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美学与作为真相程序的艺术

——巴迪欧的艺术思想简论

作 者:
蓝江 

作者简介:
蓝江,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主要研究当代法国激进思想与哲学。电子邮箱:lance@nju.edu.cn。

原文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在巴迪欧看来,艺术及其创作根本不需要任何先入为主的观念作为其指导,相反艺术本身就是哲学的前提之一。因此试图让艺术顺从于其意志之下的美学被巴迪欧置换为让真相从中涌现而出的非美学。这样,非美学不再寻找主宰艺术创作的观念的问题,而是立足于艺术创作如何撕裂惯常的平滑整齐的话语表象,让真相从中鱼贯而出。同时,这种艺术创作的道路是在黑夜中的蹒跚而行,在没有任何明确的路标,没有任何明亮的光线,甚至没有任何召唤的情况下,如同野兽一般,在黑夜中,面对本真,血淋淋地杀出一条作为真相程序的艺术道路。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4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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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巴迪欧将他的一些关于艺术思想的文章结集出版,并起了一个很另类的名字,《非美学手册》(Petit manuel d' inesthetique)。实际上,和他同时出版的《元政治学概述》一书一样,他自己创造了一个新词——非美学。不过巴迪欧还算是厚道:在书的扉页上给出了他自己对于这个词的理解:“我所理解的非美学,是哲学同艺术的关系,认为艺术本身就是真理的生产者,不能将艺术转化为哲学的对象。与美学思考不同,非美学描述了一些艺术作品独立存在所产生的严格来说属于哲学的效果”(Badiou “Handbook of Inaesthetics” title page)。但是这段话并不是对非美学一词的定义,而且,对其理解并没有像看上去那样简单,其中,涉及巴迪欧哲学思想和艺术思想的一些核心内容。因此,对于巴迪欧的非美学的概念理解,需要我们从更细致的角度去揭开其神秘的面纱。

       一、作为真相程序的艺术

       巴迪欧曾表明,和齐泽克一样,沃卓斯基兄弟拍摄的《黑客帝国》(Matrix)是他最喜欢的影片之一。在他的《寓言的辩证法:黑客帝国,一架哲学机器》(“Dialectics of the Fable:The Matrix,a Philosophical Machine”)一文的开头,将其中反抗军首领孟菲斯(Morpheus)的一句话作为引入话题的楔子:

       记住,我提供的就是真相(vérité),除此之外别无其他。(Badiou “Cinima” 193)

       什么是真相?这既是影片中的问题,也是巴迪欧自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巴迪欧将之同柏拉图的洞喻积极地联系起来。巴迪欧说道:“《黑客帝国》面对的是这样的问题:试图摆脱假象(semblance)奴役(这种假象的奴役反过来是生物性奴役的主体化形式)的主体是什么?这个程序明显是柏拉图式的:即我们如何在洞穴中生存?”(Badiou “Cinima” 198)。对于柏拉图来说,那个用阳光来隐喻的真相在于洞穴之外,惟有走出洞穴,才能理解洞穴中的假象,才能真正明白真相是什么。同样,当救世主尼奥(Neo)面对孟菲斯手中的两个药丸时,所遭遇的是同样的情境,如何去面对本真(Réel)?

       事实上,对于巴迪欧来说,这既不纯粹是一个古希腊的隐喻,也不是一个现代娱乐化生产线生产出来的噱头。这是我们每一个在世生存的人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因为我们面对的不是真实,而是一种伪装起来的蒙太奇的拼贴效果。在《世纪》一书中,巴迪欧曾指出:“假象有效地间离了真实[……]关键在于,将虚构的力量虚构化,即将假象的效果当做真实”(57)。显然,在巴迪欧看来,在一般情况下,我们是被包裹在这种虚构假象的蒙太奇之中。好比阳光透过缝隙投射到洞穴墙壁上的投影,而我们却和柏拉图洞穴中的人一样,把这种假象的蒙太奇直接当做为“真实”。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在这一点上,巴迪欧完整地承袭了他恩师阿尔都塞的衣钵。

       然而,进一步向前走,巴迪欧则将恩师的《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关于意识形态的理解远远地抛在了后面。关键是,在这个假象的蒙太奇后面,是否存在一个我们可以直接把握的本真或真相呢?对于巴迪欧来说,假象的蒙太奇所提供的是一个连贯性的表面,在这个表面上,逻辑、语言、话语等可以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应用,这样,对于这个假象的表面层而言,重要的是这个规则,它将所有的东西都视作为一,即计数为一(compte pour un)。计数为一的规则建立起这个表面的基本结构,也正是因为这个结构的存在,在这个表面上所再现(répresenté)出来的东西可以被我们所理解。但是我们从来不会怀疑,这些再现的东西是否就是其原本的样子,它们是否被我们用来理解的规则和结构所扭曲。在规则和结构之下,一切再现之物都被作为一种符合结构总体的对象,也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它们成为一种平滑有条理的状态。

       这样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即存在本真样态,实际上处于规则之外。但是真正的问题在于,不通过规则和结构,我们“看不到”这些东西。更准确地说,我们对之“视而不见”。事物,如其所是地出现在我们面前,它们在那里,但是没有一定的计数为一的规则作为我们“看”的工具,致使我们无论怎样努力,在某种程度上,都“看不到”它们。它们处于我们观看的规则之外,它们存在(être),但并不实在(existence),它们是真,但是它们在具体的规则下被再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巴迪欧将之命名为非实在(inexistence)。他们在我们面前的显现显然需要整个情势状态的规则的转换,即齐泽克意义上的“斜目而视”(looking awry),齐泽克说:“如果我们直视一个事物,即依照事实,对它进行切合实际的观看,进行毫无利害关系的观看,进行客观的观看,我们只能看到形体模糊的斑点;只有‘从某个角度’观看,即进行‘有利害关系’的观看,进行被欲望支撑、渗透和‘扭曲’的观看,事物才会呈现清晰可辨的形态”(19)。实际上,齐泽克在这里谈到的“有利害的观看”,被欲望支撑、渗透的观看就是巴迪欧意义上的经过结构和规则中介了的观看,也只有这种观看,我们才能看到事物清晰的一面。但是问题在于,这种清晰可辨的形象,在巴迪欧和齐泽克看来,恰恰是一种假象的蒙太奇。对于那些出现了,但不能直接清晰再现出来的事物只能是“形体模糊的斑点”,即我们对之视而不见。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恰恰颠倒了这个过程,被我们清晰看到的东西成为了“真实”,而模糊不清的斑点成为了假象或无关紧要的东西。我们用被结构和规则中介化的观看,将一部分符合观看规则的对象凌驾于那些不适合规则的观看对象之上,并将观看所再现出来的东西拼接为一个蒙太奇,并最终作为我们可以接受的“事实”而沉淀下来。更简洁地说,我们看到的只是规则和欲望想让我们看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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