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建构刍议

——我的教育学信条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桂生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 200062

原文出处:
上海教育科研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1999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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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道,若大路然,岂难知哉?人病不求耳!”(《孟子·告子章句上》)

      “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孟子·尽心章句上》)

      教育学的建构,是教育理论界长期关注而迄今尚未根本解决的课题。按照教育学科演变的趋势与中国教育学科的实际状况,似有必要把重建作为“基础学科”的教育学提上日程。何谓作为“基础学科”的教育学?如何建构这种教育学?都属同治“教育学”之道相关的问题。以下所论,均属一己之见,为我的教育学信条。

      一、重建作为基础学科的教育学

      近代教育学形成于18世纪与19世纪之交。最初为道德人格陶冶意义(“教育”一词本义)的“教育”之学(如康德构建的“教育学”刍型);19世纪初,赫尔巴特尝试构建把“教”之学与“教育”之学融为一体的《普通教育学》(“一般教育学”),为师—生双边活动过程之学,即“教育过程”之学,从而奠定近代教育学的基础;约在19世纪中叶,赫尔巴特学派把“教育过程”之学扩充为“教育实体”之学,即“学校教育学”;尔后,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在内的学校系统的形成,进而出现“学校系统”与“教育系统”之学(如民国时期诸种《教育概论》)。至此,教育学问题领域的扩大似已到了尽头。

      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教育价值观念发生显著变化,出现“人本位”、“社会本位”、“文化本位”、“人格本位”之类教育价值取向的纷争;同时,又形成教育研究方法取向的多种选择,以此为契机,发生了从单一类型的赫尔巴特学派教育学到多种类型教育学的演变,形成教育学“多元化”的格局;进而越出传统“教育学”框架,出现包括各种教育交叉学科、教育学子学科与教育学亚学科(如《教育概论》、《教育原理》、《教育通论》)在内的教育学科群。

      在此过程中,随着教育视界的拓宽,教育知识的丰富,教育知识越来越难以在一门学科中加以统合;加之,时至20世纪,西方教育的研究中心,从德国转移到美国,在美国研究传统影响下,教育研究越来越趋于实用化,以应迅速发展的教育之需,以至在英语国家、法语国家,大抵已放弃从基础理论角度统合教育知识的意图。其理由之一是以教育学与医学类比。所谓“医学”指的是基于解剖、生理、病理与药理的学科群,并无一门作为医务知识统合的医学。干脆说,在这些国度,作为基础学科的教育不复存在。这标志着教育基础理论建设阶段的终结。

      惟在20世纪,苏维埃俄国作为国际教育研究的另一中心,异军突起。在俄国,从30年代起,以本国教育价值取向与教育结构为内容,进行了重建教育学的尝试,遂有以凯洛夫《教育学》为代表的各种教育学研究成果问世。这种教育学,参照传统的德国教育基础理论的概念框架,多少带有基础理论性质,但它作为苏维埃俄国教育的辩护理论与经验概括,本质上属于“实践教育学”范畴;由于它漠视现代国际教育研究成果,教育理论视野较为狭窄,理论概括程度不高,缺乏严格论证,实际上属于“工作手册式”教科书,算不上现代教育基础理论。在若干英语国家,长期忽视从基础理论角度对教育知识的统合,不能说不是一个问题。惟其如此,在当代出现关于“教理学”的议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重建教育基础理论的意向。不过,迄今为止“教理学”尚处在酝酿阶段。“教理学”也者,于今“但听楼板响,未见伊下来”。

      西方国家经历教育基础理论盛行时期,早有这种文化的积淀,不同类型国家,在教育研究领域,业已形成一定的规范,以此为基础,转向教育分支学科的构建,特别是向实用性的教育研究转化,不失为明智的抉择;中国则不然。我国作为教育研究起步甚晚的国家(晚德国近一个世纪),教育近代化过程不得不以西方国家为先例,教育研究也只得从向西方国家学步开始。在此期间,国际教育思潮与教育研究取向经常发生变化,迫使我们亦步亦趋,奋力紧追;加之国内局势多变,以致对国外教育研究新成果,每每来不及消化,又迅速转向。仿佛老熊拖苞米,边拖边丢,难免食而不化;在人民共和国时代,又长期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对国际教育研究信息知之不多,又存偏见,以致中国理论先天不足,后天失调,教育学视界焉能不窄?如此状况,特别是由于教育研究领域尚未形成检验理论的规范,从而为大量缺乏必要训练的“教育研究者”的介入,提供方便条件,以致教育理论陈述至今尚相当混乱,“打假”问题尚未提出,故在中国似比别的大国,更需反思教育研究历史,在广泛吸收教育研究成果基础上,重建作为基础学科的教育学。

      二、“回到基础”

      在教育学演变过程中,随着问题领域逐步扩大,本来意义上的“教育”观念越来越淡薄,甚至“教育”之所以是“教育”的那种意思,几乎被人“遗忘”了;其实,被教育学家淡忘的那种“教育”,事实上并未消失。它仍在一般人的潜意识中存在,并且作为“真正的教育”存在。针对这种久已存在的情况,有理由作教育学“回到基础”的考虑。自然,不是回到过时的教育学,而是从大量复杂的教育知识中,筛选出教育的“基础知识”;不是轻易地剔除非基础知识,而是使基础知识占有恰当地位。

      为了从越来越庞杂的教育知识中,提炼出堪称“基础知识”的教育知识,首先需要确立“教育基础知识”的标准。

      究竟什么是“教育基础知识”,这个答案还得从教育学演变的轨迹中去寻求。

      从教育学演变的道路看来,尽管“教育学”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变化的内在根源,在于“教育”概念不可避免地变化;惟“教育”概念的变化,并不表示原有“教育”概念失效,实际上呈现的是“教育”一词多义现象。“教育学”的进展,在于依次改变就“教育”(就其原始含义来说)论“教育”、就“教育过程”论“教育过程”、就“学校”论“学校”、就“学校系统”论“学校系统”、就“教育系统”论“教育系统”的狭隘观念,而就教育问题领域来说,其中各个层面在整个教育活动中的地位,并未发生根本改变,因而与此相关的“教育”诸种含义并未失效。这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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