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教育学理论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就是从“抽象的人”回归“生成的人”或“现实的社会的个人”。与此相联系,生活世界和生活教育正日益成为教育学界关注的理论焦点之一。在相关的讨论中,诸多概念交错呈现,其逻辑关系繁复互迭,学界见仁见智,其中生活教育和学校教育是两个出现频率较高的重要基本概念,厘清生活教育与学校教育这两个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生活即教育与学校亦生活 生活教育即人的教育,学校教育其实是生活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学校教育(A)和生活教育(B)这两个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应该是“真包含于”的关系,即,A
B。 现代教育学是从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开始的,而赫尔巴特的教育学主要探讨的是学校教育,因此,现代教育学实际上是先研究学校教育,而后再讨论生活教育的。因此,现代教育学不知不觉颠倒了学校教育和生活教育这两个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以为教育由教学而来,只有通过教学才能进行教育,“不存在‘无教学的教育’这个概念”[1]。从这种观点出发,现代教育学把学校教育看作教育的根本,因而把生活教育理解为学校教育向社会生活的拓展。 陶行知先生在论述生活教育时曾经这样界定这个概念:“从定义上说:生活教育是给生活以教育,用生活来教育,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2]陶行知先生还用英文来表达这个定义:"Life education means an education of life,by life and for life"。[3]为什么陶行知先生要特别用一句英文来表述呢?因为中文里的“给生活以教育”、“为生活向前向上的需要而教育”等可能会引起误解,让人以为生活教育就是把学校教育移植到生活中去。英文的"of"、"by"、"for"三个介词,在这里更能比较精确、清晰地表达"education"和"life"之间的关系。 陶行知先生也批评另一种误解生活教育的似是而非的理论,指出生活教育并不是说“学校里的教育太枯燥了,必得把社会里的生活搬一些进来,才有意思”[4]。他强调:“生活教育是生活所原有,生活所自营,生活所必需的教育。教育的根本意义是生活之变化。生活无时不变,即生活无时不含有教育的意义。”[5]这就把“生活”和“教育”两者之间的关系重新摆正了。 学校不可能真正脱离人的生活,人无论是生活在家庭、学校或工作场所,都是存在于生活之中,区别不过在于生活的具体内容和具体情境不同而已,因而学校教育也总是生活教育的一部分。两者之间在内容和价值取向上可能存在矛盾,但两个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却不应因此而被割裂。所谓生活,也就是人类为生存发展而进行的所有活动,以及对这所有活动的主观经验。英文"life"兼有“生活”和“生命”两个义项。“脱离生活”只是日常语言中一种带有比喻性的表达方式,真正意义上的“脱离生活”只能是死亡。 学校生活也是人的一种社会生活,人自进入幼儿园或学校等教育机构开始,就从家庭关系进入了另一种社会关系,实际上不过是从一种社会生活进入了另一种社会生活。原来的社会生活并没有消失,新的社会生活却开始了,这是其社会生活领域的扩展。就此而言,学校教育从来都没有也不可能真正脱离人的生活,差别只在于它给人的是什么样的生活。用陶行知先生形象的说法来讲:“学校有死的有活的,那以学生全人、全校、全天的生活为中心的,才算是活学校。死学校只专在书本上做功夫。介于二者之间的,可算是不死不活的学校。”[6]无论是“死学校”、“活学校”,还是“不死不活的学校”,它们都给了人以学校生活,只是活学校关注了人的全部生活,因此给人的是有价值的生活;而死学校和不死不活的学校忽视人的生活,因而给人的是无价值的、价值不大的或负价值的生活。 衡量学校生活价值的唯一标准是它对人的全部生活之意义。一种不关注人的全部生活的学校教育,也就忽视了教育的最终目的,因而不能保证其给予人的是对人的生活有积极意义和正向价值的教育。仅就这一点来说,这两个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也应当是:“学校教育(A)”真包含于“生活教育(B)”。更重要的是,这种逻辑关系还不只是“应该”如何的问题,事实上也总是A
B。这一表达式反映的不只是一种应然的关系,也是一种实然的关系,如图1所示。 学校教育 生活教育
图1 学校教育是生活教育的一个特殊部分 二、生活世界的教育与科学世界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