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国家”与现代国家的建构

作 者:
徐勇 

作者简介:
徐勇,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东南学术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在当今“回归国家”的学术热点中,一种是向传统国家回归的价值取向,一种是重视国家研究的政治学分析框架。根据这一分析进路,应该着眼于现代国家建构的研究。相对于传统国家的现代国家具有两个基本特性:一是民族—国家,一是民主—国家,前者是现代国家的组织形式,以主权为核心;后者是现代国家的制度体系,以主权在民为合法性基础。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提出了现代国家建构中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的非均衡性,及由此引起的政治整合和文化整合的矛盾。认为依靠历史记忆和“祖先崇拜”的国族建构并由此向传统国家回归的思路既不现实,更不合理。对于处于现代化全球化浪潮中的当今中国来说,更主要的任务是建构一个民族—国家与民主—国家相对均衡的现代国家。


期刊代号:D0
分类名称:政治学
复印期号:200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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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6)04-0018-10

      如果说在1980年代政治学的视野中是“有国家无社会”的话,那么1990年代政治学界最为流行的是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分析框架,旨在发现市民社会(公民社会)在中国的萌生。在这一过程中,学界有意无意地遮蔽了国家与社会框架的另一维度——国家。进入新世纪以后,对国家的论述逐步增多,大有“回归国家”之势。由此出现了种种政治设计,如回归传统的儒学政治,要求建立王道国家等。在“回归国家”的风向中,我们需要追问:我们要回归的是什么“国家”,对国家的回归是一种分析路径,还是一种回归传统的政治实践?我以为是前者。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市民社会的成长,必然指向现代国家的建构。而对与市民社会相对而言的现代国家的研究还相当不够。笔者早在1990年代初开始“发现社会”,提出了国家政治和社会政治的二分法,①并一直从社会的角度研究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自治。10年后,笔者开始“回归国家”,但着眼的则是现代国家的建构。②因为,正如没有一个以市场经济和公民权利为根基的现代公民社会,就难以建构一个现代国家一样,没有一个现代国家,现代公民社会也难以建构起来。本文试图就现代国家的基本理论作一分析。

      一、现代国家的组织形式:民族—国家

      国家是一个众说纷纭的概念。列宁在撰写《国家与革命》一文时曾深有感受。这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不同文明时代的国家特性不同。尽管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国家的本质是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但不同类型国家对暴力的拥有程度和使用范围则不一样。20世纪社会科学大师韦伯将国家定义为:“国家是一种持续运转的强制性政治组织,其行政机构成功地垄断了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并以此维持秩序。”③当代著名政治学家吉登斯完善了韦伯的国家观点。④在这里,必须明确的是,他们的国家定义都指的是现代国家,是相对前资本主义,即传统国家而言的。界定现代国家的关键词是:主权与合法性。由此引申出现代国家的双重特性: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与民主—国家(democracy-state)。

      民族—国家通常被认为是“两种不同的结构和原则的熔合,一种是政治的和领土的,另一种是历史的和文化的。”⑤它是以民族共同体为组织基础的政治共同体。人类社会是以多种形式组织起来的共同体。在滕尼斯看来:“共同体是一种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⑥最早的组织形式是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氏族。部族则是血缘关系扩展的血缘—地缘共同体。由于血缘—地缘关系和长期的共同生活,形成共同文化,从而构成民族。当人类生活区域扩大并需要特殊的公共权力——有组织的暴力维持共同体秩序时,便有了国家。氏族、部族、民族、国家等都是为了区别“我者”与“他者”的共同体概念。但这一概念只有在共同体之间的交往中才能确立什么是“我者”,什么是“他者”。哈贝马斯对此有过深刻的阐述。⑦作为民族—国家范畴的国家要素,“是指现代理性国家,它形成于西方现代初期,是一种自立于其它制度之外的、独特的、集权的社会制度,并在已经界定和得到承认的领土内,拥有强制和获取的垄断权力。”⑧当国家和民族熔为一体时才形成现代民族—国家。它是伴随近代资本主义产生而构建的现代政治共同体,同时也是现代化锻造的现代性在政治生活中的反映。

      传统国家是一个相对性概念,一般被认为是前现代,或者前资本主义的国家。在前现代化时期,人类社会主要以氏族、家族、部族、地方性族群等共同体构成,并形成相应的政治单位。这些政治单元独立存在,分散而互不联系。尽管也存在国家,但是其行政机构并没有成功地在其领土范围内垄断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并加以有效的统治。这就是吉登斯所说的,传统国家的本质特性是它的裂变性,“传统国家有边陲(frontiers)而无国界(borders)。”⑨

      现代化不仅是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过程,而且是由一个分散、互不联系的且以族群为基础的地方性社会走向一个整体、相互联系并以国族为基础的现代国家的过程,这就是国家化,或者说国家的一体化,也即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而在民族—国家的建构中,作为民族—国家另一要素的“民族”的含义也将发生实质性变化。斯大林对民族有一个著名的定义,即“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⑩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实际上指的是现代民族,即与民族—国家的“国家”要素相对应的“民族”要素。这里的民族更准确的说应为“国族”。这也是“nation”既可译为民族,也可译为国家的重要原因。(11)

      民族—国家的构建是一个过程。它是历史与逻辑的统一体,既是历史的发展过程,同时也是根据人的理性建构的过程。它起源于西欧中世纪后期,兴盛于18-19世纪,并由西向东推进,在20世纪扩展到全球,由此构成现代世界体系的主体要素。

      推动民族—国家建构的原始动力是军事暴力——以战场为领地的军队,主角是君主。中世纪西欧是一个分散的庄园共同体且互不联系的封建社会,相当长时间是一个教会权力主宰的文化共同体。随着商品经济发展,特别是海路的开通,西欧逐步出现了一些实力日益强大的王朝。这些王朝为了扩大领土,发动了持续不断的战争。最著名的是1337-1453年间的英法百年战争。正是经过长期的战争,将一个个族群和政治单位粘连起来,逐步在英国和法国率先形成了民族—国家的雏形。在这两个国家,首先是形成了国王至高无上的统治权,形成了国王权力统辖的领土和人民,形成了为统辖领土和人民而设立的政府体系,并在战争中形成了人民对自己国家的忠诚和热爱,有了“我者”(祖国)和“他者”(他国)之分。由此锻造出新的以国家为组织载体的新兴民族——英吉利民族和法兰西民族及以此为基础的新型政治共同体。吉登斯将这一历史时期定义为绝对主义国家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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