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观时间:问题的提出 巴尔赞(Jacques Barzun)等文化史家告诉我们,从《梨俱吠陀》之类的著作中可以看到,在古代印度人的世界里,时间并不急迫。在他们的宇宙观中,时间虽然有意义,却没有力量,它是周而复始,永远循环的,所以印度人从不把运动和变化当作关心的首要问题。①了解印度佛教的人大概也都知道,佛教徒的时间意识非常奇特,它最突出的特点,第一也是循环论,其二则是数字极其巨大。我们常说的“劫”(kalpa)这个字,便反映着这两个特点。所谓的“劫”也是周而复始,重复发生的。那么一劫是多少年呢?按佛家的解释,一说是13.4亿年,另一说是43.2亿年,不管哪一说正确,这一劫都是极其漫长的。有个来自佛陀的说法更为惊人,有人问他一劫是多久,他回答说:假设有一座11立方公里的石山,每隔百年拿丝绸在上面轻轻擦一下,到这座山被擦成平地,差不多就是一劫了。与西方基督教世界过去普遍认为上帝是在公元前4003年创造了世界相比,这种时间长度的观念无疑极其巨大。因此,无论在吠陀还是佛陀的世界里,与这种漫长的时间相比,人的一生显得极其短暂而渺小,个人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便成了微不足道的尘埃,他想靠自己的努力来影响世界的变化是徒劳无益的。 在古希腊人的世界里,时间观念又呈现出另一幅面貌。我们今天用公元纪年来标识各种事件的时间,希腊人采用的却是另一套方式。读过公元前4世纪拉尔修(Diogenes Laertios)的名篇《苏格拉底传》和《柏拉图传》②的人想必都记得,他采用的是所谓“奥林匹亚纪年”(Olympiad),根据这种纪年方式,苏格拉底是生于奥林匹亚77纪第4年,柏拉图生于奥林匹亚88纪第1年。但是这种看似具有累积性的纪年方式,在希腊文化中并不重要,占主导地位的雅典历(Attic Calendar)是不重视顺序纪年的,因此他们在记录历史方面十分混乱,甚至没有一个名称用来表示“未来第十年”这样的概念。③希腊人的特点是,他们更为看重的是不受时间影响、永恒不变的东西。这反映在哲学中,著名的芝诺悖论便把流逝的时间分解为静止的“现在”,这可以视为希腊人要用理性思维能力让时间之矢停下来的努力。希腊还有一位大诗人赫西俄德(Hesiodos),甚至认为时间不但没有意义,而且有负面意义,人类从远古时期的黄金时代不断退化到黑铁时代,局面变得越来越糟糕,于是时间的演进就成了很可悲的事情。与此相似,柏拉图也不喜欢变化,他把“相”(idea)和“型”(eidos)视为世界的本质,它们都是些永恒的,不受时间变化影响的东西,因此也是最有价值的东西。④亚里士多德同样继承了这种观点,将时间视为“破坏性因素”,因为时间是用来计量运动的,而运动危害着事物的现状,只有永恒之物才不能用时间来计量。⑤像今天的基督纪年(或称格里高利历)不断把时间累加起来,向着一个可能的终点演进的线性时间观,不是理性的希腊人的发明,而是信仰者的发明,是后来的基督教留给世界的遗产。 与希腊人相似,我们中国人也有用重大事件来纪年的习惯,例如《礼记》中有“改正朔,易服色”之说,还有把新的皇帝即位作为元年,到下一个皇帝即位时清零,用新年号重新开始计年的传统。这固然反映着我们皇权中心主义的传统,但这也表明,连续性和累积性的纪年方式在我们的传统政治意识形态中是缺少宇宙论意义的。此外与印度人相似,我们也有一种时间上的循环观。比如以60年为一甲子、循环不已的干支纪年,还有表达朝代更替的政治循环观,《三国演义》开篇所言“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便是这种观念的反映。但是,不论是干支纪年还是分合的循环,与印度人的“劫”相比却短得多,这就给人干预世界的变化留出了较大空间。对于这样的时间观了然于心,我们或许能够从文化和信仰的差别这样一个角度,理解中国人(当然不只是中国人)干革命为何要靠枪杆子,而印度人在造反时只是跟圣雄甘地一起静静地坐着。 从这些不同文化中时间意识的差异可以了解到,我们平时所说的时间,并非仅指时钟或历法上的时间,而是包含着两层含义,一是指“自然时间”,或称“客观时间”。另一个便是人类不同文化认识时间的方式,我们可以把它称为主观时间。 说到“客观时间”,它是人类通过观察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建立的一套划分时间的制度。这种历法中的时间单位,是根据地球和日月天体的运行周期而规定的,因此是一客观的存在,与人的意志无关。虽然在近代社会以前,这种所谓的客观性也并不十分严格。比如在欧洲各国铺设铁路之前,对于一天的计时,就并无“标准时间”可言。即使到了14世纪欧洲机械钟表出现后,所谓的正午,各地的人都是以当地太阳当空作为标准,并不在乎另一个地方的钟表是否与自己的一致。中国的传统社会同样如此,对于每天的时辰,人们都以自己当地的太阳位置为准,西安一家院子里的日晷,并不以北京的太阳位置来计时,事实上这也办不到。欧洲是在19世纪有了铁路以后,因为要给不同地方的车站编制列车运行表,才有了统一时间的需要,再加上电报等等通讯工具的发明,使不同地方实行标准时间成为可能。不过,在前近代社会,一天之内的时间虽然因地而异,但都是以和人的主观感受无关的太阳位置作为标准,而且年月的计算并无太大差异,因此它们仍然属于“客观时间”。 另一种时间观念,也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十分熟悉的,那就是“主观时间”。虽然客观时间对大家一视同仁,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人人平等地分享着这些时间,但我们对它的主观感受和理解却是不同的,从前面的介绍便可以看到,不同的文化,在认识时间上是有不同态度的。为了便于理解,我们不妨再打一个浅显的比方,各位去火车站排队买票,或是约好了时间等朋友而他迟迟不来,我们就会觉得时间过得格外慢;如果感到岁月无情,时光倥偬,“风尘催白首,岁月损红颜”(骆宾王:《在军中赠先还知己》),又会觉得时间流逝得太快。另外,有人愿意筹划自己的未来,在个人财务、就业和交往上都按部就班地进行,这人的行为就带有较多的可预见性;有人得过且过,不太在乎明天是什么样子,这又会使他的生活呈现出另一番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