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654(2011)01-072-008 一 历史学家们一直认为,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文化完整且连贯。通常,中国通史或简史的论述都基于一个前提,即传统中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高度的连贯性。《东亚:伟大的传统》(East Asia:The Great Tradition)是一本费正清(John K.Fairbank)向美国大学生介绍中国的教科书。书中写道:中国的社会、伦理和政治体系共同作用,产生了一种文明,一种与西方多元论和个人社会体系大相径庭的文明。中国权力主义的家庭模式、儒家道德思想和专制官僚的政治体系“决定了这种高度凝聚和不寻常的平衡”[1]。四十年后,在努力避免夸大其研究结果的同时,费正清再次撰文指出,中国历史早期具有相当高的“文化同质性”,加上国力强大,从而能够保持一种高度“礼拜式的”(行为、宗教仪式和意识形态的)一致性。[2]1999年,黄仁宇(Ray Huang)提出类似的观点,认为“中国传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体系像是一个相互连接的整体”[3]。 过去几十年中,大量的研究加深了人们对中国传统社会和文化的理解,催生了人们对中国社会的一种观点,这种观点强调中国社会的复杂性而非同质性。对中国社会文化的研究在以下三个方面得以发展:中国社会亚文化的多样性、中国文化和中亚部落文化的相互作用,以及中国知识分子的复杂身份和他们与国家、社会之间关系的特点等。这些研究结果向我们呈现出中国传统社会的多面性与复杂性。比起前一两代人,我们(国外学者,译者注)对中国社会有了更丰富、深刻的理解。然而,有关中国社会的主流形象还是连贯性,尤其是与西方的情况比较时。 尽管中国的地理环境和人口具有多样性,但对于想知道中国为什么具有这样的凝聚力的历史学家来说,最有吸引力的还是始于605年、终于1905年延续了近1300年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构成了中国学术和教育传统的核心,并为其发展奠定了基础。大多数中国学者认为科举制度有利于保持中国政治、社会和文化的完整性,它为政府提供了选拔忠心为朝廷与封建帝制服务的官员的机制,成为知识分子的竞技场,形成了一个“有界的文化空间”[4]。在这个空间里,利益相关者塑造了知识分子的文化,其作为一种非凡的媒介,慢慢渗透到社会各阶层,并将流行文化与一种意识形态灌输到人生意义、目标和共同利益之中。而这种意识形态孕育出了与政府目标及精英(新儒家学者)理想相一致的价值观。在大多数知识分子看来,传统的教育体系是通向官场权力和特权阶层的一种途径。普通百姓也认为,只要读书、掌握经典经义就有机会进入上层社会,而在此过程中他们是可以承受一小部分基础教育费用的。简言之,传统的以科举制度为基础的教育体系是中国人生活的一个整体特征,符合千百万人利益。因此,它很容易被看成是促成统一和稳定的一种力量。 近年来,虽然对科举制度的研究注意到了考试和学校的整合功能,却在很大程度上将研究焦点放在这种考试体系本身以及知识分子的社会学特征上。这些研究包括考试体系中知识精英的特点、考试过程的公正性、考试制度给热衷于地位上升的“野心家”提供的空间,以及这种体系在精英文化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很少有人研究科举文化渗透到普通百姓生活的机制,或来自社会底层的应试者以学术成功为目标,从下而上前进的道路。本文试通过研究各地以考试为基础的私立学校,阐述年轻学生在考试阶梯上不断上升的道路。 二 历史学家注意到,一些官方和非官方的、公立和私立的学堂和书院成为了青年学子走上学术道路的起点,以及取得学术成就的驿站。正如贾志扬(John W.Chaffee)所说,在封建社会末期,科举制度得到广大公立学校、私立学校和祭祀庙宇的支持,从而形成一种更加宽广的读书文化,并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一个重要特征。[5]罗友枝(Evelyn Sakakida Rawski)也提出了相似的观点。她指出19世纪初的研究者“发现农村有很多私塾”。天主教传教徒也发现每个村里都有至少一位先生和一间教室。[6]本文将对晚清时期的地方教育进行探讨,分析考试文化如何渗透到中国社会之中。文中还将对中国当时的初等教育的体系进行说明,这种教育体系招收有才华的年轻人并引导他们取得学术成就,帮助他们金榜题名。这种教育体系由地方各级私塾、学堂及书院构成,借助这种教育体系,学生们有机会让老师和资助者认可自己的才华和成就,从下层向上层迈进,从而不断提升自己受教育的水平。 1977年,葛林(Tilemann Grimm)提出,中国过去有一种乡村—城市的等级教育体系。这种体系以农村为起点,包括私塾和书院,经历了中国市场和政治体系的阶梯,最终在大都市形成体系的终点。处于这种等级教育体系底层的是家族、村庄、部落等举办的初级学校,它们提供传统经典课程的基本知识。这一体系的第二级是高等初级学校和集镇附近的小型书院,其学生已经正式开始准备应试。这些教育机构作为县属学堂构成了县级的教育体系,培养优秀的学生参加省试并取得好成绩。处于阶梯式教育顶层的是位于省城和地区经济中心的高级书院。这些书院构成省或地区范围直属教育系统框架,并将招生范围限定在准备参考的学生。[7] 清朝末年,类似的教育体系很少如此简单有序。葛林(Tilemann Grimm)博士称,高等学府通常设在首都,渐渐取得了一种“半官方”地位,按照行政区域的划分——乡、县、省内招生。然而,到19世纪,商业资金和其他形式的城市资金在兴办书院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书院渐渐出现在商业中心和县郊。这说明书院的兴起并不一定是政府行政机构的作为,由此形成了一种等级式的教育体系。这种教育体系“不仅反映了当时的行政体制,同时也是阶梯式经济中心的产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