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岂能止于平等

——我国当代师生交往制度的价值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余清臣(1980-),男,安徽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副院长、讲师、教育学博士,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与教育哲学研究。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从价值上考察我国当代师生交往制度是提升师生交往质量的必要环节。通过分析发现,我国现行师生交往制度的核心价值事实上是广义的平等,既包括“人格平等”,又包括“师生的平等参与”。但是,这与师生交往应该具有的教育性这一核心价值还有差距,让我国师生交往制度回归教育性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然选择。我国师生交往制度回归教育性就是要:以“促进学生发展”的教育性代替平等成为师生交往的核心价值追求;强化教师在师生交往中的领导者和组织者地位和责任;赋予教师在师生交往中的合法行为自主权。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0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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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33X(2010)02-0036-04

      不可否认,师生交往领域如今已经成为我国学校教育的问题多发领域,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虽然我们可以把这种趋势推卸为社会转型或价值多元化所导致的时代性问题,但是有一点我们不能回避:师生交往问题已经成为提升学校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威胁,而我国现行的制度并没有真正有效保障学校教育的顺利进行。因此,对当今学校教育中师生交往制度进行反省与检讨,进而去改造不利于教育实践的师生交往制度,这是提升师生交往质量、改进教育工作的必要环节。

      一、平等:我国师生交往制度的核心价值

      现代社会是一个制度化的社会,在整个社会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的过程中,几乎任何一种社会活动都要在制度搭建的框架下进行,师生交往活动也不例外。现代师生交往活动正是在现代师生交往制度的框架下进行,因此探寻现代师生交往问题根源以及从根本上解决师生交往问题离不开对师生交往制度的考察。

      从历史来看,师生交往作为教育的一项基本活动,自古以来都是教育制度重点规范的对象。《学记》中的“师严然后道尊”可以被认定为古代中国有关师生交往的一项基本制度理念,它在规范几千年师生交往活动之后,在当代已经成为师生交往制度努力消除的对象。这是现代师生交往制度生成的历史渊源,它从历史的维度塑造了现代师生交往制度的基本形态。同样,这也是考察现代师生交往制度的基本线索。

      虽然“师严然后道尊”可以有很多不同的解读,但是现代师生交往制度的建设者们更愿意把它理解为以专制性为核心取向的“师道尊严”,而传统上所说的“天地君亲师”以及“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正是这种专制性的“明证”。当这种认识得到现代师生交往制度建设者们的普遍认同之后,平等作为现代师生交往制度的核心价值也就确定下来。现代师生交往制度就是要建设一个师生能够平等相处的制度平台,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传统师生交往制度不能支撑高效率现代教育工作的弊端。

      平等是现代师生交往制度的核心价值取向,现代师生交往制度所体现的民主、尊重、关心等理念都建立在平等这个核心价值之上。所以,对现代师生交往制度的考察首先必须深刻理解其所体现的平等价值。从我国现行师生交往制度来看,平等具体有两重含义:一是“平等对待学生”;二是“与学生平等相处”。下面分述之。

      第一,“平等对待学生”,不歧视特殊学生,这是“人格平等”,即狭义的平等。这个层面的平等是我国现行师生交往制度的基本内涵,也是众多法律条文、政府文件的基本规定。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29条就明确提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虽然此处“平等对待学生”也应该包含“师生间平等”的意思,但结合下文可以看到,这里的主要意思还是不要歧视特殊的学生,要公正。同样的制度规范也明确出现在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虽然有些法规没有直接使用“平等”一词,但也是很明显地包含这重含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规定的教师“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这里的“尊重学生人格”是对那些歧视个别学生的教师进行规范的,在此明显具有了“人格平等”的狭义平等理念。

      第二,“与学生平等相处”,这在坚持“人格平等”的同时隐含了“师生的平等参与”,共同构成了广义的平等。这是我国现行师生交往制度的第二重平等含义,这个含义直接出自于1999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此文件明确指出教师“要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人格,因材施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显然,此规定的基础是第一重平等含义,但是这又进一步拓展了平等的范围,提出了“师生的平等参与”。事实上,很多制度规定由于没有明确限定“平等”范围也隐含了这个方面的含义,开始具备了“师生的平等参与”的泛化平等理念。

      我国现行师生交往制度的两重平等含义都是平等这一核心价值的现实组成部分,现行师生交往制度不仅要实现教师要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即实现“人格平等”,而且还要不“独裁”,实现“师生的平等参与”。虽然我国现行师生交往制度也经常强调关心、尊重、民主等其他价值取向,但是这些价值取向都围绕着广义上的平等这个核心价值。下面所要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认识我国现行师生交往制度的广义平等取向?广义上的平等是否可以成为师生交往制度的核心价值?广义上的平等作为师生交往制度的核心价值是否真正符合规范师生交往的终极目的?这一切都需要回到师生交往本应该具有的基本价值追求的探索。

      二、教育性:师生交往的根本价值原则

      师生交往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本身有着独特的目的和功能。因此,对广义的平等是否可以作为师生交往制度核心价值取向的考察,事实上是考察平等是否充分反映了师生交往的核心追求。这一切都要从审视师生交往的特殊性开始。

      何谓师生交往,师生交往与一般社会交往有何不同,这是审视师生交往特殊性的两个基本问题,也是经常被师生交往的多样形式所掩盖的问题。师生交往,顾名思义,就是师生之间进行的交往。因此,师生交往并不是师生间特定的一个交往活动,也不是师生间发生的某一类交往活动,而是对师生间发生的所有交往活动的统称,是对多样师生交往活动的抽象概括。或许正是由于师生间的交往活动非常多样,经常与一般社会交往难以区别,所以师生交往的特殊性经常在人们的日常认识中被淡化,一般社会交往的基本理念——如平等、民主——由此也经常被用于指导师生交往,但这种做法并没有充分考虑师生交往的特殊性。

      无疑,师生交往是一种具有特殊性的交往活动,虽然这种特殊性与人类交往活动的一般性紧密地融为一体。正如前文所言,师生交往肯定是师生之间的交往,它与一般交往的差别就在“师生”二字之上。所以,理解师生交往的特殊性需要从对师生身份的理解开始。这将连续涉及三个方面的问题:师生是什么样的人、师生交往的核心追求是什么、师生交往核心追求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下面就从这三个问题来理解师生交往的核心追求与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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