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体、意义和逻辑  

——论知识的三种结构及其教学策略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理宣(1960- ),男,四川内江人,内江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授,研究方向为教育哲学;黄英杰(1974- ),男,山东枣庄人,内江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讲师,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教育哲学、高等教育、美育研究,四川 内江 641100

原文出处: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主体化知识具有逻辑结构、意义结构和机体结构,三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整合统一于主体生命实践活动本身。为此,有效的知识教学需要通过动手操作和问题解决引导知识的机体结构的建构,通过叙事与体验教学引导知识的意义结构的生成,通过反思与发现引导知识的逻辑结构的构造。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5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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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785(2014)11-0128-05

      DOI:10.13603/j.cnki.51-1621/z.2014.11.026

      人的发展必然要以知识在人身上的主体化发展形式为内容。知识作为人的发展形式,在主体之内必然表现为精神的(spiritual)、身体的(bodily)和认知的(intelligent)形式,而前两种形式都不能脱离主体而单独存在,唯独只有认知的形式可以通过符号化的形式脱离主体以物化的方式存在和传递。然而,这种符号化的物化知识形式要再次转化为主体的形式,就必然会伴随三者融合的形式产生。这三个方面分别可以表现为知识的意义、机体和逻辑的内涵,它们既有各自的结构,也有融合在一起的结构。传统的知识观就是没有认识到知识的主体化,造成了把知识等同于符号化的逻辑结构,忽视了知识作为主体化形式还存在两种重要的维度,即精神意义和机体形式。我们认为知识转化为主体化形式,必然会存在精神意义和机体形式的形成、发展内涵和过程。这一认识受到杜威、皮亚杰、怀特海、梅洛庞蒂、布鲁纳等人的研究的支持。

      知识只有转化为主体性的,成为主体内在构成的一部分,外化为主体行为的内在要素,才是有效的和有价值的。现代教育科学研究表明,知识的主体化是以结构的形式进行的。在教育的视域里,结构指的是客观世界、人类社会和个人心智的内在要素之整体性、有序性、可调节性和转换性组织特征。由于个体的人是在社会中成长的,“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客观世界、人类社会和人类心智结构是同构和同一的。在表现形态上,人类文明发展表现为客观世界的结构、社会的结构以及人类心智结构的不断进化和完善上,三种结构的演化统一表现为人类知识结构的不断改进和发展上。知识结构是主体与客观对象之间相互作用,产生的因果关系之固有机制内化在主体心灵中的反映,它在主体身上表现为心智结构以及相联系的其他结构形式,外显为语言或其他符号形式。所谓教育,就是遵循这一结构的发生和发展规律,引导学习者积极主动地改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把自己塑造成具有智慧的实践者。

      一、知识的三种结构

      亚里士多德说,人是理性的动物。这是因为,人之内在的主体化的知识结构与其外在的行为是相对应的。人之行为的复杂性表征了知识结构的复杂性,这一复杂性具有三个主要的方面,即机体、意义和逻辑的三种结构形式。

      (一)知识的逻辑结构

      知识的逻辑结构不是指逻辑学意义的结构,而是指思维进行逻辑运算的结构,即思维对对象的因果关系、秩序关系、转换关系等进行思维所形成的知识形式,它是我们大脑思维和运算的操作平台。所以,我们是在心理结构层面上使用逻辑结构,主要用来区别知识在主体身上存在的不同内容和形式,逻辑结构是区别于非逻辑的情感意义结构和机体结构的概念。皮亚杰认为,知识的逻辑结构具有几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它具有客观的普遍性,人人都具有,否则人们相互沟通和对于外在世界的理性操作或改变就是不可能的。第二,知识的逻辑结构是个体理解世界并且作用于世界的图式,是个体在活动中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具有阶段性,不同阶段的特点不同,抽象层次不同,所使用的中介不同,比如前运算阶段和运算阶段,它们的图式表征是不一样的。第三,图式或知识的逻辑结构是主体与外界环境相互作用的产物,这种相互作用主要有同化与顺应、平衡等不同的方式。第四,不论是作为类存在的客观的逻辑知识结构还是作为个体存在的主体化的知识结构,它们都具有整体性、可调节性和可转换性等特点[1]。根据皮亚杰的看法,一切有效的教育应该是引导学生通过同化、顺应与平衡的方式,建构一个良好的认知结构。只要学习者形成了一个良好的认知图式或逻辑结构,知识的学习对于他就只是一个量的问题。只要愿意,学习者可以进入任何知识领域,学习任何数量的知识。

      宏观的人类知识作为反映客观世界的形式是一种结构,微观的个人的知识积累、增长也是以结构的形式来展开的。这是从知识对客观对象的反映形式来分析的,它所反映的是客观存在的关系和主体自我按照反映客观关系的组织方式的结构。人类存在的客观知识结构需要进行教育的转化才会成为个体知识结构发展的有效材料,这一转化就是布鲁纳所说的各个学科的知识结构,它是人类对某一领域知识进行教育式系统化、结构化分类的表现。个人对世界的掌握达到一定程度也会自觉进行某些分类,形成一定的储存、提取方式。随着所学知识量增多,以及所学知识的越来越丰富,学校教学也开始进行分科教学,这种学科知识的分类是按照所反映的世界对象及其性质的不同来进行的,它所使用的是逻辑标准,即思维方式的不同,所反映的客观对象及其性质的不同。因此,在其本质上,教学的任务就是要交给学生一个学科的知识结构,而不是繁琐而又碎片化的点滴形式存在的知识。

      (二)知识的意义结构

      知识的逻辑结构曾经被认为是近现代以降知识教育的主要方面,知识教育被完全等同于知识逻辑结构的构造。这是因为在科学主义知识观的支配下,当主体的知识结构外化为某种物质的、客观的、可转换和传递的符号形式后,知识成为一种没有情感的或者是去情感化的纯粹存在,可以被便捷地传递。现代知识观的发展告诉我们,这一认识或感觉是一种对知识判断的错觉。知识从来都不是绝对物质形态的存在,知识的逻辑结构是不能离开人之情感而单独存在的。人的生命实践活动是一种文化的活动,这种活动建基于知识的基础之上。正是作为人类生命活动的条件和工具,知识才有了自己的价值和意义,也被赋予了人类情感的因素。换句话说,没有人类情感的蕴含,就不会存在人类的知识。即使知识脱离主体以符号化的形式存在,知识所蕴含的情感意义价值内容也隐藏在符号背后,任何知识的传递、接收都必然有主体的情感价值观。否则,任何知识都只能是一种简单的符号、信息刺激,与学习主体的生命体验无关,从而成为相对于主体的一种异化的存在。知识在个体身上的存在形式还是一种情感和意义的形式,通过这一形式个体才会赋予外在世界一种温情脉脉的情感,从而在各种生命实践活动中或者说生活的各类事件中烙上人之意义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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