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作为一种实践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萨,女,重庆市人,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 100048;宁虹,男,贵州毕节人,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048

原文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当今课程改革倡导“从跑道到跑的过程”的转变,生动地反映着当今时代课程理念的变革——从近代认识论的传统体系走向实践取向的课程变革。基于实践哲学的理解,“课程作为一种实践”意味着总是有强烈的意识指向,并且总是具体的、有内容的,始终有情感体验相伴随。正是基于此,该文介绍了在教师发展学校的课程改进过程中形成的“热爱、自信、整体理解”的工作理念,以及“求根务本”——“有具体内容的”有效课程改进案例。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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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09)06-0120-04

      在课程理论演进的历史中,课程作为一种实践的理解,是一种有着鲜明的改革特色的传统。经验的实践性是杜威教育思想的重要基础,也是他为教育带来的变革可以如此广泛而深远地发生着影响的一个重要的力量。施瓦布以实践作为“课程的语言”,强调实践“总是具体的”,总是“来自于我们自身息息相关的事态”[1](pp.288~289),推进了课程朝向实践的转化。在我们关于课程作为一种实践的理解中,经历着、形成着一条走向实践哲学的道路。

      一、课程理念的变革:从跑道到跑的过程

      当今课程改革中有一个很有意义、很有影响的比喻:“课程不再是跑道,而是跑的过程自身。”[2](p.4)学习也因之成为意义、体验的建构过程。从跑道到跑的过程,生动地反映着当今时代课程理念的变革。“跑道”是一个名词,“跑”是一个动词。课程理念的变革,正在经历着一个从名词的传统向动词的变革。

      名词是在表述一个概念,说明一个结论,达到一种认识;认识通过书本记载下来,可以世代传递:这是一个认识的体系。当我们的理解从名词转向动词,产生的是一个更加丰富的体系。动词是在描述一个行动,人的行动总是在实现某种意义的追求,是在展开一个实现某种意义追求的实践过程。

      名词到动词的变换,代表的就是这样一种变革——课程的理念正在从近代认识论的传统体系走向实践取向的变革。

      把课程理解为实现教育意义的实践的过程,它总是在发生着、展开着并不断地建构、生成着。这样一种理解,使课程、教育总是丰富、生动、鲜活地在我们面前显现。但是,我们丝毫不动摇、不排斥课程所承担的传承人类知识的使命。我们说,课程的理念正在经历从认识到实践的变换,课程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并不意味着要取消一切关于知识内容的教学,因为并没有一个离开了具体知识内容的抽象的教育意义的存在,也没有不涉及具体知识内容的教育意义理解的发生。学生对每一个教育意义的理解和建构,都是由具体的知识内容引起的,学生对每一个知识内容所承载的教育意义的理解实现,才是真正的教育的发生,才是真正的课程的实现。

      二、课程:作为一种实践

      如果课程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那么,课程究竟意味着什么?基于一种实践哲学的理解,我们提出“课程作为一种实践”,特别要强调的是实践总是具有强烈的意向性,实践总是具体的,具体的是有内容的。只有当我们意识到,对于课程意义理解的发生以及体验的建构生成,总是有强烈的意识指向,并且总是有具体内容相伴随的时候,对于“课程作为一种实践”的理解才可能是完整的和真实的。

      首先,课程作为一种实践,意味着总是有强烈的意向性。实践除了自身以外没有别的目的,这意味着实践总是充满着对这个目的难以抑制的渴望、追求。这种追求并非是出于某种外在的、被动的要求而朝向某个指定目标行进,而是直接发自于人内心的、积极主动的全部身心投向。实践的意向性就是这样一种强烈的意识的指向。正如马克思所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头脑里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3](p.208)

      因此,课程作为一种实践意味着总是具有教育的意向追求。一方面,因为在先具有的是一种意识指向,作为一种意识指向并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总是敞开着无限丰富的可能性,因此,在先具有的意向性不是对课程实施的具体内容、方式和环节的刻板、教条的规定,这使得教师和学生总是能够根据具体的教学情景,不断建构、生成着对课程的理解和体验;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意向追求,才使得在具体情境中的课程建构、生成不是盲目的、随意的,而总是有明确的意识指向。在此意义上,课程作为一种实践,不仅仅意味着课程总是建构、生成的,它不限于认识的结论、知识的内容,也不被知识内容的规定性所束缚,而且还意味着课程总是一种有教育意向的追求。教育是有明确的追求的,正是因为有引导、有追求才有真正的教育。虽然,每一个学生如何具体理解课程的意义是不能事先确定的,但是教师总是带有引导学生愿意、喜欢学习的意向和追求。课程是有追求的,课程只有在其追求的意义发生的时候才是存在的。只有理解了课程必然包含着的教育意向性和追求,才能真正坚持课程的根本,才不会曲解课程的实践本性。看不到这些,片面强调课程的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而放弃了课程应该具有的教育意向和追求,实质上放弃的是教育的责任,造成的是学生对课程理解的随意与混乱。

      正是实践所具有的这种意向性,体现着人所特有的主体性。但是,实践不是任何个人孤立的意向行为,因为,每个人总是与“他人”“共同在世之中存在”,实践总是意味着一种“交互主体性”。课程实现的过程中,不仅教师总是具有教的意向追求,同时,学生作为积极、能动的主体,也总是具有学习的意向追求和期待。真正的课程发生,意味着在教师有教育意向的引导下,学生在自己有学习期待的追求中,建构、生成对课程的理解,发生新的视域融合。只有当教师和学生都是具有积极的、主动的意向追求时,课程的实现过程才不会是一种强迫和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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