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德榜样”到“道德能动者”

——教师道德形象的当代变迁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琰,西南大学教育学部博士研究生;易连云,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重庆 400715

原文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

随着时代的发展,作为“道德榜样”教师形象的局限性逐渐凸显。“道德能动者”教师形象强调教师对教育实践中道德要素及意义的觉察和理解,更有益于学校伦理文化的建构,它凸显了教育过程的道德性,更有利于师生共同的道德成长。提升教师的道德想象力和教师的道德选择能力,可更好地促进“道德能动者”教师形象的建立。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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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师作为“道德榜样”的形象在中西方传统文化和教育中一直占据着重要的位置。我国教师自古就有“身教重于言教”、“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可以说,教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学生作出可资模仿的榜样是社会教化和教育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正所谓“夫师,以身为正仪而贵自安者也。(荀子语)”教师应通过修身养性而成为规范或榜样,为学生树立修身守礼的范本。近代陶行知提出的“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已成为我国诸多师范院校的校训。日本学者也很重视教师的“道德榜样”作用,认为“人之范,行之则,乃为师”;“师者,人之楷模,学者所法,仿而效之之谓也”;“师友人品不良,学术虽深,学之亦无益,是故,从师要事也。”[1]

       西方传统文化也特别强调教师的榜样作用。英国教育家洛克就曾指出“没有什么事情能像榜样这么能够温和地而又深刻地打进人们的心里,……做导师的人自己便应当具有良好的教养,随人、随时、随地都有适当的举止与礼貌。”[2]长期以来,教师被“理所当然地认作坚守高尚道德标准的人,充当着学生的道德榜样。”[3]现代社会心理学家班杜拉的观察学习理论也从科学的角度证实了教师作为道德榜样的合理性,为教师的道德榜样形象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人类几乎从教育活动诞生伊始就注重教师的榜样作用,从古至今各国都有“身教”之说。但在古代社会的经验教育阶段,因尚未实现专业化,人们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要求只限于抽象的“以身作则”。[4]然而,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推进,教师“道德榜样”的教育功能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的要求,“道德榜样”教师形象的局限性日益突显,作为“道德能动者”的教师形象逐步兴起。

       一、“道德榜样”教师形象的局限性

       传统社会文化中,教师承载的“道”与“礼”具有明确和稳定等特性,为“师”以载“道”提供了前提条件和根本支撑。终身稳固的师生关系和缺乏流动的社会环境成为教师“道德榜样”发挥作用的客观保障因素。同时,“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与朝廷政治相关的教师的社会地位……教师个人的生命安危、富贵沉沦都与‘道’系在一起”。[5]教师必然要担当起“传道”的职责,必然要成为“践道”的楷模。这种“道之所存,师之所存”的文化传统要求“教师”成为社会优良品德的化身,成为学生的“道德榜样”。正如杜维明所说,“儒家传统将教、学都视作具体化的行为,因此,教育必须全身心地投入,自我的各个方面:身体、思想、心灵、精神都包括在内。榜样最为紧要,因而也就是最有效的教育手段。”[6]

       近代以后,各种西方价值伴随着洋枪大炮涌入国门,我国传统文化、价值遭受了巨大的冲击,价值多元逐步成为一种社会精神生活的常态。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的来临,我国正面临着深刻的社会转型,多元价值间的差异与对话成为一种不可忽视的社会背景。在这种社会背景之下,建立“伦理上的民主”,让人民自己来决定人民的道德,[7]似乎更符合时代的特征。教师不再是以简单的社会代言人形象出现,因为“为谁代言,代言什么”在多元价值的时代背景下都已经成为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教师无时无刻不处在多重伦理关系与伦理价值之中,以往主流价值所要求的“道德榜样”的教师形象日益模糊。因而教师在实践中就会面对这样一种矛盾的格局:“一方面,他们(教师)对于某些既定道德教育目标并不那么认同,因而也就相应地并不那么执著地要求学生们去一味顺从,……另一方面,在角色规范的制约下,他们的道德教育实践则常常变得更为脆弱、苍白和虚空,并因此反而显得更为僵直与教条,甚至带有强制性。”[8]教师既意识到时代变化对主流价值的冲击,又局限于传统的教师的角色要求,最终反而削弱了教育的效果。加上近代学校的建立及普及,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教师职责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单向的、静态的“道德榜样”的教师形象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代教育的新需求。已有实证研究表明“教师的风度对学生美德的发展影响不大,反而是诸如说教、建构班级共同体、对学生提出具体行为要求等教学方法,发挥着更为直接的作用……集各种美德于一身的教师或许只存在于理想中。”[9]可见,随着学习型社会和现代社会的来临,单一的教师榜样形象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需求。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均有巨大的变化,教育领域也在不断地变革。无论是宏观的教育体制改革还是全国范围内的新课程改革,无论是“新基础教育”还是“新教育改革”,都是对时代精神的回应,其本质都是深层次的价值革新。培养具有认知能力、道德面貌和精神力量的“新人”,[10]走向文化、走向个性、走向多元和走向校本[11]成为新世纪教育改革的主题。以人为本的价值观使得教育中的“人”得以凸显,教育的终极目的的价值取向发生了明显的革新。道德教育的性质、目标及手段亦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美德袋”式的传统道德教育所追求的“圣人”被“关系中的人”所替代,“做成一个人”成为道德教育的根本指向。[12]道德教育的目的在于造就具有德性的整体人,在于引导教育对象形成独特的自我。“主体间性”的道德主体既是新道德教育的前提,又是道德教育的目标。正如吴康宁教授所说,“21世纪意味着传统的‘教会顺从的道德教育’必须转变为‘教会选择的道德教育’”。[13]以合乎道德的方式进行道德教育成为人们的共识,而这些新要求对教师的道德形象提出了根本意义上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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