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评估:基本问题与研究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张茂聪,山东师范大学教育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教授,博士;杜文静,山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济南 250014)。

原文出处:
教育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教育政策评估是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决策民主化的现实着力点,也是近年来教育研究的热点之一。教育政策评估的基本问题包括教育政策评估的基本内涵、内容与主体、方法与模型及指标体系等。当前,我国的教育政策评估研究尚存在若干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加强教育政策评估研究的建议。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4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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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718X(2013)10-0019-06

       我国教育正面临着从规模发展向公平与质量发展的转型,教育政策的好与坏成为关涉转型成功的重要一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今后教育改革与发展要“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当前,我国正在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教育改革项目,并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政策。为了使教育政策建立在严格的科学依据之上,必须建立完善、科学的教育政策评估体系,这是近年来教育研究的热点之一。

       一、教育政策评估的基本内涵、内容与主体

       (一)什么是教育政策评估

       一般说来,政策评估就是要“确定政策的好与坏、善与恶,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①。它要求采取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对政策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及时反馈,从中找出最佳决策的依据。具体说来,政策评估就是要回答“是什么—怎么办—怎么样”的问题。

       当前,国内外学者对于教育政策评估内涵的阐释,是在公共政策评估在教育政策的应用中形成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政策评估即“描述各种解决政策问题的方案,陈述各种方案的优劣点的过程”②,是对政策方案或政策计划的评估。第二种观点认为,政策评估就是“了解公共政策所产生效果的过程,就是试图判断这些效果是否是符合的过程”③。第三种观点扩大了评估的视野和范围,认为政策评估“涵盖对一项政策的内容、执行、目标实现以及其他效应的估计与评价”④,是对政策全过程的评估。基于此,学者们对教育政策评估内涵的解释也各有不同,其中代表性的如美国学者格朗伦德的简洁概述为:教育评估=测量(量的记述)或非测量(质的记述)+价值判断。⑤在国内,袁振国认为,教育政策评估“是指按照一定的教育价值标准,对教育政策对象及其环境的发展变化以及构成其发展变化的诸种要素所进行的价值判断”⑥;孙绵涛认为,教育政策评估是指政策评估主体“以一定的价值标准,对教育政策方案、教育政策决策、执行及执行结果,以及教育政策的其他相关因素所进行的价值判断”⑦。尽管不同学者的阐述方式不同,但均强调了教育政策评估即价值判断。

       在对教育政策评估内涵研究的基础上,国内外学者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了教育政策评估的类型,如:按评估活动的组织方式划分,教育政策评估包括正式评估与非正式评估;按政策主体来源划分,教育政策评估包括外部评估与内部评估;按政策评估实施的阶段划分,教育政策评估包括事前评估、事中评估与事后评估。其中,第三种分类作为教育政策评估主要的分类方式。除上述分类外,较为新颖的是加拿大学者迈克尔·豪利特从设计评估的行动主体的角度把政策评估分为:行政评估、司法评估和政治评估。⑧

       (二)教育政策评估的内容与主体

       教育政策评估的内容问题,即:应该将哪些内容纳入教育政策评估的范畴?应该构建怎样的教育政策评估体系?对于这一问题,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回答。

       1.从教育政策实施过程的角度来界定教育政策评估的内容。教育政策活动是一种以线性展开、动态反馈的结构,展现教育问题—教育政策制定—教育政策执行—教育政策调整—教育问题解决—教育政策终结者六个前后相继的教育政策活动过程,教育政策评估穿插其中,因此,教育政策可以从议题、方案、执行、反馈等角度进行评估。⑨

       2.从教育政策涉及的内容出发来界定教育政策评估的内容。我国教育政策体系包括十一个方面,即教育体制政策、教育质量政策、教育经费政策、教育人事政策、国家学制政策、课程与教学政策、学历与学位政策、教师教育政策、考试与评价政策、招生与就业指导政策、学校语言文字政策,因此,可以从这十一个方面来评估教育政策。⑩

       3.从教育政策的表现形式出发来界定教育政策评估的内容。教育政策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制定的教育政策;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并发布的教育政策;中央、地方各级党委与政府发布的文件,共同作出的决议、决定;中央和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单独或联合发布的教育政策性文件;中央和地方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发布的教育政策性文件。因此,可以从教育政策表现形式这个维度来评估教育政策。(11)

       国际上,教育政策的评估常常是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的,对计划中的、正在实施的或已经完成的政策进行系统的、客观的评估,涉及政策的设计、实施以及结果。在国内,为了改变不同层级的执行者“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情况,一些学者认为,专业的评估机制主体应是以教育政策专业机构(包括教育政策的专业组织和专业研究机构)和教育政策执行者等两类主体合作为主,以社会监测(包括公众和大众媒体)为辅的“复合型”评估主体。(12)也有学者在分析我国现有各种政策评估主体优劣势的基础上,提出建构以第三方评估为主的多元评估主体的主张。(13)

       二、教育政策评估的方法、模型与指标体系

       (一)教育政策评估的方法与模型

       教育政策评估的方法有实证本位政策评估方法和规范本位政策评估方法。前者主要从事实角度运用数理方法对教育政策的效果进行准确的测量,而后者则结合社会科学中的方法,从价值角度分析教育政策。关于实证本位教育政策评估方法,常见的是政策实验法,该种方法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迅猛发展,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纷纷召开国际学术会议,探讨实证研究的质量问题,会议最后达成的协议一致认同实验研究方法是实证研究的发展趋势;在英国的完善的政策评估体系中,实验研究方法占据重要地位。(14)在国内,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杜育红主持的“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影响力评价采用了前-后测非对等控制组的准实验设计方法对世界银行贷款/英国政府赠款“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项目进行了评估。(15)此外,实证本位政策评估方法还有马尔代夫模型法和贴现率法。关于规范本位教育政策评估方法,学者们普遍认为,应该将公共政策中常用的头脑风暴法、德尔菲法、脚本定作法、运筹博弈法等纳入规范本位教育政策评估方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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