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信”是中华道德文化中的重要命题。《说文解字》说,“信,诚也”。《白虎通·情性》说,“信者,诚也。专一不移也”。与“信”相关的内容如“信仰”“信任”“信念”“信心”往往都被认为是维系社会发展和个体幸福的关键因素。万俊人认为,在伦理学的理论构成中,终极信仰的超越层次属于道德形上学范畴,社会实践的交往层次属于普遍性社会道德规范范畴,而个人心性的内在人格层次则属于美德伦理或个人道德的范畴。[1] 在信仰层面,有学者提出,辛亥革命终结了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顺天应人的圣王结构,以至于20世纪初,中国的政治文化思潮中出现了五大宗教替代思潮,如伦理代宗教(梁漱溟)、美育代宗教(蔡元培)、科学代宗教(陈独秀)、哲学代宗教(冯友兰),最终建构了一种以革命主义为信仰核心的民族国家建设运动。但是中国的人心问题或信仰问题,仍然缺乏一个真实的神圣基础值得挂靠,缺乏真实的社会实践基础和构建信仰认同的社会共同体。[2]信仰既有其个人生命意义上的缘起,同时从社会群体生存角度看,也是社会交往的需要。在新时期,信仰问题的重大困境在于源于信仰这两大起源而产生的信仰两大功能难以整合。[3]在信用和信任层面,有学者提出当代社会的诚信问题是一种道德危机,体现在人的生活空间、制度空间与交往空间三个层面。食品安全等问题构成人的生存风险与消费焦虑,制度供给不足和执法不力导致约束机制失效,“杀熟”“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造成个体的孤独感。[4]在个体的人格心理层面,正如奥尔波特所说:“每个人无论他是否具有宗教倾向,都有自己最终的假定前提。因为这些前提对他来说是真实的,这种假定前提不管是被称为意识形态、人生观、观念或者仅仅是对生活的一种直觉,都对属于他们的所有行为产生了创造性的压力。”[5] “信”字在《老子》的七个章节中出现过。从“信”的对象和用法来分析,老子所言之“信”包括两类信,一类是先验世界的本体论意义上的忠信,一类是经验世界的交往意义上的诚信。老子的信德观提示了“信仰”“信任”“信念”“信心”这些内容在某种意义上是可以统一和联系起来的,但是相关研究还并不多见。本文尝试从《老子》文本中归纳和总结老子有关“信”的思想,希望能对上文提到的问题提供一些新的视角。 二、老子的道德系统中的信德 (一)老子信德观的本体论色彩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老子思想中的“信”具有本体论的色彩。帛书《老子》第一章中就提出:“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泊也,而乱之首也,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①这一段文字实际上言简意赅地构建了老子思想中的道德体系。 “夫礼者,忠信之泊也”句中的“信”的解读,需要重视“忠”字的意义。何怀宏指出,先秦人较少说“诚信”而多言“忠信”或直接说“信”,而且先秦“忠”的意思没有后来“忠君”的特定义。[6]例如,《国语·周语》说,“言敬必及天,言忠必及意,言信必及身”;《周礼·大司徒疏》说,“中心曰忠,中下从心,谓言出於心,皆有忠实也”[7];《周礼·春官宗伯下》说,“中,犹忠也,和,刚柔适也”[8]。熊春锦认为,“忠信之泊”的“忠”与“中”通假,而老子思想中的“中”从“中气以为和”的角度来看,是来自于没有朴散开的“德一”。[9]虽然此处的“中气”已经处在“二生三”的阶段,但是“二生三”只是阴阳在德一的调控下组合而成的新模式,即“阴阳中”。②《左传·文公元年》说,“信,德之固也”。《白虎通》说,“土尚任养万物为之象,生物无所私,信之至也”。吴澄认为,“德犹地也,忠信为土,四端所资”。[10]熊春锦提出,老子思想中的下德状态是指“德一”的本体朴散为“仁义礼智信”五个子系统。[11]“忠信”指的是“信德”,五行属性是土,寄旺于木德之仁、金德之义、火德之礼和水德之智当中,给这四德起到一个基础的作用,为这四德奠基,它很自然地分派到这四种德性里面,去烘托他们,使他们能够发展、产生作用。当社会滑落到礼德时期以后,这个“信德”已经随着“仁义礼”三德的相继丢失,也同样地丧失了四分之三,因此说此时信德很薄。[12] 帛书《老子》第65章中说:“道之物,唯望唯忽。忽呵!望呵!中有象呵!望呵!忽呵!中有物呵!幽呵!鸣呵!中有请吔!其请甚真,其中有信。”这一段文字可视为老子对“道”的状态的一种直接描述。老子描述的通过坐忘和玄览观察体验到的“道”,其中不仅有象有物,而且包含着至信,这是“道”的属性特征。 (二)信德的同一性特征 这里所说的同一性指的是事物发展前因后果之间的必然一致的联系。道家思想具有天人合论的思维特点,所以其概念和理论往往遵循着从天道推演人道的逻辑顺序。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中气以为和。”在老子的宇宙观里,世界就是从最初的道“无”德“一”,继而化生阴阳的属性,阴阳属性在“中气”的聚合作用下,构成化生万物的基本结构,然后继续不断向着更复杂的结构发展变化,从而产生了丰富多彩的世间万物。大道化生万物气象万千,但是万物最终又必然回归“道”的至虚,所谓归根复命。③这是老子思想中的“常道”范式。在道生一、二、三、万物的常道范式中,伴随着不断化生的复杂化,万物也会受到越来越多各个层级规律的限制,不仅要受道、德一、阴阳、五行的限制,还要受到因固化而产生的其他众多的限制。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道与德始终保持着对万物发展的最高支配力,因而对万物发展具有终极的一致性力量。这意味着无论是人们已经揭示的必然和规律,还是有待于去揭示而暂时只能视作偶然和混沌的现象,在老子思想中,都是有着终极意义上的必然性和一致性的。但是道生德养所决定的这种一致性却又变化多端④,因为其根本机制是“无中生有,道法自然”,因而并不会导致像将任何有形、固化的概念和思想放到最高点那样所必然产生的僵化和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