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关系研究范式及其价值取向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忠华(1963- ),男,山东菏泽人,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从事教育原理研究;裴菲(1988- ),女,山东泰安人,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从事教育原理研究,江苏 镇江 212013

原文出处:
高等教育研究

内容提要:

教、学关系研究范式历经了“学的研究”、“教的研究”、“教或学”的研究、“教学”研究四种,每种范式都有其特定的价值取向和优缺点,研究中存在着“钟摆”现象。当代中国提出的“以学定教”、“先学后教”、“先学后导”等教、学关系研究范式,其实质仍是“学的理论”在教学实践中的变式,仍然没有辩证地处理好教、学关系研究范式,教、学关系研究范式应是“教学交互活动”。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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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4203(2014)06-0080-06

       教学是一种以课程为中介、以方法为桥梁,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掌握文化知识和技能,进而发展能力、增强体质、培养品德的交往活动。就教学含义的实质而言,教师教和学生学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是教与学的辩证统一。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教育目的的基本途径。然而,在人类教学发展史上,教、学关系研究范式的确立经历了一个不断嬗变的过程,也是一个不断纠正偏差逐步走向正确价值取向的过程。

       一、教、学关系研究范式的历史嬗变

       教、学关系研究范式在历史发展中历经了如下四个阶段。

       1.学的研究范式阶段

       在古代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而规范的教育教学制度没有确立,当时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是个别教学,教、学处于未分化的研究范式阶段,整个教学活动是社会经验的传递和表达。纵观中国古代教育,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古代教学思想的精髓是学习论,古代思想家与教育家直接论述和研究“教”的不多,往往以“学”立论,重点研究学习理论。例如,在《论语》中,“教”字共出现7次,“学”字共出现64次,孔子的学习过程阶段理论也被概括为学、思、行三阶段。后来的思孟学派丰富和发展了孔子的学习理论,把学习过程概括为“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即学—问—思—辨—行五个阶段。作为中国乃至世界第一篇教育论著,《学记》中写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君子欲化民成俗,其必有学乎。”也是从学开始,由学论教。宋代朱熹更是对学习理论进行了精辟的探究,总结出朱子读书法,即循序渐进、熟读精思、虚心涵泳、切己体察、着紧用力、居敬持志。可见,中国古代教、学关系研究范式以学立论,学代表教学。

       2.教的研究范式阶段

       在西方,教学思想萌生于古希腊罗马时期。苏格拉底创造了以道德问题讨论为中心、以归纳为特征的“产婆术”教学法;西塞罗的《论雄辩家》、昆体良的《雄辩术原理》成为最早的培养演说家和研究教学法的著作。在欧洲中世纪,教会为了更好地教化人们遵从既定的宗教教义,更加强化教的研究范式。在西方教育文献中,最早使用“教学(论)”这一术语的是17世纪的德国教育家拉特克和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他们将其理解为“教学的艺术”。特别是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它阐明把一切事物教给一切人们的全部艺术”,其主要目的在于“寻求并找出一种教学的方法,使教员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1]1806年,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出版了《普通教育学》,建构了以教为核心的教学理论,由此确立了以教论代表教学论的思想。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中期,教代表教学,其中“教授法”就是代表。可见在西方,人们主要是研究教的范式。

       总之,学的研究范式和教的研究范式都过分强化一方,教、学关系研究范式处于分化阶段。要么注重教,要么注重学,人们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教学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双边统一活动。

       3.教或学关系研究范式阶段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教育教学实践的丰富与发展,特别是近代学校教育制度的确立,人们对教、学关系的认识逐步深化,开始思索教、学关系,进而产生了“教或学”并进的研究范式。赫尔巴特倾其毕生精力追求教育学的科学化,在其代表作《普通教育学》中,他以实践哲学为基础构建了教学目的论,以心理学为基础构建了教学方法论,此种思维方式对后来的教、学关系研究范式产生了重大影响,使教、学关系研究范式出现两种取向,即“教的研究范式”与“学的研究范式”。教、学关系研究开始分化为教或学两个方面的研究。苏联和我国都注重“教的研究范式”,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则注重“学的研究范式”。

       “教的研究范式”重点研究“如何教”、“为什么教”(教学目的与目标)、“教什么”(教学内容与课程)和“怎么教”(教学过程与方法)等问题,亦称“教的理论”。它是一种哲学取向的研究范式,以哲学、伦理学和认识论等作为理论基础,研究方法以哲学思辨为主,经过赫尔巴特和凯洛夫等人的努力,一套“教”(学)的理论体系和程序被建立起来。该理论具有如下特征:一是有着坚实的哲学和心理学基础,有着明确的教学目的及价值取向;二是借助心理学建构了目的—手段的教学方法论;三是强化书本知识的传授和学习,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以教定学”、“以教导学”的作用,但忽视了对学生学习情况的了解。该理论是“教师中心价值取向”的教学论,最终形成了道德本位的目的观、知识观、学科本位的内容观和讲授法为主的方法论。

       “学的研究范式”重点研究“如何学”、“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等问题,亦称“学的理论”。它是一种心理学取向的研究范式,它运用心理学实验或实证的研究方法,以对学习心理研究的结论为基础来建构教学的步骤、程序、方法和技术等,这种理论后经实用主义、行为主义、认知主义和建构主义等理论流派的研究,使得研究“如何学”为主要内容的心理取向的教学理论最终确立。该理论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关注儿童,注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二是在研究方法上,大多采取心理实验和实证的研究方法,关注的内容主要是教学的设计、程序、策略、方法以及学习者的心理活动问题;三是割裂了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的有机联系,忽视教师的主导作用。该理论是“学生中心价值取向”的学习理论,最终形成了能力本位的目的观、经验论和活动中心、从做中学的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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