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即将成为历史,21世纪已经在向我们走来。对于我国的学校道德教育来说,“21世纪”究竟意味着什么?它向通常被视为青少年学生道德教育之“权威机构”的学校与“社会代言人”的教师究竟提出了什么?这是每一位处于世纪之交的学校德育理论工作者都必须深入研究并作出明确回答的问题,也是每一所学校、乃至每一位教师都不能不认真思考并获得科学认识的问题。(注:不真正弄清这两个问题,所谓的面向21世纪的学校道德教育研究,无论是理论问题的探讨,还是实践模式的探索,都只会劳而无功或事倍功半。遗憾的是,此类研究竟也汗牛充栋,且日趋蔓延。) 笔者的基本回答是:对我国的学校道德教育而言,21世纪意味着传统的“教会顺从的道德教育”必须转变为“教会选择的道德教育”;它向我国学校与教师的道德教育素质提出了具根本意义的挑战。意识不到这种挑战是危险的,回避这种挑战也是没有出路的。 一、教会选择:“选择的世纪”对学校道德教育的一种根本期待 迄今为止,我国的学校道德教育基本上只是一种“教会顺从”的道德教育。这种“顺从”是全方位的,绝对化了的。它事实上要求青少年学生无条件地认同既定的道德取向与道德规范(注:这些道德规范既包括制度化了的、成文的道德约束(譬如“中学生守则”、“小学生守则”之类的道德规定),也包括非制度化的、未成文的道德命令(譬如学校与教师对学生不时提出的某些特定的道德要求)。)同时也无条件地经受既定的道德教育过程。在这种道德教育中,作为“受教育者”的学生可以说从未被真正视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从未被允许对各种道德取向进行自己的“选择”。 “教会顺从”的道德教育与整个社会的控制方式之间有着紧密的、切也切不断的联系。进而言之,学校中的道德教育其实是深深地扎根于整个社会的控制方式之中的。在本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我国的社会控制方式本身便基本上是封闭的、规限的。在这种控制状态中,社会成员本身就未被真正视为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未被允许对各种价值取向进行自己的选择。 自80年代中期起,上述状况开始发生一些变化。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人们在现实生活中不断遇到此前未曾遇到过的各种新问题、新关系与新价值,并常常很难用、或无法用既定的主流价值取向予以合理解释与妥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控制方式便开始逐渐出现一些开放、宽容的特征,社会对其成员的种种价值取向开始不再采取仅仅以主流价值取向为标准而一味予以否定、拒斥乃至批判的简单粗暴的做法,而是允许其存在,甚至不时从中吸取一些合理有益的成分,以对当下主流价值取向进行一定的反思、充实和改造。 于是,自80年代中期起,我国的学校道德教育也相应出现了一些变化。只要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就不能不承认,此前一直畅行无阻的“教会顺从”的道德教育开始不断遇到一些“麻烦”。在范围渐广、层次渐多的价值冲突大背景下,许多学校道德教育工作者开始对一些既定的主流价值取向、并继而对一些既定的学校道德教育目标之“合理性”逐渐产生疑虑。当然,由于“社会代言人”角色的规限,他们在学生面前不宜公开表明这些疑虑,可他们毕竟不是“演员”,常常很难在学生面前“完美地”掩饰这些疑虑,结果便导致其道德教育实践呈现出一种矛盾的格局:一方面,他们对于某些既定道德教育目标并不那么认同,因而也就相应地并不那么执着地要求学生们去一味顺从,并时而会不置可否乃至默认学生对于道德取向与道德规范的某些“选择”行为;另一方面,在角色规范的制约下,他们的道德教育实践则常常变得更为脆弱、苍白和虚空,并因此反而显得更为僵直与教条,甚至带有强制性。 这样看来,自本世纪80年代中期起,我国的社会控制与学校道德教育都开始了一种可冠称为“由顺从到选择”的历史进程,但在这一历史进程的迄今为止的过程中,学校道德教育的转变明显滞后于社会控制方式的转变。即是说,相对而言,社会控制方式较为开放些、宽容些(尽管在相当程度上仍然具有封闭、规限的特征),而学校道德教育则显得较为封闭些、规限些(尽管已有些许开放、宽容的色彩)。或许,我们可将此滞后现象视为“由顺从到反思”的整个历史进程之起始阶段的一种必然景观,而对之予以一定的“理解”。但无可否认的是,这种滞后状况显然已导致学校培养出来的人的道德素质无法满足当今时代的新要求。此处所谓“新要求”不是“内容”方面的,而是“属性”方面的,是指个人对道德取向与道德规范具有选择的意识与能力,或可谓个人的道德品质是在对种种道德取向与道德规范加以一定选择的基础上,而不是在对特定的道德取向与道德规范一味顺从的前提下形成的。 真正严峻的问题在于,上述“新要求”将随着21世纪的到来而变得愈加强烈。其根本原因盖在于,对我国而言,21世纪将是一个“选择”的色彩愈来愈浓的世纪。讲得更直接些,相对于此前的世纪而言,21世纪将是一个“选择的世纪”! 这将是一个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社会历程继续向前推进的必然结果。究其原委,可见有两个具根本意义的因素。 其一是伴随着急剧的社会变革,人们在领域日趋丰富、关系日趋复杂、利益分配时常变化的社会生活中必然会频繁地重新组合、重新构类,从而不断产生新的、日趋细化的社会群体(乃至社会群落)。我国80年代中期以来的社会发展历程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表明了这一点。而在21世纪中,随着政治、经济与文化的进一步变革,我国的社会群体构成之多变与类别之细化现象将会更为明显。由于每个社会群体都有其特有的文化,特有的价值取向,因而难免会产生范围渐广、层次渐多、频度渐繁的价值差异乃至价值冲突。这些价值差异乃至冲突通常很难在短时期内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消解或缓和,且也愈来愈不可能仅由任何权威人士或权威机构施以简单的“正误裁决”便可决定取舍,达成所谓的“共识”。其结果,多元价值共存将逐渐成为几乎所有社会领域都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社会将逐渐走向真正意义上的“价值多元化”,人们将不得不经常面对一些多发的、难有止期的价值冲突,不得不经常综合考虑外部压力与自身境况,对处于冲突之中的各种价值取向作出即时的取舍选择。选择,而不是一味顺从或盲从,将成为新世纪的中国人在价值生活(包括道德生活)中的一种“日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