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4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718X(2010)11-0054-04 一、实施德育对话对当前学校德育实践的意义 基于当前学校德育的现状,我们解决问题的出发点是更新观念,通过对话来解决,也就是建立在对话双方平等的基础上的交谈,基于合作达成共识,并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水平。因此,德育对话对当前学校德育实践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德育对话是一种思维,它以教育主体间的交往关系为依托并达到相互理解。德育是提高学生思想认识的活动,其目的是使学生获得一定的道德信念,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而我国当前的道德教育缺乏对学生主体性的正确认识,仍是注重灌输,这种教育不能从根本上触动道德教育的核心——学生内在的道德信念,造成了知与行的距离。对话式的道德教育首先意味着思维方式的转变,即从对象思维向关系思维的转变。在对象思维的影响下,学生被看做是客体,是被动的道德知识的接受者和被动服从的角色。而德育对话倡导一种超越主客体的关系型思维方式,教师与学生之间是“我—你”关系,两者互为主体。在“我—你”关系中,双方都以平等的姿态,在共同的话语上展开思想交流,由于开放,双方都能敞开心扉,以相互理解为基点,真诚地表达各自的思想。基于这种平等的主体间的关系,教师与学生就能更好地相互沟通、相互交流,以达到相互理解。理解就是主体间一种“对话”的过程,并且对话的进行也得依靠理解。在这种平等的德育对话过程中,教师的身份转变为一个顾问,一个交换意见的参与者,一个愿意提供帮助的咨询者。于是教师和学生都能重构精神世界,使道德意义能更加深刻地被理解。这样一种被理解的德育内容一旦进入学生的认知范围,就不容易被遗忘,而且对以后的道德认知起指导作用。 第二,德育对话是一种态度,它尊重个体的生命存在,强调德育主体的共生和共存。对话的态度有以下三种形式:① 一是平等的态度,在道德教育中,教师和学生都是平等的道德个体。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持有一种平等的态度,才能使受教育者作为一个独立而完整的人投入到道德教育过程中;二是相互信任的态度,只有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相互信任,双方才能敞开心扉地进行交流;三是肯定的态度,“肯定他者”的行为建立在一种对他者价值和潜能的深深的敬意之上,建立在一种发现他者能成为什么并坚持使之潜能得以完成的意志力之上。教师对学生的肯定往往会激发学生提高德性的积极性。通过平等、相互信任、肯定的对话态度来进行道德教育,呼应了当前所提倡的社会共生性的存在理念,也促进教育主体间的彼此尊重,使他们产生平等和公正的心理感受。如果说传统的道德教育的过程更多的是教育者权威的作用在调节、控制和支配着道德教育活动的展开,那么基于对话的道德教育则旨在凸显人的价值和尊严,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存在的价值,使对话本身成为个体价值和尊严显现的基本形式,并且通过主体间的积极对话自我发现和自我构建。这也就意味着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坚持对话的态度能成就受教育者的独立的人格尊严意识,养成其完整之现代人格并促使其德性的生成。 第三,德育对话是一种方式,它挣脱了传统德育的束缚,使德育融入生活世界。在生活世界中,我们通过直接的生活体验来直观世界、直观自身。传统的德育是从生活世界中抽离出来的,与学生的生活环境相隔离,学生就很难从自身的结构和需要出发,找到与之契合的焦点。对话式的道德教育展现给人的是一种对话人生,力求培养一种生活意识和生活态度。“对话人生即是一种超越‘它’的世界,学会与‘你’建立一种活生生的精神上的相遇关系的人生。”② 德育对话立足于真实生活,通过对话,使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相互沟通、交往和理解,使对话主体与世界、对话主体与文本之间相互认同和体验。学校的德育就是要使学生的道德认知和道德精神得到改观,而德育对话能使学生和教师在活生生的德育情景中相互体会,使学生明白当下生活对人生的意义,让学生选择和决定如何生活,同时又为未来生活作准备。教师与学生之间平等的交流和对话就形成一种参与和合作的关系,使双方达成默契。在对话过程中,主体双方共享知识、智慧、精神和意义。因而德育对话的过程使得学生和教师的视界不断融合、认知结构不断改组和重建,创生道德意义和道德精神。 二、学校德育对话的特征分析 第一,追求平等。平等是德育对话顺利进行的前提。平等性意味着德育活动中的主体平等,这是在心态上应有的调整——师生之间是平等的道德个体,“相对于对方,谁也不是主体,谁也不是对象,谁也不能控制谁、操纵谁,或者强行把意志强加于另一方”③。在德育过程中,“对话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进行思想灌输,也不是用来征服别人的狡猾手段,而是对话双方为了获得解放去征服世界、去改造世界”④。在这种新型的对话理念的倡导下,德育主体双方更能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而且同时也是在倾听对方的表达,也就是说,师生之间平等关系的确立,既能消除差异,又能使之具有同等的完整独立人格和平等的对话交流的权利。教师的“话语霸权”和“道德权威”的形象在平等交流中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学生“合作的伙伴”和“对话的朋友”。只有平等对话,教师才能走进学生的心灵,对他们进行引导,彼此才能相互倾听、相互接纳,各自敞开真实的自我,把“我”的思想、“我”的感受用适当的方式传给对方,达到双方心灵的契合,最终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实现相互尊重,使各自的特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第二,崇尚理解。理解是德育对话顺利进行的基础,通过理解达到双方观点上的一致和视界的融合。伽达默尔认为:“对话是两个人相互理解的过程,因此,对话的一个特征是,每个人各自向对方开放自己,真诚接受对方的观点,把对方的观点看做是值得考虑的,循此进入对方的思路,直到理解的不是对方这个特定的个体,而是对方所说的内容。必须紧紧抓住对方观点中的客观正确性,以便就一个主题相互达成一致。”⑤ 这是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在对话交流中,对话主体渴望彼此之间的相互理解。从教育学的角度看,“师生之间的对话和相互作用的交往是以理解为导向的。对话就是师生双方理解的过程。教师和学生之间进行的交往必须形成相互理解,教育与对话必须以理解为定向。没有双方平等的对话也就不可能形成相互理解与承认,同时,没有理解,双方也很难形成对话,师生之间的对话与理解是相辅相成的关系”⑥。基于相互理解,教师和学生都是站在对方的角度看待问题,这样就对不同的观点和见解保持宽容和支持的态度,实现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统一。因此,在学校德育对话中就要求对话双方相互理解,通过理解达到双方观点上的一致和彼此之间视界的融合,而没有心理和行为的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