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论形态和现象的形成研究与方法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詹艾斌 江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原文出处:
人文杂志

内容提要:

方法问题对于探讨相关文学理论形态与现象的形成显然是重要的。就文学主体性理论的形成而言,学界以往的研究存在揭示其“内在理路”和着眼于社会历史分析这两种基本路向。其实,从特定角度来看,主体性文论现象的形成还完全可以说是一个知识社会学事件;由此,有必要运用知识社会学方法对之进行考察。在具体文学对象的研究中,不同方法的运用,也就自然会因之得出一些差异性的理解。显然,这对于有效地拓展、丰富和深化文学与文学理论研究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0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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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0)03-0116-06

      研究相关文学理论形态与现象的形成,方法显然是重要的。有论者指出,世界各民族对自身历史文化的研究大致都可以区分出历史解说与思想重构两个方向:前者着眼于分析传统的形成,或者说致力于对传统的形成过程作知性的把握;后者则致力于揭示传统的普遍意义。当然,价值或思想重构是相对于历史解说而言的。不过,对传统的形成过程作知性把握的历史解说也表现为不同的方式和方法,如余英时倡导进行“内在理路”的解释,它意在从传统文本中显示的问题入手,探讨思想史中观念与方法的承继与变迁;传统的马克思主义者从一个方面着眼于社会历史背景,注重对思想的意义做外部解释;此外,当代西方的一些学者从知识社会学角度入手,把社会科学训练引入这一领域,从而给历史解说带来了新的活力。①笔者以为,如果把第二种方式(它包含着对马克思理论方法的一定程度上的误解或者说对之进行了简单化的处理)往深处开掘成社会历史研究法,那么,就某一文学理论形态及理论现象的形成问题的探讨同样可以采取以上三种方法。当然,这三种方法尽管存在着各自的主要指向,但它们之间也并不是完全孤立的,而是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本文即以文学主体性理论为例,讨论这一文论形态与现象的形成研究与如上方法的选择问题。

      一

      事实上,国内文艺学界以往对文学主体性理论形成问题——研究者们一般没有注意到这一理论在提出之后它在与当时的社会文化构成深刻的互动关系中而生长为一种理论现象的事实,或者说,这一事实并没有进入他们的研究视野之内——的习惯性历史解说大致即是采取笔者在上面所提及的三种研究方法中的前两种路向。至于有的论者在进行文学主体性理论形成问题的历史解说时是否自觉地意识到这两种路向以及他们的解说是否深入或者说是否存在问题,笔者不予评价。但为了对它们展开适度而合理的解释,在此,我们的讨论可以结合对余英时的“内在理路”说以及马克思主张的文学研究方法及其相关问题分别作简要的阐述来进行。

      余英时的“内在理路”说是在其祈望自己对清代思想史作出与以往主要从外缘因素来讨论清代学术思想演变的做法存在迥然差异的“新”解释中提出来的。他认为,考虑到清代思想史研究的现状,需要对清代思想史重新加以解释。在余英时看来,在他之前的清代思想史研究中,主要存在着两大类理论:一是反满说,这是政治观点的解释;二是市民阶级说,这是从经济观点来解释的。“无论是政治的解释或是经济的解释,或是从政治解释派生下来的反理学的说法,都是从外缘来解释学术思想的演变,不是从思想史的内在发展着眼,忽略了思想史本身的生命”②。他赞成西方学界思想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观念,即认为思想史本身存在其生命和传统。而这个生命和传统的成长并不是完全仰赖于外在刺激的,因此单纯地从外缘方面来解释思想史不够完备,也不能令余英时信服。由此,他主张,研究思想史时,在关注外缘因素之外,还要特别探讨思想史的内在发展。余英时称之为“内在的理路”(inner logic),这也就是说,“每一个特定的思想传统本身都有一套问题,需要不断地解决;这些问题,有的暂时解决了;有的没有解决;有的当时重要,后来不重要,而且旧问题又衍生出新问题,如此流传不已。这中间是有线索条理可寻的”。③余英时的《论戴震与章学诚:清代中期学术思想史研究》一书的基本立场就是从学术思想史的“内在理路”阐明理学转入考证学的过程。余英时强调,他的研究采取“内在理路”说并不是要把它与“外缘影响”对立起来,更不是要用前者来取代后者;“内在理路”说意在展示学术思想的变迁也有它的自主性,当然,这种自主性又只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他坚持认为,思想史研究如果仅仅从外缘入手,而不深入其内在理路,则终不能尽其曲折,甚至舍本逐末。④

      笔者注意到,有不少研究者在对文学主体论形成问题的探讨上就大体采用了揭示其内在理路的做法。杜书瀛、张婷婷著文认为,文学主体论的提出存在其哲学来源和文艺学自身的历史脉络:“80年代中期刘再复及其同道所宣扬的‘文学主体性’理论,就其基本内容、主要精神、理论指向、思维模式等而言,可以说是李泽厚哲学主体性和美学主体性思想在文学领域里的具体运用,只是多了一些文学家常常喜欢流露出来的文采和掩饰不住的情感色彩,个别地方甚至有些‘艺术夸张’”;“文学主体性理论的出现不但有其哲学的来源,而且就文艺学自身历史来看,也有它自己的发展理路——它是近代以来‘人的文学’和‘文学是人学’话语发展和深化的结果,是与‘人的解放’、‘人的觉醒’相联系、相伴随的‘文的解放’和‘文的觉醒’的结果。主体的呼唤、回归和展现,是一个由潜在到显在的历史过程”⑤。尹昌龙把刘再复的主体性思想看成是20世纪中国文学中以“人”的话语为核心的一整套叙事的一部分。他挖掘出百年文学历程中以“人”的话语为核心的文学知识谱系。在他看来,当代文学在新时期与“五四”文学有意识的对接,很大程度上就是“人”的话语在复归之中的对接。尹昌龙认为,人道主义文学话语在新时期得以恢复并逐步成为主流话语是依靠两条有效的途径而达到的:其一是从内在性角度对这一话语加以丰富和完善;其二就是从主体性角度把这一话语推向极致。当然,这两条途径同时也相互印证和促进。主体性话语的代表性发言人无疑是刘再复。“刘再复从‘文学是人学’这一命题出发来阐明文学的主体性,实际上就表明了他的理论努力,即把文学和人联系起来考察,把文学的主体性与人的主体性加以贯通,这也可以看作是前此的人道主义思想的继续”;“从现代文学的‘人的文学’潮流到当代文学的‘文学是人学’命题,再到‘文学的主体性’论纲,形成了横贯20世纪的‘人’的话语的知识谱系。”⑥

      从思想承接上的“内在理路”来揭示文学主体性理论的产生利于最便捷地把握其思想渊源以及文艺学自身知识的发展脉络;显然,这样的研究路向的确立和运用是有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的。但是,这似乎仅仅探讨了文学主体性理论赖以产生的广泛意义上的文化基础,而对与文化基础有着密切关联的社会基础却关注不够;而且,我们更为需要注意到的是,如上所简要指出的,文学主体性理论在提出之后,其成长为一种理论现象事实的问题并没有有效而明确地进入这一研究路向的视野之内。

      二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对其唯物史观进行了经典性表述。其中,他这样说到:“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⑦由此,我们可以明白,任何文学现象的产生是受制于特定的社会存在的,因而,对文学现象的形成的研究必须结合它得以出现的社会历史状况来进行。但是,马克思这种由以上原理所开创的文学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研究法——并不是一般意义上所理解的仅局限于对相关文学现象产生的社会历史背景作简单揭示,而是更意味着通过对文学“背后”的社会结构的分析而引申出变革现实的革命性结论。⑧变革现实是马克思思想的基本诉求。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⑨;在随后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更是强调:“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⑩基于此,即依据于对马克思社会历史研究法丰富、深刻蕴涵的挖掘和体味,我们才能够真正理解马克思对于莎士比亚、巴尔扎克及其作品的有关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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