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所有的民主制:理论与现实

作 者:
周濂 

作者简介:
周濂,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原文出处:
世界哲学

内容提要:

罗尔斯主张“财产所有的民主制”是实现正义二原则的理想政治经济制度,并把它与福利国家资本主义作出明确区分。但是“财产所有的民主制”并非左翼自由主义的专享概念,在现实的政治世界里,它一直是英国保守党在20世纪最重要的施政纲领之一。本文通过梳理斯克尔顿、艾登、撒切尔以及罗尔斯等人的著述和观点,探讨了不同版本的“财产所有的民主制”之间的异同。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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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O 文献标识码:A

      最近十年以来,在萨德·威廉姆森、马丁·奥尼尔以及萨缪尔·弗里曼等人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学者将注意力放在了罗尔斯对“财产所有的民主制”(property-owning democracy,下文如无必要一律简称POD)的理论构想上。由于罗尔斯多次提到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对于POD的启发,这容易让人误以为米德是该术语的始作俑者,又因为罗尔斯引入POD的主要目的是与“福利国家的资本主义”(welfare-state capitalism,以下简称WSC)相区别,这会让人进一步误以为POD不仅有别于福利国家而且是反资本主义的,但是如果我们仔细考察POD的发展史,就会发现它既不是学者闭门造车的理论产物,更非左翼自由主义专享的政治立场和政策主张,恰恰相反,POD的发明权属于苏格兰保守党议员诺伊尔·斯克尔顿,他在1923年首创这个术语的主要动机是回应来自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及工党的挑战,其根本宗旨不是反对资本主义而是维护资本主义。在20世纪英国政治发展史中,历任保守党党魁以及保守党出身的首相,从安东尼·艾登、哈罗德·麦克米兰、亚历克·道格拉斯·霍姆、玛格丽特·撒切尔直到安东尼·卡梅伦,都曾经依据当时当地的政治形势激活过POD,把它作为重要的执政理念和施政纲领,以至于有评论者认为POD是20世纪英国保守党最根本的意识形态宗旨之一。

      这个现象提醒我们,POD的概念内涵、理论脉络以及现实政治的发展要远比想象的更为丰富和复杂,有必要追问如下一些问题:保守党传统的POD与米德、罗尔斯一脉的左翼进路究竟有何异同?他们只碰巧使用了同一术语,但在概念内涵、价值承诺以及具体政策上均存在根本性的分歧?还是说尽管存在诸多大的分歧,但二者仍分享了最根本的问题意识?

      为了澄清上述疑惑,本文将依次探讨如下四个主题:首先,通过阐释斯克尔顿创造POD的时代背景、问题意识以及具体构想,指出POD创立之初所具有的平等主义价值取向;其次,艾登和撒切尔在具体执政的过程中把POD转变成“住房所有的民主制”,这个转变不仅出于现实的选战考虑,同时也反映出保守党内右翼立场反对国有化和公有制的基本原则。再次,罗尔斯在接受POD时存在一个逐步清晰化的过程,他想通过限制财产权和经济自由来影响政治自由的实践,避免WSC对于公民德行以及民主政治造成的负面后果。最后,本文认为在最抽象的价值承诺上,POD的左右两翼存在着共识,但在实现的手段和方法上罗尔斯与艾登、撒切尔却存在着分歧,这也反映出自由左翼与自由右翼之间的根本分歧。

      一、斯克尔顿论“财产所有的民主制”

      1923年4月到5月之间,来自苏格兰的保守党议员诺伊尔·斯克尔顿在《旁观者》杂志上连续发表四篇短文,论述保守党的改革方略和施政纲领,次年以《建设性的保守主义》为题结集出版,这本小册子由于首创了“财产所有的民主制”,且在20世纪的英国政治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历史地位。

      保守党之所以要强调“建设性”,非务相反也,时势异也。1917年11月4日,正在进行中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催生出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社会主义公有制对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挑战从理论变成现实,并且在欧洲大陆呈现出从东往西的蔓延趋势。与此同时,英国政治也正在发生结构性的变化。1918年,英国“第四次改革法案”通过,几乎取消了选民的财产资格限制。随着普选制和政治自由的实现,与保守党缠斗百年之久的主要政敌自由党开始式微,取而代之的是方兴未艾的工党。

      斯克尔顿认为英国正在步入一个“新时代”,其主要特征是:1.它在选举的意义上是一个“彻底的民主国家”;2.就公民受教育的程度而言,特别是公民的心智和品格培养的意义上它是一个“有教养的民主国家”。(Skelton,1923a:745)这个新时代面临一个迫在眉睫的关键问题:“普罗大众——他们中的多数人依靠工厂的工资生活——的政治地位和教育地位远远胜过其经济地位。”(Skelton,1923b:789)斯克尔顿相信,整个国民生活因此处于结构性失衡的危险之中,而解决的良方正是POD——“除非我们的有教养的和政治的民主显著地变成财产所有的民主制,否则国家的均衡和个体生活的平衡都无法得到修复。”(Skelton,1923a:745)

      顾名思义,POD这个术语的重点有二:一是“财产所有”,二是“民主”。前者针对的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挑战,后者针对的是普选制带来的民主挑战。斯克尔顿清楚地认识到社会主义对于财产匮乏的普通民众所具有的魅惑力,就此而言,POD本质上是执两用中的策略,在不接受公有制的同时,通过大范围地拓展财产所有者的人数,让保守主义者得以正面回应社会主义的挑战,正如马修·弗朗西斯所指出的,它的优势在于“既不会导致革命也不会对工人阶级的要求无动于衷”。(Francis,2012:278)

      秉承保守党的根本信念,斯克尔顿深信私有财产对个体性的充分发展具有根本的影响,唯有产者才有能力保持人格的独立性、主动性和责任感,斯克尔顿的革新之处在于,他没有从这个前提出发为选举权的财产资格限制做辩护,而是顺应时势地提出,在“彻底的民主”成为现实的“新时代”,就应该大范围地扩展财产所有者的人数,借此把工薪阶级的经济地位提升到与其政治、教育地位比肩的程度,保证他们拥有实践政治自由的品格与能力,从而解决国民生活失衡的时代问题。在1926年发表的《捍卫英国民主》一文中,斯克尔顿设问道:“民主的本质德性,内核以及内在价值究竟是什么?”他的回答是,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慎议和决策”会创造负责任的公民,而“慎议和决定”是“只有民主才可能允许公民予以实践的功能——这个功能运转良好,民主就会运转良好。”(Skelton,1926: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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