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文学阐释学的根本问题还是哲学的问题,说到底也就是阐释主体与文本原初意义(Original meaning)之间的纠缠问题。人的终极关怀总是诱逼着人在信仰上追寻一个恒定不变的本体,这种本体的终极关怀转向人的理解之后,则延伸为一种追寻文本恒定不变的原初意义的生存渴望。那么,人作为思者,为什么要如此渴切地追寻文本的原初意义呢? 在古希腊,思者曾塑造了向人传达诸神旨意的信使——赫尔墨斯(Hermes),企图以赫尔墨斯对诸神神谕原初意义的理解和传达铸成思者自我的权威性,因此思者成为诸神神谕的有效代言人。在西方的中世纪,《圣经》文本的解读者企图以对《圣经》文本原初意义的理解,把自己塑造为上帝的代言人,因此每一位主教都以经典文本的原初意义来装饰着自己的尊严,从而企获教诲芸芸众生的权威性。在东方的中世纪,两汉的今文经学家与古文经学家对“六经”文本原初意义追寻的争执,在骨子里也是企图以“六经”文本的原初意义来支撑自己的权威性言说,使自己成为孔子或周公的代言人。原来这些思者在他们的阐释行动表象下掩盖着一种窃夺权力话语的野心。可以说,在东西方漫长的中世纪, 正是这些苟于功利性的思者对《圣经》和“六经”经典文本原初意义的追寻中,在方法论上推动了东西方古典阐释学的生成。[①]倘若我们拂去这些思者在阐释中追寻经典文本终极意义的智慧,裸露在我们视域的即是思者的阐释无非是强借经典文本而追寻所谓原初意义来维护传统及传统的权威性,以此最终满足自我庇荫于传统与权威之下的权力话语表达。 这,就是东西方古典阐释学在解读经典文本中的共同价值取向。 东西方古典阐释学在运作的目的论上曾各自有过一次巨大的转向。这一转向标志着古典阐释学从宗教的层面带着极端的功利性向人文科学渗透,最终成为阐释主体以经典文本以外的普泛文本进行解读的一般方法论。在西方,这一转机是在阐释学之康德——施莱尔马赫调合文献学和经典注释学的努力下完成,并以狄尔泰为开端的;在东方,这一转机是在经学大师郑玄在调合今文经学与古文经学的努力下兑现的。但遗憾的是,古典阐释学的转向并没有在一般方法论上给文本意义的追寻带来理解上的澄明,反而在时空的分隔中把文本作者的原初视域和阐释主体的当下视域置放于历史的两端,给文本的理解障设了非历史感的不可解读性。倘若我们从顾颉刚的历史理论反观文本,实际上文本就是层累地造的历史积淀,阐释主体对文本的理解在理论上即是对文本生成的原初视域的历史追溯。而古典阐释学在非历史感的迷误遮蔽下最让人不可思议的就是,阐释主体通过文本的透镜追溯逝去的历史,而最终却导致了自身存在历史的自我遗忘。可是,对于经典文本终极意义的有效追寻,古典阐释学从来就没有在方法论上怀疑过自己不可奏效。因此,古典阐释学趋使着阐释主体把在文本读解中获取的相对意义在历史的虚无感中转换为绝对命令,仰仗着传统和权威趋赶着历史行进,因此阐释主体全然在失落自身存在历史的真空语境下宣称:我就是历史!作出一副“我就是历史代言人”的姿态自欺欺人。罗兰·巴特曾在《历史的话语》中企图借助符号学的分析消解历史话语中的“事实”概念本身,为他的虚无主义历史观张本。这虽然是一种首先攻击他人无能再承认自己不行的理论软弱,但这种理论的软弱毕竟还是表达了当代西方学者对古典阐释学历史虚无主义的嘲解。 然而罗兰·巴特对古典阐释学进行的嘲解却比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时期张扬的理性对传统与权威的取代延误了两个世纪。 众所周知,文艺复兴与启蒙运动推动了思辨哲学以理性取代经院哲学铸成的传统与权威。笛卡尔曾在怀疑一切中最终找到他认为无可怀疑的第一哲学原理:“我思大自然在”。笛卡尔曾以天赋理性把上帝推下了本体格位,理性作为生命主体天赋的普遍原则与上帝的天赋观念同在,在笛卡尔的逻辑推导中,上帝虽然在本体论上失去了以往的宗教尊严,但是笛卡尔在哲思中还是被迫认同了上帝在非本体格位上存在的合理性。但无论如何,这一时期的人文精神对理性崇拜的狂热使其成为取代上帝后的新的权威。从此理性便以自身的智慧和不可一世的傲慢遮蔽着阐释学的发展。不啻笛卡尔,在这一时期的欧洲理性主义者那里,理性的力量就在于它以普遍性原则给予每一生命主体追寻客观真理的平等权力。在此需要提及的是平等权利的设置是以承认文本融涵客观真理为大前提的。但是理性恩赐于人的公允向阐释学的渗透着实地给主体对文本的阐释凝铸了一个无尽的困惑,因为理性的普遍性原则对阐释学的浸淫,在逻辑的推导程序上不容置疑地给任何一个文本设定了一个客观的可以有效追寻的原初意义,即在客观真理的层面上为文本无容置疑地设定了原初意义,并且这一原初意义在理论上阐释主体与文本作者共享的权力。因此,理性要求此时此在的阐释主体可以超越自身存在的当下历史视域去收览彼时彼在的文本作者创建文本的原初意义。的确,理性的普遍性原则在阐释的逻辑上打通了阐释主体与文本作者可能共享原初意义的契合点,但这一切是以阐释主体遗忘自身存在的历史为替换代价的。这就是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中一针见血点破的阐释主体“自身存在历史的自我遗忘”症。 人不可抛弃历史!但随着历史的逝去,一切理论的狂热在冷却之后都给后来者留下了反思的鉴照。让人倍感无尽嘲讽的是,在西方阐释学发展的历程中,理性与宗教在对文本的阐释中似乎共同执行着共同的解读原则,两者都以追寻到文本的原初意义而彰现阐释者的权力话语。所不同的只是前者依仗上帝的威严追寻到宗教经典文本的绝对教义,而后者凭借理性不可一世的傲慢收览了被阐释文本中的绝对原初意义。我本人在思考中绝然不愿把终结中世纪而启蒙一个精英时代的理性与失魂落魄的上帝相提并论,但理性在历史中渴求与上帝平起平坐的功利性逼使我的思路只有归此而然。倘若理解了这一点,也就理解了伽达默尔在其哲学阐释学体系的建构中为什么以“合法的偏见”来拒斥理性的深层心理。无论如何,理性的权威性向阐释学空间中的转移最终表现为阐释主体借助于理性而达向对文本原初意义的追寻,因此阐释主体往往一旦成为文本原初意义的绝对理解者,便带挟文本作者的权威意志而逼视此在空间的他者向其就范。在文学艺术的阐释空间中,这种逼视他者向其就范还仅仅是审美价值取向和审美态度的问题,而政治文本的解读者则可能在“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文本霸权主义解读精神中欺世盗名地遮蔽一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