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的利益定位与边界

作 者:

作者简介:
阮成武(1964- ),男,安徽六安人,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教育基本理论、教育政策、教师教育,安徽 芜湖 241000

原文出处: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教育攸关国计与民生,与国家、民族及千家万户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息息相关。教育与利益之间关系的实体形态构成教育利益,反映教育领域中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教育权利、机会、资源等分配所形成的一定性质的社会关系。教育利益具有一般利益共性和自身特质,需要在利益体系中合理定位。教育与社会的关系是多面的、综合的,教育利益应从多个方面划定与其他利益的边界。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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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14)03-0344-07

      长期以来,教育与利益的关系一直处于理论失语和制度失置的状态;换言之,教育在如何面对利益,处理其自身及与其他利益的关系上,缺乏应有的理论支持、行为规则和制度安排。在市场经济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①,以及教育纳入民生并成为社会建设首务的当下,这种缺失必然造成人们在处理教育与利益之间关系上行动失范与价值失度,成为扭曲教育关系,扰乱教育秩序的诱因。就现实而言,教育攸关国计与民生,与国家、民族以及千家万户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利益息息相关。然而,教育能否纳入“利益”范畴?教育的利益主体与客体之间构成怎样一种利益形态?教育利益在整个利益体系中居于何种地位?是彰显利益还是应当去除利益,抑或做出其他选择?对此,需要从教育理论上厘清教育的利益定位与边界。

      一、教育与利益之间关系的两种理解

      自古以来,中国教育似乎一直忌“利”讳“益”,站在“君子”的立场上;在历久难消的“义利之辨”中,教育的目标、内容以及价值取向,总是难以与利益相容。这里不妨以孔子思想为例。虽然,“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论语·子罕》),但孔子并不全然否定“利”。他主张应先“庶之”,继而“富之”,而后“教之”,将经济发展作为教育的基础条件。在孔子时代,贫富分化带来的阶级矛盾日益尖锐,自由民已经参与了财产私有的活动。[1]追求财产是孔子在一定条件下所承认的,他认为:“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而且,孔子的教育实践也少不了物质基础及物质交换,孔子招收学生虽然“有教无类”,但还是需要“自行束修”的;他的教育目标是“学而优则仕”,甚至还说:“学也,禄在其中也。”(《论语·卫灵公》)可以认为,孔子突破当时的教育利益格局,为新型阶层创造了教育机会。他开创私学,打破“学在官府”及奴隶主贵族对教育的垄断;他的“性相近,习相远”、“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的教育主张,“违背奴隶主阶级的利益”而“代表了新兴封建势力的利益,反映了新兴封建势力的要求,为新兴封建势力提供或为之争取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2]

      然而在义利观上,孔子对于富贵等利益的追求、分配与获得,是与道德紧密相连起的,注重利益的合理性认为个人利益要服从社会利益,经济利益要服从道德价值,物质利益(欲)要服从于非物质利益(理)。孔子坚持“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反对见利忘义,主张利以义取,提倡舍利求义。他将仁义之道作为根本,崇高人格作为教育的根本目的,而将教育作为“为政以德”的基本手段。与“庶”、“富”相比,他更加重视教育的作用。因为“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在孔子教育思想中,“德”作为圣贤君子的首要条件,所谓“君子怀德”(《论语·里仁》),“君子务本,本立则道生”(《论语·学而》),并通过立志、内省、克己、改善、迁过、力行,使教育过程和结果超越对“利”的追求。孔子说:“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于议也。”(《论语·里仁》)他教导学生“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论语·卫灵公》),“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与此同时,孔子对教师提出严格要求。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论语·子路》)以此将教书与育人、正人与正己并重,养成敬业乐群、安贫乐道、清廉守节的君子人格。

      经过数千年承续与流变,特别是20世纪几次革命性的思想和社会运动,孔子开创的儒家教育思想的社会基础发生深刻变革。中国社会经历世俗化、工业化、城镇化涤荡与冲刷,正迈向现代化进程。但相比而言,教育现代化明显落后,尤其是世俗化程度不足,教育与利益之间关系缺乏思想和理论定位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和行动规则。然而,经过新中国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社会变革,教育经由道德中心、政治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随着“五位一体”社会主义事业总布局的确立,教育的先导性、全局性和基础性地位日益显现,并置身于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利益关系之中。但在教育与利益之间关系上,仍然歧见纷呈,存在两种相互对峙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教育应当彰显利益,努力满足和实现利益。有学者认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并具备熟练技能的阶层,对现代社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是不可缺少的,它能使整个社会从中受益。可见,教育利益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利益主体普遍追求的根本利益或共同利益。”[3]“教育作为一种利益的存在,作为‘亿万家庭的最大希望和最大利益”。“教育系统的存在不再是单向度的,而是一种系统的双向存在,突出教育系统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实现教育系统与社会之间的利益互换过程。”[4]当前社会,教育仍是中国人改变社会地位的最有效途径。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已成为最大的民生问题。[5]有研究者甚至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的最终目标就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教育利益。[6]教育政策的制定要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教育利益需求,时刻留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把实现好、维护好与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些地方政府提出:“办好教育就是为千家万户谋利益。”[7]

      另一种观点认为,教育要去除利益、超越利益,尤其反对教育功利化。认为今天的教育把功利作为根本尺度,在相当程度上扭曲了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成为一部分人追求个人目标和欲望、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工具和手段,使得教育本来肩负的解放人、完善人性的功能逐渐萎缩,取而代之是它的经济功能、工具功能的不断扩大,最终将导致教育的异化,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目应该极力反对的。[8]有学者进一步提出,近30年来我国教育为经济服务,教育产业化一度成为现代教育制度的核心价值,教育从培养目标、课程、考试,与就业、生计、功利的联系更为密切。当前教育问题从表面上看是应试教育和教育不均衡,但症结是共同的:即资本和劳动力市场控制着教育资源的配置,各级各类学校逐步地为市场经济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培养后备军,并由资本主宰。由此,公共教育演变成仅为个体和家庭“升学—就业求职”私人利益服务工具,学校培养目标附着于个人或家庭范围内的利益计算上。[9]持此观点者多把当前教育上许多问题归于对利益的追逐,由此认为教育改革和政策的制定出台,应当祛除利益、超越利益。尤其是一些教育界人士对教育功利化倾向深恶痛绝,认为“远离功利的教育应当是覆盖全社会的大教育,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多一些诚信,少一些功利,多一份务实,少一份浮躁,为创造信任和谐的生活环境作出贡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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