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国农民的政治参与

———个比较政治学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程同顺,1969年生,法学硕士,现在南开大学政治学系任教。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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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本文在实地调查和文献资料搜集的基础上,介绍了当前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基本状况和特点,指出了当前中国农民政治参与增多,尤其是非制度化参与增多的这个事实;从政治发展的观点和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角度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民的政治参与对我国社会政治的促进作用和消极影响,提出对当前我国农民的政治参与既不能盲目鼓励,又不能简单压制,而应该区别对待,鼓励他们的制度化参与,采取措施尽量防止他们的非制度化参与。

       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进行农村经济的改革了。自此开始,中国农村就进入了一个开天辟地的新时代。就在中国农村经济发生飞跃性的变化的同时,农村经济改革的直接承载者和第一受益人——农民自身也在各个方面发生着颇具深刻意义的变化。

       除此之外,在中国农民的变化中,还有一个已经足以引起人们重视但目前尚不太突出的方面,那就是他们政治参与的普遍增多。由于中国基本上是个农业社会,农民在全国人口数量中一直占绝对优势,所以从整体的眼光看,中国农民的各种变化才是中国社会量深刻的变化,才是最有历史意义的变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地指出:“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①同样道理,中国政治能否取得实质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也要看农村政治是否能取得真正的发展,要看农民政治参与发展的程度和水平。

      

       当前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的形式

       当前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的形式多种多样,我们暂且把它们分为投票活动、接触活动、投诉活动、诉讼活动、抗议和暴力对抗活动等几种。

       1.投票活动

       投票活动是农民通过投票进行的政治参与,主要指农民的选举活动和一些公决活动,以选举活动为主。我国农民的选举权直接行使在对村组干部的选举,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以及村民代表的选举上。

       相比较而言,农民对村干部的选举比对县乡人大代表的选举更有兴趣,尤其在我国农村实施村民自治以后更是如此。这是因为村干部的选举往往更能直接影响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并且村民对村干部的候选人也都比较了解,容易作出判断。此外,或许更重要的是,每到村干部换届选举时,一些村干部的候选人往往会发起声势浩大的竞选活动来鼓动村民参加选举。如在我的调查中,山西省闻喜县某村在村干部换届选举时,候选人不仅会进行私下的游说活动,而且在必要的时候,他们还会公开发表自己的“施政纲领”,进行公开竞选。吉林省梨树县的村民自治已经形成了一套严格的制度和程序。为保障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使选举公正进行,该县实行“五公开”、“三不三直接”等几个原则。“五公开”是:公开选民名单;公开选举名额和候选人条件;公开候选人名单及基本情况;公开选举程序和具体规定;公开候选人得票情况和选举结果。“三不三直接”即:不包办代替,由村民直接推荐选举领导小组成员;不内定名单,由村民直接酝酿、协商、推荐和确定候选人;不划框定调,由村民按照法定程序直接进行投票选举。选举一般采用召开村民大会、直接民主、公开竞争的方式进行。村民对选举活动非常踊跃,一次选举就象是一次盛典。有的村民会从几十里外专程赶回村里参加投票。该县霍家店村第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人占18岁以上村民的94%。②

       农民的公决活动一般是在需要对某些重大事项作表决时采用,如对村规民约、五年或十年发展规划的表决等。有时当涉及到全体村民利益而村民又意见分歧、相持不下时,也会诉诸于全村公决的方式来解决。

       2.接触活动

       接触活动是指农民以个人或集体方式去面对面地接近干部,正式或非正式地向他们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批评,以期改变他们的工作作风,影响或改变他们的决策和决定。当前我国农民的这种政治参与活动主要表现为当面反映、上访、行贿等。

       反映主要是指农民向干部反映情况,多是反映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一些不合理现象等。这种政治参与的方式很不正规,但对同一问题的大量反映却往往能对决策产生重大影响。1992年12月,江泽民总书记在湖北江汉平原碉研时,当地农民向他直接反映了摊派过多、农民负担过重的问题。如果说反映是一种心平气和的参与的话,那么上访就多少带有那么一点愤怒和怨恨了。近些年来,上访越来越成为农民采用较多的一种政治参与方式了。农民上访的主要问题大多集中在经济负担、财务管理、承包合同、宅基地规划、计划生育等几个热点问题上。

       在农民政治参与的接触活动中,除了反映、上访等合法方式之外,还有一些不合法、不正当的方式,最常见的就是行贿。农民行贿的对象既可以是执法人员,也可以是乡村干部、甚至一些领导干部。

       3.投诉活动

       我们这里所说的投诉活动是指农民通过大众传播媒体,利用舆论工具进行的政治参与。这也是农民政治参与的一种常见的方式。由于我国农民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也由于我国民主进程的发展而使新闻媒体发挥的作用不断加强。所以不少农民开始运用新闻媒体的力量来反映意见、表达利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决策。《人民日报》、《法制日报》等全国性的权威大报、各地方日报以及一些期刊杂志,经常会收到农民来信,反映各种不合理现象和问题。各报刊都会认真对待这些来信,一般都较交有关部门处理。一些典型性的或反映重大问题的来信。报刊也会选登出来,以引起社会舆论的关注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如1993年3月,四川省射洪县潼射镇犀牛村农民赵光喜给《人民日报》写了反映养猪收费太多和农家失火也要受罚款的两封信。《人民日报》在把这两封信选登出来的同时,也转交给了射洪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结果,该县的生猪扶植费、生猪组织费、农户失火罚款等多项不合理收费立即被废止了。

       农民的投诉除了反映乱收费、乱摊派外,还有反映打白条、挂钩化肥不兑现等现象。另外,也有一些投诉是反映乡村干部工作作风和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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