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和新加坡威权政治体制的比较分析及启示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友国(1971- ),男,汉族,安徽合肥人,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政治学博士;林培源(1986- ),男,汉族,河北衡水人,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北京 100089

原文出处: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威权政治是中亚和东南亚国家转型时期所形成的民主政治模式,哈萨克斯坦和新加坡又是这两个地区中实行威权政治体制的典型国家。两国的威权政治体制既存在相同特征,又存在许多差异性。但是威权政治体制能适应两国国情,并且两国正确地处理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以及威权政治与民主政治的关系。因此,在民主机制的载体中,哈萨克斯坦和新加坡威权政治的本质特征将会延续下去。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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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689(2014)02-0106-06

       威权主义又称为威权政治。20世纪30年代,西方学者沃格林将其“作为一个负面意义的、与‘民主政治’相对立的概念提出”[1](18)。其中,威权政治体制的概念由美籍西班牙学者胡安·林兹于1964年首次提出并对之作出界定,用以指佛朗哥统治下的西班牙。根据亨廷顿的解释,威权政治概念包含的范围更大:“传统贵族政治、大陆帝国、法西斯国家、殖民地、军人政权等,几乎历史上的所有非民主政体均被包括在威权政体之中”[2](139)。罗荣渠教授认为,所谓威权主义政权是指“二次大战后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现的军人政权或由非军人统治的具有压制性的政权”[3](274-275)。国内学者萧功秦也认为“广义的威权主义内涵颇接近于家长制主义”[4](69)。笔者认为,威权政治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出现的一种过渡性的政体,它本身既有一些传统政治的内容,同时也带有民主政治的某些特征。在当今世界,中亚地区和东南亚地区是实行威权政治体制的典型地区,而哈萨克斯坦和新加坡是这两个地区中实行威权政治的代表性国家。

       一、两国威权政治体制的共同特征

       哈萨克斯坦和新加坡虽然位于不同的地区,但两国均采取威权政治体制,并且表现出以下三种主要的共同特征:

       (一)两国的政党体制呈现一党独大的特征

       一种被广为接受的,按政党的数量对政党制度进行分类的研究方法。两党制是指两个同等规模的政党争夺职位,双方各有几乎相等的机会赢得足够的选民支持,已取得垄断性执政权的体制。多党制指两个以上的政党互相竞争,通常通过联合阵线组成政府体制。然而,在一些多党制中,相互竞争的政党中的某一个政党有时也会主动去赢得足够的支持以组成一个本党独揽的多数派,因此,一党执政和联合执政可以交替进行。[5](450)

       在哈萨克斯坦,作为现代国家政治制度基本内容之一的政党制度历经近20年的变迁,已经基本形成了多党制原则下的一党独大模式。这种模式最大的特点就是“以纳扎尔巴耶夫为领袖的祖国之光党掌控国家的立法和行政机构,反对党对哈萨克斯坦国内社会政治议程的影响力日渐下降”[6](46)。2007年8月,哈萨克斯坦提前举行议会选举,祖国党(后更名为“祖国之光”党)在大选中独领风骚,赢得议会88.41%的高票支持,囊括议会下院107个议席中的98个议席,祖国党在哈萨克斯坦议会独大已成定局。[7](205)祖国党现在已经成为维护政府正常运转和总统依靠的最重要力量,成为名副其实的执政党,这和它本身所具有的优势有关。按照纳扎尔巴耶夫的说法,哈萨克斯坦“今后几年改革的成功与失败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祖国党的政治意愿和工作成果”[8](32)。由此可见,哈萨克斯坦的政治体制呈现一党独大的特征。

       新加坡实行自由选举和西方政党制度,除共产党外,允许其他多种政党存在,但形式上的民主制并不能掩盖其实际上的威权统治。例如,虽然法律上是多党制,但是实行对大党有利的小选区制,禁止共产党利用执政优势,采取合法手段,对反对派进行限制,控制反对党的发展,反对党势力长期微弱,不成气候,使人民行动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绝对的领导地位。这种制度既给予国民表达意志的自由和机会,也使权力更为集中。创建于1954年的人民行动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在新加坡1965年建国至今的历次大选中,都以绝对优势获胜,一直保持一党单独执政。

       (二)两国的政治体制呈现出强人政治的特征

       强人政治可以说是后发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一种普遍性现象,“在现代化起步的特定阶段,其存在具有某种合理性,它可以在相对混乱复杂的环境下迅速稳定社会秩序,确立国家的权威,并依靠国家权力聚合松散而微小的社会力量,使之释放出超倍的能量,促进经济的快速增长”[9](117)。哈萨克斯坦和新加坡的威权政治体制中充分体现出强人政治的特征。

       哈萨克斯坦总统在拥有强大的行政权力的同时,还通过垂直的行政权力体系不断巩固其对地方行政权力的权威性。同时,纳扎尔巴耶夫是一位具有突出的个人魅力、拥有丰富的政治经验和鲜明政治主张的总统。纳扎尔巴耶夫本人对西方式的民主发展道路及其在中亚尤其是哈萨克斯坦的移植的现实性有自己的认识。他坚持认为,建国之初最重要的是确保哈萨克斯坦的独立并迅速摆脱社会经济危机,为此,国家内部各种政治力量的团结以及一个强势国家政权的存在必不可少。所以在独立初期,哈萨克斯坦选择的是一个非党派控制的中央政府,以及一个可以置身于“社会、政党、议会和权力的所有机构之上,协调和引导他们的活动的总统”[10](108)。由此可见,哈萨克斯坦的威权政治体制中存在明显的强人政治色彩。

       作为新加坡第一任总理,李光耀对威权政治体制的形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认为,软弱的领袖是不能在政治权力的角斗场上生存的,在处理复杂与棘手的问题时必须使用有效的“大棒子政治”,因此特别强调“无论领导作风如何,有时是必要挥动大棒子的,这是为了确保他们的决定被遵守。”[11](234)1992年11月李光耀出席菲律宾商业大会,他在演说中说:“我不相信民主一定是导致发展的因素。我相信一个国家在进行发展时所需要的是纪律多于民主。民主洋溢,会导致无纪律和秩序混乱的局面,对发展产生不良的影响。”[11](354)他还指出,三权分立政治制度在美国是有效的,但是在东方国家很难取得成效,“如果韩国、台湾、香港和新加坡也采用这种体制,造成每件大事都时常发生相持不下的局面,我不相信它们会有今日的成就”[11](358)。正是由于新加坡威权政治体制中存在强人政治的特征,它才会在社会、经济等各领域取得显著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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