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18X(2009)08-0064-04 现代社会是科学与人文、功利与价值、理性与非理性冲突日益显现的社会,工具理性的单向发展遮蔽和消解了价值理性。现代社会的价值困境迫使人们通过道德责任重新确立生命的意义和目的。道德责任,是指道德主体因其公民资格所赋予的并得到内心认同的,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的道德义务和道德使命以及对其自身行为后果的善恶的担当。作为社会个体间联结的纽带和社会良性发展的道德基础,道德责任感的培养始终在我国的道德建设中占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从孔子的“当仁不让”到孟子的“舍我其谁”,从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命立民,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到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无不显示着对国富民强的崇高责任感。“道德之所以是道德,全在于具有知道自己履行了责任这样一种意识。”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型伦理秩序,消除现有的价值困境,培养人们的道德责任感是历史的必然。 一、现代价值困境:工具理性对价值理性的消解 要理解现代社会的价值困境,首先必须理解“现代性”的特质。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比较于传统社会,现代社会的主要特质有二,一是理性化(rationalization);二是由于理性化所导致的世界的“祛魅”(disenchantment)。韦伯在《社会学文选》中,对现代社会有一段总结: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理性化、理智化的时代,总之是世界祛除巫魅的时代;这个时代的命运,是一切终极而最崇高的价值从公众生活中隐退——或者遁入神秘生活的超越领域,或者流于直接人际关系的博爱。根据韦伯的说法,这里的理性并不是“价值理性”,而是“工具理性”或“计算理性”,它指的是把某种目的、实现目的所采取的手段以及这种手段可能产生的结果都纳入考虑的理智态度。在现代价值秩序的原初设计中,“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互推动、相互支撑,保持着一种内在的亲和力。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中,致力于探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揭示了作为价值理性的“宗教冲动力”与作为工具理性的“经济冲动力”之间的合理互动。他认为,新教的伦理精神,促使新教徒在世俗生活中采取一种理性化的生活态度,这种理性化的生活态度,有力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人类进入以高技术发展和机器代替人为特征的工业化社会后,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关系就由初期的亲和产生疏离,工具理性逐渐反客为主,消解和否定了价值理性。 在工业化世纪,一切完全按照技术的要求和规范来设置和运作,技术一方面有着巨大的魔力,能给人类带来最大的经济利益和实现人类的理想;另一方面又在悄悄地侵蚀人们的个人自由和独立思考的权利,成为统治人类灵魂的另一个至上神。马克思曾对技术带来的悖论作了深刻的揭示:“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我们看到,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财富的新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源泉。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②人成了无生命的物质的东西,无法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行动,而是被控制在技术主义限定的选择范围内。马克斯·韦伯认为,价值理性和伦理精神已经在技术面前无能为力,“自从禁欲主义着手塑造尘世并树立起它在尘世的理想起,物质产品对人类的生存就开始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控制力量,这力量不断增长,且不屈不挠。今天宗教禁欲主义的精神虽已逃出这牢笼,但大获全胜的资本主义,已不再需要这种精神的支持了”③。技术意志把功用和效益作为最高的价值依据,一切事物好与坏的评价标准就在于它的功利效率性。这样,经济冲动力占据了主导地位,由它所代表的消费享乐主义越来越成为压倒一切的力量;与此相反,宗教冲动力所代表的意义维度则日益衰微。工具理性实现了价值理性,同时也遮蔽和终结了价值理性。 工具理性的全面统治和价值理性的消退,所带来的后果就是世界的“祛魅”:人在技术意志的支配下,已变成为物,成为最大限度地谋求利润的工具。德国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反省现代人的生存处境时,指出个人已被吞没在功能之中,存有被客体化,而当生命已变成一种纯粹的功能时,便丧失了它的历史特性。人的本质的失落、信仰的危机、传统文化和价值体系的崩溃深深地刺激着每一个现代人,“相对主义价值观大有要摧毁一切对于义务与责任的信仰之势”④。人类似乎进入了一个“风险社会”,人们完全生活在随时可能面临巨大风险和灾难的不确定性之中。此时,面对“风险”,重要的不是单纯地谴责或痛心于“价值危机”、“信仰失落”或“意义毁灭”,而是要采取一种历史的态度,切实澄清现代价值处境下的关键问题。马克斯·韦伯区分了“责任伦理”与“信念伦理”,强调指出,在行动领域里,责任伦理优先,人的责任是现代社会有序运行的保证。与那些宏大的价值主张相比,与每个人生活最为密切,在每个人生活中最为基本的责任伦理,对于克服技术社会所带来的道德危机和道德滑坡,具有更大的现实力量和可操作性。尤其是随着终极实体烟雾的消散,对善恶的选择权明显交给了个人,伴随选择而来的是责任,如果选择是不可避免的,那么责任也不可避免。英国公民资格与课程委员会主要执行官员尼古拉斯·塔特明确指出:“我们已经在消费主义、物质主义和个人主义的道路上走得太远了,我们要重视认识社会和公民责任的重要性。”⑤英国社会学家鲍曼进一步提出:“权力所辅佐的普遍行为模式和绝对事物的消亡,使行为者的责任比以前更加深刻,确切地说,更加重要。”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