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十六七年的发展,中国网络文学生产已蔚为大观,举世瞩目。不过自从这种文学诞生直到今天,网络文学并不存在的声音一直没有间断①。对此首先需要明确,网络文学不仅理应存在,而且是世界范围中的事实存在。即按学理逻辑,网络文学可以成为一种不同于印刷文学的独立文学范式;同时,这种文学范式已经成为了世界文学发展史上不容抹杀的事实。但也要承认,上述质疑并非没有一点道理。中国大陆网络文学从一开始就延续了传统印刷文学的基本生产体例,并很快走向了片面产业化发展道路。中国网络文学研究又拘囿于为本土文学实践作经验总结的思维定式,在阐述网络文学独立性问题上始终乏善可陈。网络文学的健康发展和成熟的网络文学理论建设,都需澄清网络文学的审美独立性亦即美学追求。 一 网络生成文学 一个时期以来,网络文学引起众多非议,首先在于网络文学的学理定位不够清晰。网络文学的严格学理定位既不应是西方、中国台湾等地区认定的“网络超文本文学”,也不是中国大陆所说的“网络原创文学”,而应是“网络生成文学”。 在数字技术发达的西方国家,网络文学实际即网络化数字文学(Digital Literature,也被译为数码文学)或电子文学(Electronic Literature),凯瑟琳·海尔斯(N.Katherine Hayles)称之为电子文学“第二代”②。这种文学充分地利用了高性能计算机、制作软件和网络为文学生产提供的可能空间,在更深层次上开掘出了传统平面线性文学所无法具备的文学特征。以这样的文学现实为依据,西方学界认为:“网络文学——这是指那些只有在互联网上才能实现其特性的超文本文学。”③中国台湾数字文学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就沿着“网络平面文学”和“网络超文本文学”两个方向发展。尽管“网络平面文学”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但在台湾理论批评界看来,这类文学“只能看成是‘在网路上传布的文学’,它与在其他媒介传布的文学除了媒介改变之外,本质毫无不同,故不能单独成其为文类”④。如此,“网路文学,属于超文本文学(hypertext literature)作品”⑤,中国大陆从一开始就把目光集中在了汉语“网络平面文学”之上。尽管中国大陆网络文学研究也在一定范围内看到了西方、台湾的某些“网络超文本文学”创作现象,但由于这类创作在大陆数量少、质量低,大多数批评家和学者对此都采取了不以为然的态度。这样,大陆所认定的网络文学实指一般而言的“网络原创文学”,也即台湾学者所说的那种不能构成“新文类”的“网络平面文学”。 西方和中国台湾对网络文学的学理认定体现出了迫切确立一种“新文类”的理论诉求,具有较大的探索价值。不过也有较明显偏颇。一方面,把当下世界范围内特别是中国大陆海量生产的“网络平面文学”排除在网络文学之外,很难为人们所接受。另一方面,超文本强调多向性叙事结构和网络化文本形态,本是用于解释前网络时代的数字文学文本的。而网络化的数字文学文本已经从超文本结构转移到了作者与接受者的交互行为过程本身,此即数字化“赛博文本”(Cybertext)。今天以“网络超文本文学”定位网络文学已经显现出了一定的局限性。稍作分析就不难发现,大陆一般而言的“网络原创文学”实际所指即“网络原创文学”,而非“网络原创文学”。其中的“原创”是相对于“印刷文学网络化”中的“非原创”而言的,其实质还是按照印刷文学惯例进行的文学创作。必须承认,此时的计算机网络也会使文学的语言表达、语体风格、作家身份、叙事形态、流通方式、读者地位、文学功能等方面发生一定的变化。但这些从根本上还是网络为文学传播而非文学创造带来的变化。可见,所谓“网络原创文学”不过属于不典型、不充分的网络文学,即“网络传播的平面文学”。 看来,将网络文学定位为“网络超文本文学”和“网络原创文学”都有不尽如人意之处。若要给网络文学做出更合理定位,必须同时满足现实和逻辑两个基本维度的要求。从现实维度说,网络文学属于世界范围内计算机网络席卷文学领域的产物,世界具有代表性地区各种类型的文学生产实践都应成为事实依据。如果只从某一地区某一类型的文学生产出发,必然出现理论把握上的偏颇。从逻辑维度说,思考作为一种新范式的网络文学“理应如何”,应把媒介看成文学存在要素。网络文学当然理应是一种文学,但它必须是作为这种文学存在性要素的数字技术、计算机网络运用于文学活动,与人类主体合作“生成”出来的一种特殊性文学,否则就不能成其为网络文学。亦即“网络生成”才是使网络文学呈现出独特面貌的根本力量,只有抓住这个根本力量,才可能为网络文学做出合理定位。这样,“网络生成”也就成为了网络文学成立的逻辑起点。以“网络生成”为逻辑起点,我们可以把网络文学定位为“网络生成文学”。 这里的“网络生成”起码应体现在如下三大方面:第一,计算机网络作为文学载体媒介的传播性生成。在媒介环境学视野中,任何载体媒介都具有传播的“偏向性”,即使在传统硬载体媒介时代,媒介转换也会在一定范围内带来文学形式的改变。比如,公元前7世纪希腊“抒情诗的勃兴,就归功于莎草纸的流布”⑥。计算机网络作为高科技的产物,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具能产性的传播媒介。因此,即使是按照印刷文学惯例进行的文学创作,如果使用计算机网络书写、传播,也必然会生成出某些不同于印刷文学形态的新特点。一般而言的“网络原创文学”就是在文学传播层面、在媒介增值角度通过计算机网络生成出来的文学形式。第二,计算机网络作为“赛博格作者”(cyborg author)的创作性生成。作为数字技术的产物,计算机网络不仅可以带来文学传播层面的信息增值,更可以深入文学创作层面创造出更独特的审美质素。在充分的网络文学活动中,计算机网络与文学活动中的世界、主体、符号等诸多具体元素形成水乳交融、相互作用、互相建构的关系,使一种“网络化”的文学存在方式(而非实体性的“本体”)得以显现。而在这样的关系体中,主体亦即作者、接受者是最具能动性的要素。它们的能动性既体现在文学信息的创造和联合再创造方面,还体现在激活其他要素的潜能方面。当主体充分使用数字技术的时候,计算机网络的媒介潜能被激活,进而就有可能从信息承载、传递走向参与信息创造层面。而一旦如此,人类主体(作者、接受者/合作者)和计算机网络就可能结合成为“赛博格作者”。“赛博格作者”指的是一种人—机结合的创作主体。有西方学者说:“万维网和各种软件,它们使人类作者和机器缔结为一种新的类型。……因此,计算机(网络)不能仅视为一种写作的工具;毋宁说,它是数字写作的创作过程中的助手。在这种人—机关系中,很难——甚至是不可能——判定到底谁要为创作的最终结果负责,我所说的赛博格作者指的正是这种人—机的结合。”⑦即是说,在充分的网络文学活动中,数字媒介的能动性已经充分被调动起来,它已经和人类主体结合成了新的创作主体形式,充分的网络文学文本,直接就是这种人机结合的赛博格作者的创造物。第三,计算机网络作为文学存在境域的存在性生成。如果数字技术被充分使用,计算机网络的媒介潜能得以充分开发,还会使网络最大可能地发挥媒介之为媒介的居间、谋合、容纳、赋形、建构等媒介性功能,网络也会在最大程度上成为含纳所有其他文学元素并相互激发、使存在“在起来”的生成境域。此时,数字技术、媒介已经超越了作为传播和创作工具的范围,而成为了将诸多文学活动要素(存在者)收拢一处的一种“聚集”。此过程中,“技术就不仅是手段。技术乃是一种解蔽方式”;“它也是标示精湛技艺和各种美好艺术的名称……属于产出……它乃是某种创作”⑧。这种“产出”和“创作”不属于上面所言的形而下层面的传播增值和赛博格作者的具体创作,而是数字技术媒介在存在层面发挥解蔽功能使意义本源性发生的存在性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