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的《爱弥尔》是一部伟大的教育小说,甚至可以说是继柏拉图《理想国》之后最为伟大的教育小说。①因为它们都直指一个共同的最为深刻的问题:人性的最高可能性问题或何为美好生活的问题。什么样的生活是好的生活?人应当过什么样的生活,或人应当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些都在卢梭的著作中得到统一的讨论。教育的问题首当其冲的永远是关注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卢梭究竟要通过教育为现代人找到一个什么样的美好生活或最高典范,值得我们去思考。 一、卢梭对柏拉图论题的继承 在《理想国》中,对于什么是正义,色勒叙马霍斯坚持说,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而苏格拉底竭力批驳这一观点。柏拉图在此借戏剧对话的形式安排哲人与政治家(代表大众的意见)就何为正义和德性展开讨论,一方面柏拉图借阿德曼托斯、格劳孔、色勒叙马霍斯之口表达了大众的意见,即任何人都不愿意发乎本性地去追求什么正义或德性,而是不择手段地追求自己的好处,因为正义或德性并不能给人带来幸福,而不正义却得到好处或幸福。②另一方面柏拉图又借苏格拉底之口表达了哲人的声音:所谓正义的生活是金银铜各类材质的人各得其所、各得其位。《理想国》的开场部分关于正义的讨论表明了它的主题:何为优良政治?即何为美好生活的问题。在民主政治的时代,个人是依从政治而生活还是哲学而生活是关乎幸福生活的大问题。对于柏拉图来说,哲学生活是最高的生活方式,对于政治生活而言具有优越性。但问题是两种生活总是相冲突的。于是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要为哲学生活辩护,这是柏拉图的哲学事业也是他的教育事业。一些人认为,柏拉图的《理想国》的核心教诲是,“个人不应该靠政治而生活,而应该靠哲学而生活,为哲学而生活”[1]。 人为什么要依靠哲学而生活?或者说,哲学生活为什么是最美好的生活?难道是因为哲人是最自由的,他体现了人性的最高可能性?如此的话,格劳孔之类为什么说不正义可能获得更好的生活?这个问题的实质是,并非人人都把哲学生活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对于大众而言,或许是能否获得好处才是最好的。柏拉图的《理想国》以对话体的形式安排了两种不同的声音,恐怕是表明了两种不同的生活追求。就人性的最高可能性而言,当然是哲学生活优先于政治生活,因为政治带给人的尽管也有某种程度的利益和幸福,或许人的幸福还有赖于政治制度的安排,但它也给人带来奴役和不自由。正如伊壁鸠鲁主义充分洞察到的那样,寄望于政治是对人的存在境遇的根本性的遗忘,由于人的幸福存在诸多的他在因素和运气,因此,政治生活必然无法超脱各种非自然的欲望、激情、恐惧以及政治社会中各种错误的意见,离真正的幸福相距甚远。[2]在伊壁鸠鲁主义看来,把幸福寄托在政治上就是寄托在偶然性之上,唯有从外在的迷雾走向人内心的澄明才能走向幸福的彼岸。柏拉图的哲学生活当然不同于伊壁鸠鲁的快乐生活或心灵宁静的生活,它站在洞穴之外又关注洞穴之内的事,与大众道德及习俗总是存在无法解决的冲突和紧张;这种紧张关系给哲学生活的实现带来了问题,为此,柏拉图要为城邦社会中的哲学生活寻求辩护和出路。《理想国》中的苏格拉底所努力构建的政制是一个正义的、德性的城邦,其中最主要的是,哲人实行统治或统治者成为哲人,[3]214-215即是说,美好城邦能否实现在于哲人与统治者的结盟,只有在这样一个政制里,哲人才能得到充分的成长,进而既实现自己的生活方式又能保卫公共的利益。[3]248否则,哲人或许可以在社会的边缘找到自己的生存,但地位岌岌可危。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为哲学生活的实现提供了一个样板城邦,而样板城邦的实现要靠运气和偶然性。 哲学生活和政治生活的问题同样摆在卢梭的面前,卢梭重新拾起美好生活的可能性问题。不过,卢梭并没有一味地为哲学生活辩护,没有像柏拉图那样寄希望于哲学与政治的结盟,而是从哲学与政治相互分离的视野探讨政治社会中的个体自由,探讨人性的最高可能性。卢梭认为,教育既要把个人培养成社会的人,又要保护个人免受社会的影响。[4]这充分表明卢梭意识到个体自由与政治社会之间的紧张。不过,由于卢梭不同意古典自然正当理论,他站在现代性的视野内,但又不认同现代性思想家如霍布斯之类的自然状态学说,因而他开辟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二、作为参照系的自然状态说的内涵与意蕴:探寻社会的自然人的可能性 卢梭在《论科学与艺术》的论文里阐述了科学和艺术与社会的关系,第一次揭示了哲学与大众之间的紧张。在卢梭看来,社会需要的是模糊、宗教与“谎言”,而科学追求的是确定性,具有反宗教、追求真理的特性。卢梭隐蔽地告诉我们,科学是哲人摆弄的玩意,而不是萨提尔之类的大众可以消费的。在此,卢梭第一次展开了对现代性的批判:科学并没有给大众社会带来幸福,相反可能是腐化社会、伤风败俗、败坏道德。卢梭在他的第二篇论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里进一步追问人类不幸的根源,认为正是人为的、习俗的科学、道德、制度使人类走入不幸,并为我们描述了一个自由的、自足的、幸福的原始自然状态,并以此自然状态作为最高的参照标准,力图为公民社会中可以最大限度给人带来自由与幸福找到依据。其后的作品,包括《新爱洛漪丝》《社会契约论》《爱弥尔》等都是从不同的角度丰富他的政治哲学的主题,为在人道的层面上最大限度接近自然状态,为在公民社会中谋求人的自由与幸福的最大空间,展开对社会与教育的改造。可以说,自然状态概念是理解卢梭全部学说的钥匙。 从卢梭的相关著述看,自然状态是指没有人为腐化的原初状态,是一个区别于人道的原初状态。[5]80-81它是一种动物般的状态,一种孤独的、野蛮人的状态。卢梭不同于霍布斯等现代思想家对自然状态的描述的是,他批判这些人是从现在的人性去推想原始状态,[6]71,98而他则要描述除去人为痕迹后的原初社会状态;这个状态也许根本就不存在,只是一种设想。③卢梭不同意古典自然权利论者认为的“人天生就是政治动物”的说法,在这一点上他同意霍布斯的人天生是非政治的观点,但他不同意霍布斯的人与人处于战争状态的说法,认为人最初是处于一种和平的自然状态。因为在他看来,自然人不是为理性所支配的动物,他完全缺乏理性,而且是完全孤立的因而是欲望很小的非社会的动物。[5]63这样的状态根本不存在战争的可能。因而,卢梭的自然状态下的自然人是独立的、非道德的④,是最为自由的、自足的和幸福的。由于他与自身是和谐的,他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满足其不多的、简单的欲望,因此他总能按自己的意志行事,[5]92过着自己的生活;而社会人则生活在他人的意见中,[6]148社会人与野蛮人的差别就源于此。正是这种区别决定了野蛮人的自足、自由、幸福与社会人的不独立和不幸。在卢梭看来,人的进入市民社会的偶然性决定了人的不幸的开始,人在自然状态中本来是简单的、自足的因而也是幸福的,但一进入社会就要开始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开始承担社会的责任,而生活在政治社会中的人“总是存在其自私欲望和其社会责任的分裂”[5]104,人从此进入人类文明制造的洞穴之中,并因此总是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