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向来认为,中国近代学制完全是模仿西方学制建立起来的。史实果真是这样吗?在一个拥有悠久的发展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发达的教育体系而绵延五千年的国家,一种新制度的建立竟然完全与本民族的发展历史、文化传统和教育基础无关?事物的发展既与外因有关也与内因有关,总是在外因作用下自身合乎逻辑的演进发展过程。本文认为,上述观点与中国近代教育发展的事实不符。事实上,晚清书院为实现中国教育从传统向近代转化并建立近代学制奠定了坚实的本土基础。 一、近代学制的建立是中西教育交融演变的产物 近代学制的建立是中国教育近代化的重要事件。陶行知在《中国建设新学制的历史》一文中指出:“一切制度都是时势的产物。学校制度亦不违反这原则。时势如此,学制不得不如此;时势如彼,学制不得不如彼。时势变迁,那应时势需求而来的学制亦不得不变迁。”①鸦片战争后,西方文化呼啸东来,社会危机日趋严重。这不仅给中国传统文化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也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近代转型,造就了“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近代学制正是在此时势下产生、发展与形成的,这可从时间与空间两个向度分析:时间上,近代学制体现了传统教育的近代转化,是传统教育在新时期的华丽转身;空间上,它不只是西方教育的简单移植,而是中西教育在冲突融合中相互作用的产物,既是在借鉴、移植外国近代学制的基础上建立的,也“是在中国原有教育制度和形式的基础上的继承与发展”。② 西学的传入既为中国教育改革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现实样板,也加速了中国传统教育制度的改革、更新与转型。西方传教士不遗余力地在中国各地创办教会学校并译介各种西方近代学制书籍。从1839年美国传教士布朗在澳门建立第一所教会学堂——马礼逊学堂起,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教会学校在规模上达到2000多所,并拥有4万多名学生;在层次上形成了小学、中学和高等学校依次递升的办学体系;在类型上除兴办各种传统的男子学校外,教会学校还基于“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教义,倡导男女平等思想,兴办教会女学,③首开近代中国女子教育的先河,从而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学校教育体系;在教学内容上,“西学”为主兼顾“中学”,课程科目包括数学、物理学、生物学、天文学、地质学、化学等自然科学和外语(主要是英语和法语)、伦理学、逻辑学、心理学、各国历史、政治经济学等人文科学;在教育方法上,教会学校仿照西方近代学校课程与教学的做法,编制各种近代课程,实行以学年编班为基础的班级授课制,④注重实验教学和演示教学。在当时中国教育中处于先进地位的教会学校,“一方面使中国教育主权受到侵略,另一方面也为中国教育的近代转型提供了直接的新样式,加速了中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⑤。同时,从19世纪60年代起,洋务派、维新派仿照西方模式开始兴办各类传授学习“西文”、“西艺”、“西政”等内容的新式学堂即所谓“洋务学堂”和“维新学堂”,并大量介绍西方近代学校制度,⑥为中国近代学制的建立提供了可供直接参照的蓝本,影响甚大。其中,被称为“晚清精通学务第一人”的洋务派代表人物张之洞在任地方官吏时就广泛办理各级各类新式学堂,⑦为新学制的制订积累了宝贵而完整的实践经验。 中国原有学校特别是书院在近代学制建立过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晚清时期,传统学校体系的“三驾马车”——官学、私学、书院中,尤以书院最具生命力。传统书院在晚清社会转型的背景下,面对外来文化教育的强烈冲击开始进行自我调适与更新,“在清末教育改制过程中便成了可依可参的基本形式和模板之一”⑧,客观上推动着近代学制的建立。自康有为上书光绪皇帝请将“公私现有之书院、社学、学塾,皆改为兼习中西之学校”⑨开始,书院改制运动在维新浪潮中就被大力提倡。1898年5月22日光绪皇帝颁布关于改书院为学校的上谕:“即将各省府厅州县现有之大小书院,一律改为兼习中学、西学之学校。至于学校阶级,自应以省会之大书院为高学堂,郡城之书院为中学堂,州县之书院为小学堂。”⑩这大大推动了晚清书院向近代学校转变的进程。戊戌变法的夭折虽暂时搁置了该计划,但顺应社会潮流的书院改制已成为中国未来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终于在20世纪初的清末新政中再次被提上日程。1901年9月14日,慈禧太后重新颁布改书院为学堂的上谕(又称“书院改制诏”):“著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及直隶州则均改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11)“书院改制诏”的颁布使书院改学堂的热潮在全国迅即达到顶峰。据清政府学部的统计,到1903年全国共建有680余所官立和公立的各级新式学堂,而“各地新式学堂大多以书院为发端,而且设备条件稍好的一些学堂,也基本上由旧日的书院改设而来”(12)。1905年科举制度的废除也让一些徘徊观望且犹豫不决的书院失去了挣扎的勇气,纷纷开始向新式学堂转变,“到清末各省书院基本上完成了改制工作”(13)。正如邓洪波教授所言:“书院改学堂接通了中国古代与近现代教育的血脉……匆忙中,古老而悠久的书院走向现代,在改制中获得了永生。”(14)一个从小学到中学、大学的完备教育系统逐步形成,近代学制的出台在中西教育交汇中已是顺理成章。在这种背景下,清政府颁布了仿照日本新学制制订的两个学制(壬寅学制和癸卯学制),特别是颁布并正式实施的由荣庆、张百熙、张之洞等人制订的癸卯学制,是中国传统教育制度向近代教育制度转型以及中国近代教育制度建立的显著标志。尽管它明显带有模仿移植的痕迹,但也是在中国原有书院的基础上顺应时势合乎逻辑的发展。 二、晚清书院近代转型的自身条件 晚清书院之所以能够实现近代转型,是由于到19世纪末书院经过改革已基本具备了向近代学校转型的内外主客观条件。外在客观条件主要是在当时中国的社会经济情形下,一时要建立那么多遍及全国城乡的新式学校,校舍、师资、经费均无法办到。于是书院在这些方面的现成条件就成为新式学校建立的现实客观外在基础。但除了这些之外,书院经过改制能够转变成各级新式学校,还有其为人们很少注意到的主观内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