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而复得的民主利器:抽选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绍光,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

原文出处:
开放时代

内容提要:

“抽选”即以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拔代表或官员,原本是古代雅典民主的最重要特征之一,罗马共和国以及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城邦共和国也曾在其政治生活中广泛运用抽选,以防止政治权力被少数豪强把持。一直到18世纪末,西方思想家几乎一致认为,抽选是民主制的特征,而选举是寡头制或贵族制的特征。然而,从19世纪开始,抽选与民主绵延两千多年的关系被割断了,取而代之的是选举变成了民主的标志。由于在以选举为特征的代议制民主下,政治权力实际上仍然掌握在少数精英手中,近年来,本已失传的抽选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在世界各地对新型民主的探索中,出现了一系列抽选的实践。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13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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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选”在英文中对应的是“sortition”,估计大多数学过英文的中国人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个词。可能让他们更为吃惊的是,原本民主制度最重要的特征是抽选,而不是今天人们所熟知的选举(election)。

      何谓“抽选”?看看公元前6世纪雅典民主制下的做法就清楚了。①雅典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支柱是五百人议事会,其500位成员就是抽选出来的。当时雅典有10个部落,每个部落可以产生50位议员,加在一起就是500人。这些议员不是选举出来的,而是从年满30岁的自愿候选人(当然必须是公民)中抽选出来的。原始的抽选方式是在预先准备好的罐子中放入与其席位相等的白豆和一定数目的黑豆,凡抽到白豆者为议员。公元前4世纪以后,一种特制的抽选石盘代替了抽选罐。抽选不仅在五百人议事会的运作中至关重要,它也是产生其他官员的主要途径。负责司法的约500位评审员是抽选出来的,负责行政的约700位执政官中的600余位也是这么产生的。除了将军、司库等少数需要专门技能的官员由公民大会选举产生外,其他所有官员均需从年满30岁的公民中抽签选出,不设经验、技能或财产资格方面的限制。②

      西方的“史学之祖”希罗多德(约公元前484年~公元前425年)大概是最早为民主留下纪录的人。在其巨著《历史》一书中,他强调抽选是民主的试金石:“人民的统治的优点首先在于它的最美好的声名,那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职位都抽签决定,任职的人对他们任上所做的一切负责,而一切意见均交由人民大众加以裁决。”③

      不仅希罗多德这么看,几乎所有古希腊谈到过民主的思想家都把抽选看作民主的标志,不管他们喜欢民主也罢,厌恶民主也罢。如柏拉图(约公元前427年~公元前347年)理解的民主就是“公民都有同等的公民权及做官的机会——官职通常抽签决定”。④而他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22年)则把有没有抽选看作区别民主与非民主的分水岭:“抽签分派官职可以说是平民(亦即民主)政体的做法,而选举各种官员则具有寡头政体的性质。”⑤根据当代古希腊史最权威专家之一莫恩斯·赫尔曼·汉森(Mogens Herman Hansen)的研究,这在古希腊是妇孺皆知的常识。⑥

      其实,如果民主意味着人民当家做主的话,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抽选被看作民主的利器。

      首先,抽选难以被人操控。雅典的抽选要经过复杂的程序,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谁会被选中。这与选举不同,后者的结果很容易受到金钱、相貌、口才甚至暴力或暴力威胁的影响。由于这个特性,在不懂现代随机抽样理论与技术的古代人看来,抽选是神的选择:只有神才知道结果,人是不会知道的。

      其次,抽选对所有人都敞开大门。在选举制度下,充其量只能实现选别人的机会平等;而在抽选制度下,所有人被选中的机会是完全相同的。无论贵贱、贫富、荣辱都不会增加或减少这种机会,真正实现了人人机会平等。

      再次,抽选的结果具有代表性。无论古代还是现代,选举出来的人往往来自社会精英阶层,虽然他们号称是人民的“代表”,但其社会背景、资源占有、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倾向偏好都与普通老百姓格格不入。他们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代表”人民?实在是个未知数。而随机抽选则可能让各色人等都被选中,既包括达官贵人,也包括小康之家,还包括贩夫走卒。现代抽样理论证明,如果抽选严格遵循随机原则,最后产生的样本完全可以代表人口总体特性。

      最后,抽选植根于“人皆可以为尧舜”的信念。只有相信普通民众也具备治理国家的能力,才会支持人民当家做主,才可能将抽选制度化。那些视普通民众为群氓、草芥、蝼蚁、粪土的人是不可能接受抽选的。哪怕嘴上说得天花乱坠,他们支持的只会是某种精英政治,如经由选举出来的精英治国。

      正是由于具有以上特性,在西方政治制度史中,除古希腊以外,还有一些运用抽选的例子,尽管它们的目的未必是全面实行民主,而是防止政治权力被豪强把持。例如,罗马共和国曾在其政治、社会、宗教、军事、司法、殖民地生活中广泛运用抽选来调和精英之间的政治冲突,避免一方独大。⑦又如,曾因其保持长期稳定而引人注目的威尼斯大公国,在1268~1797年间,通过非常复杂的程序,用交叉使用抽选与选举的方式产生首席执政官——威尼斯大公,其目的也是为了使任何一个有势力的家族都不可能把握最终结果,因为他们也许可以操控选举,但无法操控抽签。⑧再如,在佛罗伦萨,平民集团于1250年执掌政权之后逐步确立了以抽签方式挑选政府官员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挑选最高行政机构。⑨

      在西方政治思想史中,更是在很长的时间里,民主被认为是与抽选分不开的。如马基雅维利(Niccolò Machiavelli,1469~1527年)与弗朗西斯科·圭恰迪尼(Francesco Guicciardini,1483~1540年)是同时代的思想家。前者试图在制度史和思想史中挖掘资源,以限制政治中权贵家族的势力,他因此建议为平民设立与精英阶层抗衡的专门机构,并支持抽选。而后者因反对民主而极度厌恶抽选,却对选举独有情衷;他是思想史上最早鼓吹选举的人之一。⑩同样对民主持批判态度的哈林顿(James Harrington,1611~1677年)也认为用抽签的方式挑选决策者是愚蠢的。他在《大洋国》一书中用了很长的篇幅讨论过往各国的抽选实践,但认为只有选举才能把现存的精英挑选出来。(11)而孟德斯鸠(Baron de Montesquieu,1689~1755年)的一段话几乎与2000年前亚里士多德的话一模一样:“用抽签的方法进行选举是属于民主政治的性质;用选择的方式进行选举是属于贵族政治的性质。”抽选之所以民主,是因为这种方式不会冒犯任何人,也不会给任何人特殊的机会;它给每个公民同样的机会被选中,得以服务自己的国家。不过,偏好贵族政治的孟德斯鸠并不看好抽选。(12)直到18世纪末,这种把抽选与民主挂钩的做法仍很常见。卢梭(1712~1778年)在1762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中对孟德斯鸠的说法明确表示赞同,进而指出,“抽签的办法最具有民主制的性质”,“因为抽签时,人人的条件都是相等的,而且选择也并不取决于任何人的意志,所以就绝不会有任何人的作用能改变法律的普遍性。”只有在贵族制下,“用投票的方法才是非常合宜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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