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育制度的稳定性与变革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官诚(1965-),男,四川达州人,四川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研究,四川 成都 610068; 李江源(1964-),男,四川南充人,四川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主要从事教育制度研究。四川 成都 610041

原文出处:
教育理论与实践

内容提要:

教育制度的稳定性,既促进了教育的健康发展,又为教育的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秩序环境。教育制度作为一种规范体系必须是稳定的,但又不可能永久不变。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9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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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1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633X(2009)08-0020-05

      正确处理好教育制度变革与教育制度稳定的关系,对于促进教育制度建设具有重大的作用。因为,无论是教育制度制定者还是教育制度执行者,大都非常重视教育制度的稳定性,担心对“旧”教育制度的变革与新教育制度的出台会使人们产生教育制度多变的错觉,往往难以做出决断。即使是做出了决断,在实施教育制度变革的过程中也是顾虑重重。因此,处理好教育制度变革与教育制度稳定的关系,具有较为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

      一般而言,我们只有以潜在的教育制度稳定为背景才能充分地认识与理解教育制度稳定与变革的关系。苏格拉底前希腊哲学中关于变易的形而上学问题的讨论,对于我们分析此问题大有裨益。赫拉克利特学派为主张一切都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即世界上一切事物在所有方面都是经常变化的。赫拉克利特曾说:“一切都是不断消长”,“除了变革以外,没有什么是持久的”[1]。但赫拉克利特自己完全清楚,一切事物不可能在每一个方面时时都在变化。所有方面的无所不在的变化只会出现混沌,必须有某种规律性才能把变化理解为变化,为了假定变化是以秩序为支撑的,他倚靠理性,认为理性在这变易的世界中是永恒的。他的学生克拉底鲁就缺乏这种眼光,以否认任何稳定性的存在而闻名,因此,也被迫否认进行任何有意义的交流意见的可能。既然他不能始终如一地表达他的否认,根据传说,他就只好摇动他的小拇指。这一教训是很清楚的,只有以至少是相对的永恒为背景时,才能掌握变化的存在与意义。如果什么都不稳定,世界会变成各种景象都是转瞬即逝的一片混沌,也就没有任何真正的意义。当然,也不能如迈耶、海布罗纳等人以借口制度的稳定而否定变化。迈耶曾说:“关于社会文化的发展是人类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的假设是站不住脚的。19世纪前中国历史、古代埃及的停滞,以及在其他文明和文化中累积性变化的缺乏,都表明稳定和保守,而不是变化,一直是人类的普遍规律……”海布罗纳则说:“对世界上大多数只知道无变化的历史的人来说,对变革困难的强调似乎是没有必要的。但是对我们自己来说,我们的世界观受到我们独特历史经历的异乎寻常的动态性质的制约,因此强调变革的困难是一种必要的谨慎。与我们通常所接受的信念相反,变革并不是常规,而是生活中的例外。”[2]我们的立场是:教育制度变革包含着稳定,稳定也包含着变革。只有这个没有那个,将是难以理解的。尼斯比特曾说:“社会的相互作用不仅存在于社会的变革之中,而且存在于社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之中。这就是为什么如果我们想回答变革中的因果问题,我们就必须首先处理社会持续性的本质,然后,当我们转向是什么造成了所观察到的结构、特性或观念的变化这种问题时,再处理各种变量,而不是常量。”[2]布罗厄斯也表达了相似的思想。他说:“在剑桥,有一种书籍被称作‘永恒之书’——数百年间剑桥积累下来的繁缛琐细的校规,清晰具体地界定着剑桥人的一举一动,似乎不可改变、不可抗拒。”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剑桥大学的一切制度规则只是一种自然的延续,无丝毫的变革,恰恰相反,引领剑桥大学发展的是连续不断的制度变革,“主导剑桥的并不是不变的东西,而是不断的变化”[3]。因此,面对变化与稳定这一错综复杂的关系,我们应具有灵活性,不仅仅是对各种改变应作好容忍的思想准备,而且应有更积极的态度和立场,即愿意看到社会的各种教育制度处于不断改变之中,乐于使自己的生活与之协调。“具有灵活性的公民认为改变是政党的;他期待他所在的环境每年,在某些方面甚至是每天,都有所改变。当这些改变迫使他在自己的领导人上、自己的政策上、自己的计划上,甚至自己的生活方式上,作出相应的改变时,他也不会感到奇怪。”[4]同时,教育问题不会有一了百了的解决办法,调整、改进与变革教育制度将继续不断,永无尽期。由于教育制度变革永远无法完成,公民还必须心甘情愿地生活在并不完善的教育制度之下,其灵活性在此表现为“求全与失望之间取得平衡的一种态度”,“在两种极端之间找到一种合理的中庸之道”。当然,灵活性并不意味着单纯为了改变而改变。对于不合理的教育制度,即完全有理由进行变革时,不能为了稳定而稳定,持墨守成规的立场。不论是科学、行政管理技术、社会生活方法或教育制度的进步,都需要某种推陈出新的意愿。当然,如果那种意愿是粗心大意的和任性的,难免会造成祸害。既要有进步和创新的愿望,又要对未经尝试的事情有所怀疑以及对陌生事物的潜在危险有所忧虑,并把这二者协调起来。智慧渴望进步的心情不如不怕新鲜事物那样强烈;也不是害怕新鲜事物以致安于现状而不求进步。希望进步和害怕前进的危险这两种心情在表面上是矛盾的,在实际上却是相互补充、互为条件的。“在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中,克制守旧思想是稳妥地和有效地取得进步的必要条件。不论就议会或汽车来说,制动器是安全所必需的。不但为了防止做蠢事,而且为了指导和调节明智的计划,并使前进的步伐不致变得糊涂、狂妄和有害,节制都是必要的。进步依靠守旧思想来使它成为明智、有效和切合实际的行动。如果没有守旧思想,进步就纵然不是有害的,至少也是徒劳的。蒸汽的膨胀和汽油的爆炸,只有当它们被装在罩壳箱里的时候才有用处。没有枪杆,子弹等于废物。一个人只有强烈地意识到在探索陌生事物时所要遭遇的危险并抱着这样的观念控制他前进的愿望,他才有可能作出明智而有效的进步。”[5]

      二

      教育制度的价值在于通过规范人的教育行为、调节教育关系给教育以稳定和秩序。教育制度是经过法定程序固定下来的国家意志,一经制定,就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能随意修改或废止。首先,在人类教育活动中,教育制度既然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人们建立教育制度无非是为了减少不确定性,获得一种比较稳定的预期,并据以选择和确定自己的行为。林毅夫指出:“人之所以需要制度,是因为一个理性人能力的有限性,他在作决策时要支付信息费用,以及人生活环境与生产中的不确定性。因而,一方面,人需要用制度来确保生命期的安全,另一方面,又需要它来促进他与其他人的合作,将外部效应内在化。”[6]教育制度的稳定性恰恰有利于教育秩序的建立和维持。换句话说,只有稳定的教育制度才能使人们产生信赖,才能使人们计划自己的教育活动、保持自身教育行为的一致性并预测自己教育行为的制度后果,才能使教育秩序成为人们教育生活的保障。其次,作为人们教育行为规则的教育制度必须是明确的和稳定的,只有如此,人们才既易于理解又容易认可它。一方面,如果教育制度规则非常模糊,不仅行为人本人难以遵守,而且他们会认为其他人也不会遵守同样的规则,这样最终会导致教育制度信仰被破坏。霍尔巴赫认为,如果教育制度乱七八糟,含义不清,就会使主张公道的人不知道自己应该站在哪一个方面,只有心血来潮作出决定。教育制度订得神秘、含糊、复杂,说明教育制度制定者故意设置陷阱,引人入彀。因此,教育制度“应该写得清楚明白,使应该守法的人一目了然。”[7]另一方面,如果教育制度变化太快,那么即使这些教育制度规则是简单而且清晰的,人们也无法有效地掌握这些规则。再次,教育制度的稳定性还是教育制度的规范、约束等作用得以发挥、教育制度的优劣得以检验的基础和条件,如果教育制度丧失了稳定性,人们也就不可能对其作出正确的评价和判断,进一步的教育制度选择以及变革也就很难进行,教育秩序的混乱实属必然。

      一个完全不具稳定性的教育制度,只能是一系列仅为了对付一时性变故而制定的特定措施,它会缺乏逻辑上的自恰性和连续性。这样,人们在为将来谋划教育生活、调整教育关系或制定教育计划的时候,就会无从确定昨天的教育制度是否会成为明天的教育制度。教育制度作为一种行为指南,如果不为人知而且也无法为人所知,那么就会成为一纸空话。而且过分变动和时常变化的状况会导致教育制度的朝令夕改,而这些状况与真正含义上的教育制度变革是不相符合的。一个完全不具稳定性的教育制度,无疑会使人们的教育权利、教育利益处于一个不稳定的状态之下,人们无法获得一种比较稳定的预期,并使遵守教育制度之人无所适从。“大规模或突然地更改法律,也会扰乱人们的预期,因为人们在进行工作或安排个人事务时总是忠实于现状的。”[6]一个完全不具稳定性的教育制度不仅会破坏教育制度所应有的确定性、可预期性和权威性,还会造成社会的权势者通过教育制度侵害私人教育权利和公共教育利益,况且“不断的任意的变化所导致的严重结果,对于人来讲,似乎只有在他们生理的和心理的结构所确定的范围内才能为他们所承受。除非是在历史的特别反常时期,否则就有必要对变革进行安排和计划。”[8]一个完全不具稳定性的教育制度,人们不可能建立比较长期的稳定的预期,其行为就会短期化,甚至莫衷一是,机会主义盛行,整个教育活动就会因缺乏秩序而陷于混乱之中。克尔认为,大张旗鼓的教育制度变革,“必然导致错误的实验、荒谬的开端、忽左忽右的调整和乱哄哄的行动,其结果总是产生一些令人始料不及的变化。这类变化常常带有戏剧性”[1]。如果教育制度多变,朝令夕改,必然造成教育行政部门官员急功近利的心态,所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往往变成“乱翻小鲜”、“瞎折腾”。这些无疑都使教育制度失去了存在的基础。此外,教育制度的变革不是无代价的,而是有成本的,有的教育制度变革,其成本还相当高、阻力还相当大。马基雅维利在《君主论》一书中指出:“没有什么事比创造一个新秩序更难于实行,更缺乏成功的把握,更需担当风险的了。因为对改革者来说,所有从旧秩序获益的人都是他的敌人,而那些将得益于新秩序的人却只是他的不热心的捍卫者,这种不热心部分地出于对那些敌手的畏惧,因为法律对他们有利,部分地是由于人类怀疑的天性:人们在获得确实的经验之前是不会相信任何新东西的。由此所致,当每有机会攻击改革者的时候,他的敌手就会从党派偏见出发,群起而攻之,而其他人却只会半心半意地来捍卫他。因此,处在这两种人之间,他冒着极大的风险。”[9]尽管任何一个主体都可以从事教育制度创新,但是,教育制度终归是一种公共产品,不是任何人随意想变就变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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