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 8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62(2014)06-0064-09 “怪诞”(grotesque)广泛存在于古往今来的社会生活和文化艺术之中,是美学研究的重要议题。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全球化的全面展开和后现代文化的骎骎日进,怪诞逐渐凸显为美学文艺学研究的核心范畴,受到了持续的关注和阐发。在文艺作品中,“怪诞人物形象不仅显著地出现在浪漫主义、象征主义、印象主义、原始主义、现实主义和超现实主义的词汇中,也在立体主义和某些抽象派那儿占据着重要的角色”,在美学和艺术研究领域,人们往往把包括波德莱尔、罗斯金、尼采、弗洛伊德、巴塔耶、巴赫金、克里斯蒂瓦等有着深远影响的著名思想家纳入怪诞研究的传统。①怪诞理论研究者斯泰格指出,无论怪诞曾在艺术与文学的讨论中充当多么卑微的角色,如今,它已经大致上获得了自己尊贵的地位。②即便如此,包括文学、绘画、雕塑、电影和摄影等在内的当代艺术领域所呈现的怪诞特性,依然无法通过怪诞术语的词源学考证而揭示出来。③而且,怪诞也不能被锁定在对特定意义、形式、历史阶段或具体政治功能的描绘上。甚至有学者认为,“任何通过定义方式来锚定怪诞含义的尝试都注定要失败”。④这源于怪诞术语所描述的对象的广泛性和怪诞定义的开放性。探讨怪诞的审美特性,不仅对理解怪诞艺术的本质具有重要意义,而且为新媒体、新生物技术和全球化语境中文学与其他艺术、文学与科技、文学与历史、文学与种族等跨学科领域的研究开拓出了创造性阐释的空间。 我们用“怪诞的感性学特征”置换“怪诞的审美特性”,意在回归“aesthetics”的原初内涵,即“研究感性知识的学科”。⑤因为,无论将怪诞视为“滑稽的和令人厌恶的扭曲”、“不一致、荒诞”,还是“人类与动物互相交织形成的装饰图案”、“扭曲到滑稽的人物或设计”,⑥其丰富内涵都是传统“美学”(关于“美的艺术”的研究)所无法涵盖的。同时,强调怪诞的感性学特征,也意在将对怪诞的审美思考“沉降”到怪诞自身“身体—物质”的低级但更根本的层面上。具体说来,本文旨在从三个层面探讨怪诞的感性学特征:首先,简要梳理西方怪诞研究对它的经典定义,指出这些定义的共性在于从“审美效果”或“审美感受”角度展开论证,认为怪诞是“可怕的”与“可笑的”相混杂,这涉及的是怪诞的主观感受层面,可概括为“可笑可怕性”;其次,针对西方界定怪诞的上述倾向提出怪诞的可感性(sensibility)问题,我们称之为“经验可感性”,具体分析影响主体对怪诞艺术感知的基本要素;最后,指出怪诞的核心特征在于其“异质杂合性”或混杂性(hybridity),怪诞艺术在媒介、元素、主题、形式和身份等五个层面上具有混杂性特征,而这五种“混杂性”的进一步“混杂”,开启了一个新颖的审美领域。“作为一种复杂而带综合性质的艺术手法和审美途径,怪诞可以说是连接诸种感性学范畴——悲剧、喜剧、滑稽、丑与荒诞等——的元范畴”,⑦也是对人类本质的思考过程中暂时“无法摆脱的”范畴。⑧ 一、可笑可怕性 许多学者认为怪诞属于“不可范畴化”的范畴,因为它所指称的那种“把所有东西都混为一体”的怪物是无法命名的,我们的思维里也找不出可以与之对应的范畴。⑨然而,作为西方文艺研究中的一个术语,怪诞通常被界定为“以夸张和变形的方式展示人体形象”,⑩其典型特征在于“奇异的变形”(bizarre distortions),尤其是对人体特征进行夸张的、反常的刻画和描述。(11)具体说来,怪诞可以指称一种特殊的绘画风格,(12)一种包含着“某些创作观点……内容、结构以及观看者产生的影响……的美学范畴”,(13)一种兼有“装饰功能和护符功能”的“装饰图案”,(14)“民间诙谐文化”的物质—身体形象体系,(15)美国当代文化生活的“文学与视觉”表征模式,(16)甚至是复数的(grotesquerie)、朝向晚期资本主义的“全球性怪诞”。(17) 尽管这些界定各不相同,但有三点却是一致的:(1)“怪诞意味着对立项之间的混合”;(18)(2)两个对立项分别为“可笑的”(ludicrous)与“可怕的”(fearful);(19)(3)上述界定皆从审美效应角度展开,对于怪诞审美特性的探讨来说,这种被比厄斯利称作“情感性定义”的方法是“无法避免的”。(20) 就第(1)和第(2)点来说,诚如海耶斯所言,20世纪的文艺研究者通常继承了罗斯金在《威尼斯之石》中的看法:“在我看来,几乎所有的怪诞之作都由两种成分组成:一是滑稽可笑的事物,二是令人心生恐惧的事物。”(21)对“可怕”与“可笑”两种因素的强调可以说贯穿在包括雨果、戈蒂埃、波德莱尔、霍夫曼、凯泽尔、巴赫金、汤姆森、斯泰格、詹尼斯、哈普汉姆、芬格斯坦、科鲁斯、古德温、马斯葛来福、罗森、西斯瑞·罗尼、爱德华兹和格兰伦特等几乎每一个涉足“怪诞”美学的学者的表述中。虽然凯泽尔因为受到浪漫主义怪诞观的影响而“过分”突出“可怕”一项的权重,(22)但他仍然承认“笑在怪诞的滑稽和讽刺的边缘发生”。(23)另外,由于巴赫金在“怪诞现实主义”、“怪诞身体形象”和“中世纪民间诙谐文化”之间建立了“等式”,所以,巴赫金式的怪诞是一种全民性、节庆性和乌托邦式的“狂欢”,但他同时又认为这种“狂欢”是“双重性的”,是“对崇高的东西的降格和贬谪。……意味着靠拢人体下身的生活,靠拢肚子和生殖器官的生活……靠拢交媾、受胎、怀孕、分娩、消化、排泄这类行为。”(24)而这些行为,在克里斯蒂瓦那里则被解读为“卑贱”这一可以归为“可怕”的身体经验和情感感受。(25)芬格斯坦在其著名的论文《界定怪诞概念》(1984)一文中指出,怪诞中的一些元素就其自身来说可能是“美的”,但置于整个概念和主题之下却显出怪诞来。例如在亨利·弗斯理的《梦魇》(1781)一画中,“梦中的女人有着漂亮的脸蛋,体型优美,她的腿、头发和胳膊都比例得当”,但总体上却不妨碍画作传递出的“恐惧与欲望、可怕的与美丽的、梦与现实之间复杂的混合”。(26)这提醒我们注意,怪诞中“可怕的”与“可笑的”通常与“有吸引力的”以及“令人排斥的”相互联系。(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