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6)02-0020-08 一、从“补救教育”到“发展教育”概念嬗变 一个多世纪以来,在社会各界提升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共同努力下,美国高等教育入学率逐年提高,满足了更多社会成员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然而,由于受到诸如家庭经济能力、种族、性别、地理位置等因素影响,来自低收入家庭学生、少数民族和少数种族学生更容易出现学习阶段学业成绩不佳,以及入大学之前学业上准备不足的问题。此外,高中和大学之间衔接得不紧密,使大学生入学准备不达标的状况更加恶化,经常造成大学的入学要求和高中毕业生实际水平之间存在“预料期望差距”(Expectations Gap)。学生和学校都没有准备好,后果就是大学要对不合格学生进行高层次的补救性教育,弥补他们学业准备的不足。1968年,罗依奇(John E.Roueche)在他的著作《拯救,重新定位还是监护:社区初级学院的补救教育》[1]中首次使用了“补救教育”一词,记录此类的教育尝试。此后,“补偿教育”也曾经被用来描述此类教育。1977年,罗依奇在他的著作《克服学习问题》中用“发展教育”替换了“补救教育”的说法。[2]“补救教育”、“补偿教育”与“发展教育”的概念产生的社会背景不同,在内涵上有共同之处,却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补救教育概念出现在美国高等教育的精英阶段。学校对新生施行“诊疗”模式。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对他们进行诊断,如果发现部分新生达不到就精英教育所设定的较为严格的学术标准,学校针对他们薄弱的学科进行专门的辅导,从而使他们能适应大学课程的学习强度。 补偿教育的兴起与政治运动分不开。二战后,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风起云涌,从而促使美国政府对教育公平问题高度重视。弱势学生群体在美国备受关注,政府为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开始加大干预基础教育力度。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初等和中等教育法案》(Element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Act),政府向处境不利的学生提供补偿教育与财政资助。弗若斯特(Joe L.Frost)和罗兰德(G.Thomas Rowland)在《补偿教育》一书中将补偿教育定义为:“对由于歧视和贫困产生的弱势学生群体进行的一种援助、补偿性质的教育”[3]。补偿教育的目的在于弥补那些由于外界原因造成的受教育机会不均等,弥补处境不利的学生在认知上的不足[4]。补偿教育主要是面向基础教育阶段的弱势学生。在高等教育阶段,补偿教育的形式就是为入学准备不足的弱势学生群体提供补救课程。 “发展教育”概念的提出是受20世纪70年代后在美国盛行的人文主义教育思潮的影响。人文主义教育家认为,二战后教育的过度功利主义和工具主义倾向造成了教育的片面和人发展的残缺;传统的课程模式只重视学生的知识结构,忽视了学生作为整体的人的本性以及个人潜能的不断实现;教育的终极目标是培养“完整的人”。因此,“发展教育”的内涵在于尊重学生的价值观、理性和情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以学生的需要为中心,培养人格完善的学生。德鲁(David Drew)将“发展教育”定义为,一种贯穿大学本科四年的教育过程,它可以发展和重塑学生的价值观,培养他们有益的志趣,学会合理平衡日后工作和家庭生活的能力[5]。所以,发展教育不仅关注学生的学科知识的学习,更多关注与人生存本身相关的,如兴趣、道德、人格、信仰、理念的教育和培养。而为大学入学准备不足的学生提供补救课程目前仍是“发展教育”的重心所在。 综上所述,“补救教育”面向部分学生,关注的重心是学生入学前的实际知识水平与大学入学要求之间的差距,解决知识断层的问题;“补偿教育”面向弱势群体,更加强调不同群体有相对公平的入学机会,解决权利不均的问题;“发展教育”面向全体学生,主要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解决教育目的纠偏的问题。虽然这是顺应不同时期的需求而提出的三个概念,其内涵也有所不同,但三者均以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的无缝对接为终极目标,且都是美国推动教育民主化的结果。 本文中笔者采用了补救和发展教育的说法,试图较为全面地对美国高等学校为学生开设补救课程到推动发展教育项目的政策变迁的历程和逻辑特点进行描述和分析。 二、补救和发展教育政策变迁的历史回眸 (一)17世纪30年代-18世纪70年代:殖民地学院入世办学与补救课程的雏形 美国的补救教育起始于殖民地时期。1636年,美国的马萨诸塞州议会拨款兴办全美第一所高校——哈佛学院。大约过了半个多世纪,美国又陆续创办了另外八所高校:威廉·玛丽学院(1700年)、耶鲁学院(1701年)、新泽西学院(1746年,今普林斯顿大学)、国王学院(1754年,今哥伦比亚大学)、费城学院(1755年,今费城大学)、罗德岛学院(1764年,今布朗大学)、昆士学院(1766年,今鲁吉尔大学)、达特茅斯学院(1769年)。历史上习惯称这九所高校为殖民地学院。这些学院的办学模式基本上移植了欧洲高等教育的模式。学校教育主要是为了保留宗主国输入的欧洲文化,传递固定的社会秩序,培养牧师和统治精英阶层;以拉丁文、希腊文、希伯来文、《圣经》、修辞学为主要课程。这一时期美国的初等教育条件差,教学质量不高。美国的中等教育主要是仿照英国的拉丁文法学校和文实学校,基本上是私立收费的,因而入学人数有限。高等教育教学内容脱离实际生活的需要,与大多数美国人的家庭经验疏远。当时男孩被视为美国普通家庭的宝贵劳动力,他们要么当学徒,要么在家庭农场干活儿;年轻劳动力离开家庭去求学意味着家庭丧失劳动力,失去了经济来源。这也就意味着能进入诸如哈佛学院、国王学院和新泽西学院此类殖民地学院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生源就很少。而且殖民地学院是私立的,入学需要承担昂贵的学费。因此,仅有极少数富家子弟才有可能进入学院学习。由于当时公立初等和中等教育薄弱,学院入学标准很高,而这些学生往往无法完全达到入学标准。尤其在外语方面,即拉丁文和希腊文的水平达不到入学要求。于是,有些贵族家庭就先把孩子送到英国的寄宿学校学习语言,再回美国进入学院就读。在这种情势下,各个殖民地学院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为了吸引生源,各个殖民地学院纷纷开始为达不到入学要求的学生提供私教辅导,帮助他们补上欠缺的课程,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入学。这也正是补救教育的雏形,体现了殖民地学院为了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生存环境十分恶劣,生源稀少的条件下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入世的办学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