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权与女权之间:近代中国关于女子教育宗旨的四次论争

作 者:

作者简介:
万琼华(1968-),女,湖南岳阳人,中南大学政治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从事中国近现代思想史、妇女/社会性别史研究;长沙 410083

原文出处:
现代大学教育

内容提要:

由于救亡图存的迫切诉求,20世纪前期知识界围绕女子教育宗旨展开的大论争达四次之多,依次以贤妻良母、超贤妻良母主义、母性主义、妇女回家论的话语形式呈现,虽然各阶段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都围绕着应否将女子养成“贤妻良母”以服务于民族国家这一核心命题展开论争,这不仅折射了不同政治派别对国权与女权谁之优先问题的考量,也说明了国权与女权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内在张力。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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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649.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610(2010)03-0075-06

      教育宗旨作为抽象程度最高的教育目标,往往借助国家强制力予以颁布与实施,故而带有一定的意识形态色彩,诚如周予同所言:“教育宗旨植根于教育思潮,而教育思潮又植根于社会状况;换言之,教育宗旨实为一种意识形态之比较具体的表现。”[1]近代中国遭遇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救亡图存、富国强兵成为当务之急,“兴女学”作为一种救国之策几无疑义地被精英知识阶层纳入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之中。因此,诸如“夫国势之积弱,既为女学不兴所致,则今日之兴女学,所以救国也”[2],“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本原也”[3],“今夫一女不学则一家之母无教,一家之母无教则一家之学失教,积人成家,积家成国……”[4]等言论在报刊上比比皆是。这种视女学为强国保种的手段的工具化思想,与20世纪初输入的视教育为妇女天赋人权的西方女权思想可谓南辕北辙,难以避免地发生碰撞,以致出现一种吊诡现象:在“兴女学”成为知识界共识的同时,女子教育宗旨却成为时人争论不休的话题。笔者在爬梳近代女子教育史演变轨迹时发现,自戊戌维新至抗战有关女子教育宗旨的大论争达四次之多,尽管论辩双方所倚重的话语随历史情境变化而有所不同,但贤妻良母作为底色却贯穿始终,进言之,它在某种程度上折射了不同政治派别对“国权”与“女权”谁之优先问题的考量。

      一、20世纪前后“贤妻良母”与“反贤妻良母”短兵相接

      贤妻良母是一个历史概念,在不同时代有不同内涵。近代以前,“三从四德”是其最高标准。20世纪初,“贤妻良母”作为一种女学话语从日本传入,经精英男性将其与传统的贤良主义进行整合后,与女权、民权、革命等话语相提并论,形塑出具时代气息的贤妻良母观。诚如有论者所言:“中国近代贤妻良母观的确立,是中国固有的女性观、西方男女平权思想及日本贤妻良母一词合流的结果”[5],而“在近代中国教育史中正式提出贤妻良母为女子教育目的者要以他(梁启超)为始。惟他之提倡女学,系为外侮所激,所以以强国保种为女学最后的目的。”[6]280这一说法缘自梁于1897年在《倡设女学堂启》中提出“上可相夫,下可教子,近可宜家,远可善种,妇道既倡,千室良善,岂不然哉”的主张。他将相夫教子、宜家善种作为贤妻良母的新内涵、新标准提出,与传统的贤良主义划清界线,成为近代最经典、最具代表性的表述,同时也表达了刚登上政治舞台的资产阶级对性别伦理的新诉求。这一界定有着明显的局限:一是将女性角色划定在相夫教子的狭小范围内,未能动摇固有的社会性别等级制;二是过于强调女性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忽视女性应有权利。恰如舒新城所言:“此时所谓贤母良妻完全从男子底方便上着眼,并非以女子底天禀为本,故教育主旨重在服从。”[6]287这种将女性伦理融入国家观念,要求女性以尽贤母、良妻天职服务国家的男性本位思想,很快招致资产阶级革命派和女界精英的质疑与抨击。

      在众多论述中,《论女学宜先定教科宗旨》(1907)最集中地展现了论辩双方的交锋。支持者认为一切教科目的应专注于女子应尽之义务,视教育子女、管理家务为妇女的天职,反对妇女参与社会活动[7],故“考其华文功课,如《女孝经》、《女四书》、《幼学须知句解》……皆有用之书也”[8]。这一主张几乎是传统贤良主义的翻版,遭到反对者的批驳。反对者提出女子教科目的应与男子相同,以养成“社会的人”,并呼吁女子不应满足于贤母、良妻,要做社会独立一分子。其中,对贤妻良母观予以最深刻、最坚决回击的人士当属陈以益。他在《男尊女卑与贤妻良母》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今之贤母良妻,尤识字之婢女”,“实则,男子之高等奴隶耳”,“贤妻良母之教育,犹教婢女以识字耳,虽有若干之学问,尽为男子所用”;发出“呜呼!女子教育岂为男子而设耶”的慨叹,提出“苟欲去男尊女卑之谬说,则请取贤妻良母之主义并去之。与女子以男子同等之教育,即与女子以男子同等之权利,则平等平权庶非虚语,而女学与女权发达当有日矣”[9]。陈氏不仅将摈弃贤妻良母视为消除男尊女卑的先决条件,且将男女受同等教育视为女权的保证。

      在反对的声浪中,女界精英反叛的力度尤其突出。前代的遗规,先圣的明训,女教的范本,成为她们否定与挞伐的对象。巾侠在《女德论》中对《周易》的“乾坤定位”思想予以批驳,指出“自天尊地卑之说出,而男女之别以起”,“积渐成俗,习非为是,男日以黠,女日以愚,剥权失势”,主张女子“与男子争衡”、“与男子权利平等”[10]。时就读于务本女塾的张昭汉对《女诫》发起猛烈批判,指出该著“以卑弱下人为宗旨,养成柔懦根性为目的,使群女子相率而为自暴自弃”,据此称班昭为女界罪人,“昭之罪不容逭矣,吾安敢随流俗人之后,昧昧焉施其崇拜哉!”[11]张文发表后,引起女界共鸣。常熟女子宋大年撰文与之呼应,指出拘守习俗拜读女教圣本的所谓“贤女”,实为“抱守《女诫》《女孝经》主义,甘为世俗之奴隶”[12]。陈撷芬在《独立篇》中针对“创一女学塾曰谋之男子,立一女学会曰谋之男子”状况,提出女子“非独立不可”[13]。这些批判性言论以毫不妥协的精神将矛头直指古圣先贤,是不甘做封建女教奴隶女子的“宣战书”,它预示着女界“群醒”时代的到来。

      其实,女界“反贤妻良母”最直接地体现在办学实践中。1902年创办的广州公益女学、移风学校标举“国事重于家事,女子对国家的责任亦大于家庭”的办学宗旨,称女学为女子“自立之法”。直隶女子师范校长吕碧城针对女学只需学做“乳媪及保姆”之主张,指出兴办“乳媪学堂”是制造“奴隶之学堂”,“殊不知女子亦国家之一分子,即当尽国民义务,担国家之责任,具政治之思想,享公共之权利”,表示“我高尚独立之女国民”是不会甘心只做服役幼儿的乳媪保姆的[14],并以实际行动推行“欧美女子之教育”[15]。苏英义正言辞地表示:“如今我们的意思,是要撇脱贤母良妻的依赖性,靠自己一个人去做那惊天动地的事业,把身儿跳入政治接种,轰轰烈烈光复旧主权,建设新政府……”[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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