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编号:201503090005 作为终身学习的开端和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一直以来都是教育改革中的重要议题,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社会公益事业。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的建立能够满足更多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有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为提高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公平与效益,推进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当前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估研究,由此是全国学生资助工作的题中之意。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及其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建构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进步,幼儿在园人数由2003年的2003.9万人迅速增加至2013年的3894.7万人,毛入学率达到67.5%。[1]与此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人数随之不断增长,这是国家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并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以推动学前教育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绩。 (一)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及实施概况 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建立既是完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响应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行动体现。2011年,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提出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于当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对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开展学前教育资助,并规定包括政府资助、幼儿园资助以及社会捐资助学三项内容。[2]同时,教育部要求各省级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资助政策实施方案,以确保资助资金和政策落实到位,并督促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以加强对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强力推动下,我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实施进展顺利。2012年、2013年全国学生资助报告统计数据显示,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得到基本贯彻落实,且资助金额逐步增长。2012年,各级政府、幼儿园及社会团体共资助在园幼儿391万人,资助金额为23.88亿元;[3]2013年共资助351.6万学前儿童,资助金额共计40.55亿元。其中,政府资助人数达330.8万人,占资助总人数的94%,幼儿园资助人数占5%,社会资助人数占1%;在资助金额方面,政府共资助38.57亿元,占资助总金额的95%,幼儿园资助金额占4%,社会资助金额占1%;从区域分布来看,西部地区受资助幼儿人数占资助总人数的58%,资助金额占60%,东部地区幼儿受资助人数占22.5%,资助金额占24%,中部地区相对较低,受资助人数占19.5%,资助金额占16%。[4]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实施特点如下:第一,以政府资助为主,学校和社会参与为辅。政府作为学前教育资助的主力军,在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上均占据主导地位,为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开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社会资助的低占比也表明学前教育资助在社会捐资助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发展,社会资助的主体和形式需丰富多样化。[5]第二,以西部地区资助为主,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为辅。西部地区无论在受资助人数还是资助金额方面所占比重均在60%左右,是我国接受学前教育资助的主要地区,究其原因与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总之,自2011年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我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实施顺利,资助金额迅速增长,且资助力度在逐年加大。 (二)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在我国学前教育资助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情况下,鉴于学前教育的重要地位及资助力度的不断加大,对学前教育资助管理的工作绩效开展评估研究逐步被提上议事日程。作为一种教育评价,学前教育资助绩效评估活动兼具导向—激励功能和诊断—改进功能,[6]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学前教育资助绩效实证评估研究,既能保护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引起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重视,同时有助于诊断资助管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反馈给政策制定者,从而进一步完善资助政策体系。 学前教育资助绩效评估研究开展的首要前提在于设计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从学前教育资助管理流程来看,资助工作首先需要依据国家制定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方案,并出台相应的贫困儿童认定管理办法。[7]在此基础上,各省级单位展开政策实施工作,并落实省级、地市级和县级财政资金,采用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对资助信息进行管理和维护,以保证工作效率。为确保资助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各单位还需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并积极宣传资助政策。因此,学前教育资助绩效的评估应主要从制度建设、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信息管理、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六大维度出发,设计全面系统的学前教育资助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在采用理论分析法的基础上,本研究通过实地考察和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结合专家咨询法,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共包含6项一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和28项三级指标(见表1)。[8]第一,制度建设构成评估系统的首要环节,主要包括省级资助政策实施方案和贫困生认定办法,实施方案中还应明确资助项目类型、资助标准、资助比例和各级财政资金分担比例等内容;第二,在政策落实中,政府资助项目主要考核省级单位的资金发放情况、平均资助标准、实际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比例和实际资助比例情况。幼儿园资助则评估是否提取事业收入的3%—5%用于资助,社会资助项目的评估则主要是审核各单位社会资助资金的落实情况;第三,资金管理情况由资金配套、拨付及使用管理情况构成,其中资金的配套与拨付需要通过省、地(市)、县三级财政资金的落实、拨付是否及时、是否足额来判断;第四,信息管理环节的评估包含信息采集报送、审核质量和维护管理;第五,资助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包括是否建立了监督检查方案,并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处理热线电话、媒体报道、信访等反映问题的效率;第六,资助宣传工作由政策宣传和讯息上报组成,主要是对其制定的宣传计划、开展的宣传工作以及讯息上报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