设学之初就开始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来施行以“年”为单位的阶段性学习制度,以此将学年制度带入近代中国。该馆规定:从第一学年的“天道溯原”到第二学年的“天路历程”,再到第三学年的“救世之妙与省身指掌”与第四年的“心灵学与是非学”[2]23,学生在以“年”为时间单位的课程安排中获得宗教知识,并于每三个月接受一次常规测验,年末考核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学年的学习。 山东登州文会馆只是一所具备初级办学水平的民间教会学校,尽管其创办初衷乃是“拯救世人于罪恶之中,为基督征服中国”[3]32,但它的确在客观上将一种新型的时间规划引入到中国的教育场域中。新旧时间的比较之中,晚清教育改革者开始注意到传统学校时间安排的不足:过长的学习时间不但降低了学习效率,更间接损害了学生的身体健康。所以,在洋务学堂的建立过程中,学校设计者们纷纷自觉引入学年与学期制度,希望以此保证学校时间的稳固化、规程化与秩序化。1902年,《钦定小学堂章程》第一次以官方文本的形式公布了学期设置的相关要求:“每年以正月二十日开学,至小暑节散学,为第一学期;立秋后六日开学,至十二月十五日散学,为第二学期。”[4]408-409一年后,《奏定进士馆章程》中关于学年与学期的规定与之相差无几:“每年分为两学期,自开学至小暑节为第一学期,自暑假期满后至年终为第二学期。”[5]628在这里,中国学校教育首次获得了由官方赋予的“学期”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学年”的划分。此后,各地新式学堂纷纷将学期制度落实下来。直隶省师范第一小学,“每年于正月开印,即日入学;小暑节放学,给暑假;休息至立秋后六日入学,封印日放学,给年假”[6]83。山东大学堂,“每年春季,以正月二十前后开学,小暑节放学,给暑假;休息至立秋后六日开学,十二月十五日以前放学,给年假”[7]50。当然,随机应变的灵活应对也是存在的。如(上海)民国法律学校预科便将一学年划分为三个学期:“第一学期自正月至三月,第二学期自四月至七月,第三学期自八月至十二月。”[8]这种选择也使得学生可根据自身的条件在第二和第三学期中进行课程的选择,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学习效率。 二、学校时间的二次分割:星期与钟点的出现 精细的时间分割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近代中国“求富求强”的必然要求。在此背景下,以“星期”与“钟点”为代表的时间安排,开始了学校时间第二次分割的历程。 (一)“礼拜”与“星期” “礼拜”源于西方宗教仪式,新式学堂对于“礼拜”的引入源于洋教习参加宗教活动的时间需求。《同文馆章程》称:“每年夏月洋教习息伏期内,及每月外国礼拜洋教习不到馆之日,除准两日假期外,各学生均令在馆内学习汉文。”[9]34这意味着以七天为一轮回的休息制度开始在中国制度化的组织机构——学校中正式出现。 虽然“礼拜”开始在校园内出现,但此时诸多学校对这种带有宗教色彩的称谓依然抵制,它们纷纷选择传统的时间表达方式来表征与“礼拜”相一致的概念。浏阳算学馆使用“休沐日”来代替“礼拜”一词,称:“除厨役、杂役外,通馆均前后七日中,隔六日一休沐。遇房、虚、昴、星四苏值日,即为休沐之期,此固文武张弛之道。”[10]368到戊戌维新运动高涨之时,一些学堂内仍使用二十八星宿值日法来抵制“礼拜”一词,以房、虚、昴、星四字代替每月中的四个周末。如江宁江南储才学堂便规定:“每逢房虚昴星日,照西例休息。”[11]“新”“旧”称谓的共同出现,体现了晚清教育改革中“新”“旧”势力博弈的胶着状态;而站在这种状态背后的,正是近代中国早期教育现代化历程中始终相伴而生的“旧”的艰难转型与“新”的深刻变迁。 随着西风的猛力劲吹,“新”的势力不断强大,以七天为一个休息单位的时间观念逐渐被社会大众所接受,并开始在学校中落地生根,“星期”开始代替“礼拜”出现。至20世纪初,《奏定学堂章程》中关于学时的安排成为政府承认星期制度的代表。在此章程的文字表达中,学生的课程安排均是以每星期所占钟点为单位来进行划分的,其表述中已经含有“初等小学堂科目程度,及每星期教授时刻表”的字样[12]417;《奏定女子小学堂章程》中同样规定:“学生休业年限为四年,教授日数每年四十五星期,教授时刻每星期三十四点钟。”[13]797-800 当“星期”概念在中国本土新式学堂中脱离宗教性质而走向学校科目编排工具时,教会学校依然秉持着“礼拜”的最初特色。苏雪林回忆其在基督教所创办的安庆培媛女学的求学经历时说:“学生入校后,连星期日都不许回家,只许家属来校探视。入学者以一学期为限。半年后,继续来校听便,但学生可以回家了。我初亦不知其故,原来一到星期日——男女两校的学生都要到那个教堂行礼,仪式繁重,费时半天,下午又要读经做祈祷,不管学生信教与否都非参加不可。以后便是休息,不准做任何工作,说这天是上帝定下的安息日,学生只有拥被睡大头觉。”[14]23同样,曾在金陵女子大学读书、后任学校校长的吴贻芳,虽然平时功课繁忙,但每周在金陵女大参与礼拜、学习圣经都是必不可少的功课,最后甚至受洗成为一名真正的基督教徒[15]27。可见,在某种程度上,中式学堂采用的“星期”概念仅仅是一种作息的规划方式,而西式学堂所采用的“礼拜”概念则更偏重宗教礼仪的色彩,这是中西学校遵从中西文化而自主选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