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美国争取教育机会平等的斗争

作 者:

作者简介:
贺国庆(1961- ),男,湖南桑植人,河北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外国教育史研究(河北 保定 071002)。

原文出处: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内容提要:

20世纪60年代,受民权运动和反贫困运动的影响,美国争取教育机会平等的斗争进入到新的历史阶段。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呼吁和共同努力下,美国在实现教育机会平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尽管受各种因素制约,这一时期教育机会平等离理想的目标仍有较大的距离,但这场斗争对此后美国教育的民主化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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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5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13X(2012)11-0017-04

      在战后美国史上,20世纪60年代是一个既充满希望又动荡不安的时期,民权运动、反贫困运动反映了美国社会的矛盾和弊端,也激发了美国解决矛盾和克服弊端的意识和信心。就教育发展的角度而言,20世纪60年代是一个极具变革意义的时期,民权运动的高涨和向贫困宣战策略的实施为美国社会争取教育机会平等的斗争提供了广阔的时代背景和难得的历史机遇。在联邦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美国在推动教育机会平等领域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一、民权运动与教育机会平等

      美国自建国以来,就高举民主、自由和平等的大旗,《独立宣言》中的“人生而平等”家喻户晓。但在相当长的时间,平等只是一个口号而已,美国种族间、男女间、贫富间远未达到真正平等。“人生而平等”至多适用于白种男性。1790年的《归化法案》更加明确了公民权只针对全体白种男性,土著美洲人被排除在享有公民权的人群之外。南北战争前,白人殖民者把黑人视为“黑奴”,黑奴是没有受教育权的。南北战争后,黑人在名义上取得政治地位和教育权利,但教育上的黑白隔离使黑人不可能获得与白人一样的平等的教育权利。如黑人教师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仍然远远落后于白人教师。1895年,拥有1/8黑人血统和7/8白人血统的荷马·普希乘坐火车时因拒绝遵守路易斯安那州的法律规定到专为有色人种设置的车厢就座而被捕。最高法院对此案的裁决是:隔离而平等。但实际上,“隔离而平等”在现实中只能是自欺欺人而已。隔离是事实,平等不可能。

      二战中,黑人士兵英勇作战,为战争的胜利做出了巨大贡献。战后十年,虽然美国经济迅猛发展,但黑人的处境没有多少改善,甚至有些方面不及战时,1954年南部每名黑人学生的教育经费仅占白人学生的60%。1954年5月17日,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厄尔·沃伦公布了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局案的终审判决,宣布公立学校种族隔离制度违宪,该判决推翻了1896年普希诉弗格森一案判决所确认的“隔离而平等”的原则。“这个里程碑式判决成为努力解决公共教育不平等的‘主要催化剂’”[1](P332)。正如首席法官厄尔·沃伦在判决词中所说:“仅仅根据种族原因就将(黑人儿童)与另一些相同年龄和资格的儿童隔离开来,这会使他们对自己的社会地位产生一种自卑感。这种自卑感对他们心灵和思想造成难以解除的影响。……我们断定,在公共教育领域,‘隔离而平等’原则没有立足之地。隔离的教育设施实质上就是不平等的。”[1](P333)

      布朗案判决后,随之而来的是超过10年的斗争和骚乱。布朗案虽明确了分离教育是不平等的,但又规定各地法院在执行时要因地制宜、速度恰当、富有弹性及诉诸良好的信念,实际上采取了一种放任政策。因而老的联邦各州摇摆不定,进展缓慢,部分州则坚决抵制。南方议员则在1956年通过一份声明,宣称布朗判决是没有根据的、不符合宪法的,是对司法权力的滥用。佐治亚州通过一项法案,判决利用公共基金支持无种族隔离的学校是重罪;密西西比州议会规定,白人就读于无种族隔离的学校是违法的。南部甚至成立了白人公民委员会以抵制学校融合,暴力骚乱事件开始频发。

      1957年,美国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小石城事件。阿肯色州州长为谋求连任,无视联邦法院的命令,派遣国民警卫队在小石城中心小学布岗,阻拦9名黑人学生入校学习,白人种族主义暴徒甚至包围了学校。当事件被摄像机记录下来并经电视播出后,举国震惊。艾森豪威尔总统不得不下令将阿肯色州国民警卫队置于联邦政府的统辖之下,并派遣联邦军队到小石城,强制实施种族合校。

      根据1961年的报道,从1954年到1961年,美国仅有7%的黑人学生进入废除隔离的学校,其余93%的黑人学生依旧在黑人学校[2](P476),教育平等问题远未得到解决。然而,布朗案引发的民权运动在持续发酵,自由乘车、静坐示威、抵制和其他形式的非暴力抵抗使民权运动进入高潮。著名民权运动领袖小马丁·路德·金将非暴力抵抗作为争取民权运动的主要手段,迫使联邦政府迈出民权立法的关键一步。

      约翰逊总统上台后,于1964年签署了《民权法案》。该法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旅馆、饭店、运动场、剧院、公共图书馆等地点——实行种族隔离;授权司法部长对实行种族隔离的公共场所和公立学校向法院起诉;设立公平就业委员会;禁止在就业方面实行种族歧视;禁止在联邦选举中不公平的运用选民登记程序和进行文化测验。”[3](P239)该法案还对拒绝废除种族隔离的学校采取财政惩罚的手段,大大加速了种族合校的进程。该法案成为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社会立法之一。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南方学区都纷纷开始向联邦教育署递交消除学校隔离的计划。据统计,1957年南方各州和白人一起上公立学校的黑人学生只占黑人学生总数的4%,到1964年亦不过9.2%,但到1966年12月,已达到25.8%,到1968年更达到40%。两年以后,有320万黑人学生在黑白混合学校上学,占黑人上学人数的84.3%[4](P164-165)。到1972年,有91%的南部黑人学生就读于种族融合学校[1](P338)。史家称,60年代后半期废除种族隔离的步伐之所以加快,得益于一种“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胡萝卜即是通过《初等与中等教育法》增加联邦对教育的资助,而大棒则是《民权法案》[1](P337)。哈佛大学废除种族隔离研究专家加里·奥菲尔德说,在不到10年的时间里,“我们带领一个像南非那样一切都是由种族界定的种族隔离社会……使它成为美国社会最融洽的一部分……极少有民主国家在和平时期能获得如此卓越的成就”[1](P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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