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乡教育一体化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绵涛(1949-),男,湖北武汉人,沈阳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主任,特聘教授,哲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沈阳师范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所长,主要从事教育管理基本理论、教育政策与法规、教育行政与教育效能研究,辽宁 沈阳 110034。

原文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我国城乡教育一体化的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研究是更好地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消除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城乡教育的共同发展与公平发展的需要,是破解当前我国城乡教育一体化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研究中的理论与实践难题的需要。通过分析发现,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是不同的,表现在二者的内涵与外延不同,同时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在诸多方面又是相互联系的。由此,在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中,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的不同,要求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各自改革自己特定的内容,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和相互替代。而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的相关性,又要求二者的改革需同步进行,不可顾此失彼,同时还要求二者的改革不仅要相适应,而且还要注意教育机制创新与教育活动改革和教育观念改革相配套。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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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633X(2011)08-0016-04

      探讨如何通过教育体制改革与教育机制创新来实现我国城乡教育的一体化,消除城乡教育的差距,实现城乡教育的共同发展与公平发展,是更好地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要求。《规划纲要》“教育发展战略目标”中提出要“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而城乡教育的一体化是实现这些目标的重要内容和保证。不仅如此,《规划纲要》“发展任务”和“保障措施”中有四处提出“城乡教育要一体化”,如在发展义务教育任务中提出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义务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所以,研究这一论题,也是实施《规划纲要》中发展任务和保障措施的需要。

      研究这一论题,也是破解当前我国城乡教育一体化研究中的理论和实践难题的需要。在我国城乡一体化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的探讨中,什么是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及其关系仍然是一个没有解决而又值得认真探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当前,由于对什么是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及其关系缺乏深入、系统和缜密的研究,一些学者对这一论题的探讨往往存在如下三种情况:一是将教育体制和教育机制混为一谈;二是将论题泛化,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当成了整个教育体系改革或人才培养体系的改革等;三是将论题缩小,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当成了教育制度或教育管理制度的改革。其中,跑题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要改变这种状况,就要对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及其关系进行深入的探讨,为我国城乡教育一体化在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上寻求科学、可靠的依据。

      一、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及其相互关系的学理分析

      (一)教育体制改革与教育机制创新的内容不同

      1.教育体制

      教育体制是教育机构和教育规范两个要素的结合体。教育机构包括教育实施机构和教育管理机构,前者主要指的是各级各类学校;后者主要包括各级各类教育行政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的管理机构。教育规范指的是建立并维持教育机构正常运转的制度,它规定着教育机构的职责权限和机构内人员的岗位责任。学校教育机构与一定的规范相结合,形成了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制;教育管理机构与一定的规范相结合形成了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其中教育行政机构与一定的规范相结合,形成了各级各类教育行政体制;学校内的管理机构与一定的规范相结合,形成了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体制。在教育体制中,教育机构与教育规范的关系是,前者是教育体制的载体,后者是教育体制的核心。在教育体制中,学校教育体制与教育管理体制这两个子体制系统的关系是,前者是教育体制构成和运行的前提,后者是整个教育体制得以构成和运行的保障。在教育管理体制中,教育行政体制与学校管理体制这两个子体制系统的关系是,前者是指国家对宏观教育的管理体制,后者是指微观教育的管理体制[1]。

      2.教育机制

      机制的本意是机械各个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将其本意引申到不同的领域就形成了不同的机制。引申到教育领域所形成的教育机制是指教育现象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这些方式即机制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类型和九种子类型。一是教育的层次机制,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三种机制;二是教育的形式机制,包括行政计划式、指导服务式和监督服务式三种机制;三是教育的功能机制,包括激励、制约和保障三种机制[2]。

      从我们对教育体制和教育机制这两个范畴的理解不难看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内涵是教育机构和教育规范即教育制度这两个要素的改革,其核心是教育制度的改革,即教育机构职责权限制度的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的外延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和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后者包括各级各类教育行政体制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体制的改革。而教育机制改革的内涵是教育现象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的改革,外延是教育层次机制改革,包括宏观、中观和微观三种机制的改革。教育的形式机制改革包括行政计划式、指导服务式和监督服务式三种机制改革,以及教育的功能机制改革,包括激励、制约和保障三种机制的改革。可见,教育体制改革与教育机制创新在内容上是不相同的。

      (二)教育体制改革与教育机制创新是相互联系的[3]

      1.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产生与发展的过程是相关的

      运用马克思主义感性的物质实践活动为第一性的观点,对教育现象进行考察发现,在教育现象中,人们开始从事的是教育活动,教育活动中各个活动要素,如教育活动的主体、教育活动的内容、教育活动的过程、教育活动的方法等要素之间形成联系并产生一定的运行方式,从而形成教育活动的运作机制。人们要有序而高效地开展教育活动,就要建立组织机构和制定教育规范即教育制度,这就形成了与教育活动有关同时又居于教育活动之上的教育体制。教育体制的形成过程也是教育机制的形成过程。教育体制形成以后,教育体制与教育活动之间就会发生一定的联系从而产生一定的联系方式,这就形成了居于教育活动和教育体制之中同时又不同于这两个范畴的教育机制。而在教育活动的开展、教育体制的构建和教育机制的运行过程中,要产生一定的观念并依赖于一定的观念,这样就有了一个与教育活动、教育体制和教育机制紧密相连同时又有别于这三个范畴的教育观念。当教育观念形成之后,教育观念与教育体制之间、教育观念与教育活动之间也要发生一定的联系从而产生一定的运行方式进而形成整个教育现象的运行机制。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教育现象是由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和教育观念这四个范畴所组成的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在这一统一体中,教育活动和教育体制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范畴,而教育机制和教育观念是融于其对应范畴中的两个范畴。因为教育机制是存在于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观念以及教育活动这四个范畴及其四个子要素之中,同时又有别于这些范畴和各子要素的一个范畴;教育观念是存在于教育活动、教育体制和教育机制之中,同时又是有别于这些范畴的另一个范畴。在教育现象中,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和教育观念这四个范畴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教育机制和教育观念不仅相互之间以及与教育活动和教育体制之间发生着一定的联系和作用,而且它们对教育现象各范畴的这种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还起着一种纽带或桥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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