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协调发展”内涵初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桑锦龙,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 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45 桑锦龙(1972—),男,汉族,甘肃人,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教育发展规划与政策、教育社会学研究。

原文出处:
教育学报

内容提要:

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是当前我国教育政策领域的热门话题之一,但有关“教育协调发展”内涵的理论研究还很薄弱。“教育协调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其实质是实现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是指教育发展体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是我国教育普及化水平日益提高后迫切需要面对的课题,判断教育发展协调状况的主要依据是教育发展目标的实现状况,支撑教育协调发展的基础是形成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教育结构,实现教育协调发展的主要途径就是把握好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重点和节奏。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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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298(2010)02-0030-06

      伴随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教育发展的突出任务和管理层特别关注的问题[1-4]。但是,目前我国有关促进教育协调发展的理论研究还很薄弱,教育协调发展的内涵不甚清晰,也未形成分析教育协调发展的有效框架。有鉴于此,本文试图以已有相关成果为基础,对于什么是“教育协调发展”,判断“教育协调发展”的标准是什么,怎样实现“教育协调发展”等基本理论问题进行初步的讨论,以求对把握“教育协调发展”的内涵有所裨益。

      一、“教育协调发展”的概念辨析

      从词义上来看,“协调发展”包含两个关键词:其一,“协调”。“协调”在汉语中的意思是“配合得适当”[5],在英语中它通常被译为“coordination”或者“harmony”,其中“coordination”的含义与汉语中“协调”的定义相近,就是“为了同一目标或结果使不同人和事一起工作的协调活动”(Coordination is the act of coordinating,making different people or things work together for a goal or effect)[6],或者“为提高效率使一起工作”(cause to work together,esp.to increase effectiveness)而进行的协调活动(act of coordinating)。“harmony”一般指“(音乐)和声”,在大多数情况中它也指“agreement”,有“相合、同意;意见一致”的含义(the state of having the same opinion,feeling,or purpose; thinking in the same way)[7]。其二,“发展”。根据相关研究,“发展”在英文(来自法文)为development(de[意为“下脱”、“分解”]+velop[意为“包”、“裹”]),基本的意思是把包裹或卷绕着的东西打开或展示出来。“在法、英、德文里,这个词还可以用来表示摄影底片的冲洗或显影,也就是说,具有从潜在到实现的意思”[8]。因此,如果从词义上来看,“协调发展”就是指让既定时空条件下的不同事物按照自身的内在逻辑、合乎规律的变化,同时这种变化又符合一定的目的性,也就是说“协调发展”就是指发展要体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同时,从词义来看,“协调发展”既有认识论的意义,也有方法论的意义。

      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教育协调发展”的内涵,可以说“教育协调发展”主要是指构成教育发展的诸因素合乎规律的变化、其形成的结构有机统一并与外在环境(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处在良性互动时的状态,是教育发展体现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具体而言,它至少包含两个层面的意思:其一,从内部来看,“教育协调发展”是指构成教育发展总体的诸要素之间保持均衡和一致,教育的内部结构能够有效支撑教育功能的实现。换言之,这就是教育发展的理想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不存在或较少存在日本教育社会学家新堀通也所指的“教育冲突”(指教育系统中不同层次的系统相互之间以及各系统内部失去有序、协力、统一与和谐,在意识和行动上出现对立的现象)以及“教育差别”(指教育系统内部出现不平衡、不平等或不均衡的现象)等教育病理(Educational Pathology)现象或教育功能障碍现象[9]。

      其二,从外部来看,“教育协调发展”主要是指教育发展与社会经济需求之间保持平衡、教育系统能较好地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良性状态,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在这种状态下,不存在或较少存在美国学者菲利普·库姆斯(Philip H·Coombs)认为的“教育危机”(Educational Crisis)现象(指教育系统适应周围环境变化的速度过于缓慢,由此而产生的教育系统与周围环境之间的各种形式的不平衡,核心内容可以用三个相互联系的词即“变迁、适应、不平衡”加以概括,例如“日益过时的陈旧课程与知识增长及学生现实学习需求之间的不平衡;教育与社会发展需要之间的不相适应;教育与就业之间严重的不协调和不平衡以及社会各阶层之间严重的教育不平等;教育费用的增加与各国将资金用于教育的能力和愿望之间日益扩大的差距”)[10],或者新堀通也所说的“教育浪费”(指教育目标未能充分实现)或“教育滞后”(指教育发展落后于社会发展)的现象。[9]

      简言之,从理论分析的角度来看,“教育协调发展”的内涵,既有认识论的意义、也有方法论的意义,既与“协调发展”本身的含义密切相关,也具有鲜明的“教育”特色,它所指称的主要是一种良性或理想的教育发展状态。

      二、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政策内涵辨析

      综合分析当前我国有关促进“教育协调发展”的政策论述,可以发现,一般而言整体性的讨论主要是把它作为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或指导思想,这类讨论由于比较宏观和抽象,并不直接体现为具体的政策选择,因此人们的争议并不多。但是,如果进一步分析更加具体的讨论,可以发现人们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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