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文论与文学的审美本质

——20世纪80年代以来文学审美本质论的一个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邢建昌(1963- ),男,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美学、文艺美学、基础文艺理论和当代文化批评。河北 石家庄 050024

原文出处:
中国语言文学研究

内容提要:

审美文论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占主导地位的文论范式,这种文论范式并不是一个有确切内涵的理论命名,实际指陈这样一种从审美视角进入文学及其文学研究的文论思潮。审美文论的要旨,在于肯定文学艺术的审美特征:文学艺术是表现情感的,以情动人是文学艺术的根本属性,对文学艺术的审美评价也就是情感评价。审美文论因此可以说是一种主情的文论。新时期审美文论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和条件促动的结果,体现了一代学人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理论思考。审美文论的局限则是认识论的局限,知识背景的单一以及审美主义话语对政治、文化场域的僭越等。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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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美文论是我国20世纪80年代占主导地位的文论范式。这种文论范式的要旨,在于高度肯定文学的审美本质,在此基础上提出的文学审美反映论和审美意识形态论,曾经深刻地影响了人们对于文学的认识。对于审美文论的评价,直接影响着当下文学理论的发展与走向。本文拟对审美文论出场的历史契机、审美文论与现代文论传统以及审美文论的评价问题做一个反思性的研究。

       一、审美文论的历史性出场

       审美文论并不是一个有确切内涵的理论命名,实际指陈这样一种从审美视角进入文学及文学研究的文论思潮。审美文论的倡导者并没有统一的纲领和宗旨,而是一个松散的群体。刘再复、钱中文、童庆炳,王元骧、陈传才、杜书瀛、胡经之、林兴宅、王一川等都对文学的审美特征做过各有侧重的发挥,形成了一批重要的理论成果:审美意识形态论、审美反映论、审美体验论、审美形式论、审美情感论、象征论文艺学等。

       新中国成立以来,文学理论占主导地位的文学解释模式是认识论的和政治功利论的。认识论的文学解释模式将文学解释为对社会生活的认识,顶多不过是形象的认识;政治功利论的文学解释模式则将文学解释为政治的附庸与工具。这两种文学解释模式深深植根于新中国成立以来主导意识形态的话语结构里,是特定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内容的一部分。新时期文学理论领域里的变革,是从对这两种文学解释模式的质疑和批判开始的。这种变革表现为两个向度的努力:一是以人的发现为契机,通过张扬人的文学,来对抗非人的文学,其标志是文学主体性理论的诞生——文学主体性理论高举人学旗帜,试图建立起一个以人的内宇宙为核心的文学解释模式;二是以“审美”为核心范畴重构文学理论的知识讲述,认为“审美”是文学之为文学、文学区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的本质规定。由此,文学审美本质论成为一股思潮——审美文论由此而得名。

       新时期审美文论的出现,是多种因素和条件促动的结果,现在看来,审美文论的基本观点已成为共识。然而,在新时期之初,审美文论的出场却不是一帆风顺的。没有思想解放运动的助力,没有长达半个世纪的围绕形象思维所展开的讨论以及由讨论所带动的关于文学本质认识的艰难推进,没有苏联文论审美学派的启发,审美文论的出场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审美,这一古已有之在新中国成立以后被迫中断的文论传统,在新时期竟然是借思想解放运动等多种条件和因素的助力而恢复,这的确耐人寻味!

       首先,在思想解放运动的旗帜下展开的关于“文艺与政治”关系的讨论,破除了“文艺从属于政治”的文学本质观,为文学本质的审美解释扫清了理论上的障碍。

       新时期的思想解放运动,是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中引发的思想界的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运动。文艺理论界的思想解放运动首先是从澄清文艺与政治的关系开始的。关于文艺与政治的关系,新时期之前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文艺从属于政治,文艺为政治服务——在高度刚性的政治舆论环境下,文艺从属于政治被转换成文艺从属于特定时期的政策,在极端情况下,文艺甚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工具。以“从属论”和“工具论”的视角看文艺,文艺成了政治的婢女,文艺自身的特点被忽视甚至被践踏。所谓创作上的概念化、模式化以及“主题先行论”、“题材决定论”等,都是文艺从属于政治结下的苦果。本来,强调文学的政治属性不仅是古已有之的传统,而且也是推动文艺最大限度实现自身功能的极具战斗性的理论主张。从政治的视角解读文学,就是要强调文学与政治的复杂关系,分析隐含于文学中的政治解放力量及其社会潜能,这是合理的且具有现实针对性的。但无视文艺特点而将文艺与政治关系极端化处理则是十分危险的,导致文学言说中非文学的因素的增长和政治话语对文学话语的僭越,这个教训是十分深刻的。粉碎“四人帮”以后,文学理论界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解放思想、拨乱反正、重新审视文艺与政治的关系。

       《戏剧艺术》1979年第1期发表《工具论还是反映论——关于文艺与政治的关系》一文,这是当时率先向“工具论”文学观发难的檄文。文章鲜明指出,不能简单理解“文艺为政治服务”,“把文艺直接说成是阶级斗争的工具,显然是对文艺为政治服务的一种简单化、机械化的理解,是不符合艺术的规律的”[1]。同年,《上海文学》1979年第4期发表题为《为文艺正名——驳“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说》的评论员文章,深入分析了文学“工具论”的理论实质和现实危害,认为“这样的文艺观将导致文艺与政治等同,因而是一种取消文艺的文艺观,必须从理论上加以澄清”[2]。文章大声疾呼要“为文艺正名”。这两篇文章拉开了文艺与政治关系讨论的序幕。

       在一个尚未完全解除禁锢的理论废墟上“为文艺正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也就是在上述两篇文章发表之后,《上海文学》1979年第7期发表了名为《坚持无产阶级的党的文学原则——“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不容否定》的文章,继续为“文艺从属于政治”命题鼓吹:“在存在着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社会里,一切文学艺术都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这是一条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是不容否定的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否定文艺是阶级斗争的工具,就是否定文艺事业应当成为无产阶级总的事业的一部分,成为整个革命机器中的‘齿轮和螺丝钉’,因而就是否定无产阶级的党的文学原则。一切革命者必须坚持这一根本原则,因为它是无产阶级文艺的生命线。”[3]敏泽则在《文艺研究》1980年第1期发表《文艺要为政治服务》一文,强调“文艺要为政治服务”[4]。而深受政治迫害的作家丁玲则发表《作家是政治化了的人》,认为“作家是政治化了的人,创作本身就是政治行为”[5]。类似这样声音还有很多,说明在当时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为文艺正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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